探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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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进展、问题与对策

指导老师:刘小康 张弦

课题组成员:范磊 李志成 李劼 张伦 郭永兴 程忠辉 张百田 周佳

课题组组长兼统稿执笔人:范磊


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而设计。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教育、文化中心,已经承接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170.5万常住人口(根据2015年底的统计数据),由于人口数量众多和城市快速发展,引起的水资源缺乏,空气污染严重,历史文化遗产破坏,土地资源紧缺,交通拥堵等问题制约着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如何建立生态社区将成为北京市向生态城市转型过程中的落脚点和重要抓手,也是北京市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在此背景下,笔者开展了关于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路径和对策的研究,以期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关于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和实施路径,为后续深入研究奠定基础,推动北京市社区建设转型做出贡献。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中国今天的发展站在两个非常重要的节点上:第一个是我们的现代化进程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节点上,第二个是我们的复兴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新节点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统筹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当前与长远、国内与国际等多重关系。我们必须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维护和发展好自然资源生产力,依靠调整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等举措,探索破解发展与环境矛盾,走“内生式”“内涵式”的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目前,“生态治国,文明理政”已上升为国家施政战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对生态文明作出顶层设计与科学布局,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并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张修玉:《生态文明要因地制宜》,《中国生态文明》,2016年第4期。。总体而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引发了各界重视。尤其在以北京为首的特大城市,城市发展带来的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住房紧张、交通拥堵及公共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社区作为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地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人类生活文明的实体和社会生活的载体,构成了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李寒湜,徐德顺,王大树:《中国社区治理现状及探索——以北京市社区治理为例》,《经济研究参考》,2015年第45期,第28—33页。。从这一角度来看,社区建设将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也可以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社区建设看作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两端。生态社区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组成单元,是推动整体生态文明建设的起点,也直接影响到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和实施,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决定的矛盾至关重要刘忠超:《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生态社区建设模式研究》,《科技管理和研究》,2015年第10期。

在多年来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对于生态型社区的建设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在近年来,我国也曾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HJ/T351—200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在内的政策或标准,但是以上政策标准要求分散、缺乏具体实施路径,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和激励性措施,导致现实情况是,大多社区建设规划不尽科学、生态思想并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运用,使得居民生活品质不高,加重了“城市病”的发展。

(二)研究内容和意义

1.研究内容

通过梳理生态社区的理论和发展实践,提出生态社区的基本特征和内涵;通过与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座谈、专家咨询、文献调研等方式,了解北京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现有制度保障体系,结合生态社区的特征和内涵,从法律法规、评价指标、政策激励、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其已有的经验和不足;总结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北京市目前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综合国外生态社区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生态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模式,为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构建路径。

2.研究意义

在我国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把“五位一体”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大背景下,开展关于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路径及对策研究有如下意义:

一是有助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前文已经提到,多年来的过度开发导致了生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目前气候变暖问题、水资源污染及水资源缺乏问题、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的问题,都是人类正在面临的挑战。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人类的发展所造成的,与城市的扩张和建设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接纳了城市的绝大部分人口生活和居住,可以说,人类很大一部分生产生活活动都在社区内完成。因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适合居住的生态型社区,保证居民家庭、建筑、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环境、社区社会服务、社会文化有机融合,不但可以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也对环保意识和文化、社会建设有很大的提升作用。因此,本研究的开展将为如何建立生态社区提供新思路,进而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是有助于推进北京市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超大型城市,根据2015年年底的统计数据,北京市已经承接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170.5万常住人口。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北京市的发展速度保持持续高速。但是北京市也存在水资源缺乏,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建设中经历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土地资源紧缺,交通拥堵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制约北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北京正处于由一般城市向生态城市转型过程中,生态社区将成为这一转变过程中的重要部分。生态社区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建立起的现代城市运行的人与自然的循环系统,包括能源利用系统、废物回收循环系统、绿地建设系统、公共空间管理系统、人居环境系统、公共服务提供系统、路网建设系统及交通运载系统等等。生态社区的建设可以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丰富城市化的内涵,保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提升城市化质量,将生态城市的目标落实在社区范围内。生态社区为所在居民提供清洁、舒适、自然的生活环境,可以有效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指数。因此,开展生态社区的研究和建设,是实现北京市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要求。

三是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转型和相关产业升级。开展生态社区构建路径和对策研究,可以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关于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和实施建议。随着生态社区建设逐渐落到实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相继完善,公众意识逐步得到提高,将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建筑材料等行业的绿色发展和升级,也有助于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和社会组织的产生,将为我国社会发展转型和相关产业升级提供助力。

总而言之,社区是人们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人们居住的主要场所,是构成生态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如何将社区建设成为生态社区,与整体城市发展相协调最终形成和谐社会是本研究的最终目标。国外有丰富的生态社区构建实例可以借鉴,但是由于各国的社会情况、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有所不同,在我国建设生态社区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照搬。因此,研究出适合北京这座城市特点的生态社区构建路径和对策,对于解决北京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北京人居环境、推进北京生态城市建设,最终促进北京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生态社区的理论发展与内涵

(一)生态社区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为了追求居住环境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统一和谐,提高人居生活质量,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人们开始在社区建设和城市发展过程中考虑生态学思想的运用。在此背景下,生态社区的理念应运而生蔡琪琦:《国外生态社区发展综述与实践评价》,《智能城市》,2016年第8期,第294—295页。

整体而言,生态社区概念的提出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赵清:《生态社区理论研究综述》,《生态经济》,2013年第7期,第29—32页。

1.启蒙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20年代)

生态社区概念最早是1898年英国社会学家霍华德在“花园城市”论这一理念中提出的,是人们首次开始考虑居住区中如何处理人与环境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到了20世纪20年代,巴洛斯和波尔克等人提出了“人类生态学”理念,把生态学思想运用于人类聚落研究,提倡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融合等。这种在聚落选址、布局、绿化等方面自发地考虑了生态平衡要求的建设,是朴素生态学思想的萌芽,标志着生态社区思想雏形开始形成。

2.起步阶段(20世纪30~60年代)

这个阶段,人们开始对社区的功能进行新探索。美国建筑师兼发明家富勒首次提出“少费而多用(more with less)”原则,强调在利用有限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最充分和最适宜的设计与使用。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创建了“人类聚居学”学科,着重研究城市居民与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美国的麦克哈格所著的《设计结合自然》首次将生态价值观带入城市设计,强调了自然环境因素在社区土地规划中的重要作用,这为生态建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生态学原理开始被运用于城市社区规划。

3.形成阶段(20世纪70~80年代)

《人类环境宣言》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它强调:人类居住的环境和整体城市分布必须加以规划,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要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取得最大的共同利益。这次会议及《人类环境宣言》的提出是生态社区理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了第一届“人类居住大会”,并且成立了联合国人居中心,开始关注从城镇到乡村各种居住社区的发展,希望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文化和审美价值,提倡人类居住社区的多样性。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们不仅仅关注城市社区的规划问题,还进一步深入到社区建设中利用洁净能源,比如使用环保建筑材料、加大绿化面积、强调社区的采光和通风,防止社区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对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将生态社区的观念中融入了环境、人文共生的城市“生态型社区”建设模式。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社区”概念,强调社区建设和使用的长期效应,要统筹协调现在到未来,要有高效合理的资源利用,较低的环境负面影响,完善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健康舒适的社区环境。

4.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将“促进人类安居的可持续发展”单列成章,也就是将生态社区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生态社区的建设和推广被提到新的高度。而“生态”的理念也不仅仅再是“自然生态”,还进一步被拓展到“人文生态”,两者的结合为生态社区理念注入文化内涵。进入21世纪后,环境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问题上,各国开展了关于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探索,其中生态社区建设成为其中关键领域但各有侧重,有的注重社区的可持续性,有的则强调绿色、宜居、健康等。但整体目标一致,就是要寻找社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生态学方法为主旨,以整体的环境观来组合相关的建设和管理要素,将社区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环境水准和生活水准,且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居住地。其中比较成功的案例有德国弗赖堡的沃邦社区(1992)、丽瑟菲尔德社区(1994)以及英国贝丁顿零碳社区(2002)等。同时,各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绿色生态建筑标准,如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能源与环境设计先进水平评级体系(LEED)、英国建筑研究院绿色建筑评估体系(BREEAM)、日本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估系统(CASBEE)、德国可持续发展建筑导则(LNB)、荷兰可持续建筑及其EPC和EPL标准等,从指标体系上预防土地资源浪费、能源消耗过大、人际关系冷漠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创建健康、绿色的社区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社区的特征与内涵

实际上,人们对生态社区的理解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的。美国生态社区专家罗伯特·吉尔曼在其1991年出版的专著《生态社区与可持续社区》中认为,生态社区是一种以人类为尺度的、功能多样的社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将人类的各种活动与自然界相互融合,人类可以健康且有品质地生活,社区可以持续性地发展。加拿大的克劳福德·梅纳斯认为,社区体现的是所共同居住人们的共同需求和生活态度,体现的是居民的共同利益。而倡导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的生态社区是在社区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各方面相互配合支持的环境有机体。然后再在社区之间建立协作、合作,协调支持整个城市的服务和发展。全球生态社区网(global eco-village network, GEN)认为生态社区是通过从社区的设计、建筑到能源产品使用等一系列的绿色产业链将环境保护融入到社区生活,推行从城市到乡村社区的可持续生活方式,最终实现最优的生活方式和最佳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效果。

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引进吸收了“可持续社区”理念,提出并逐步认可了“生态社区”的概念,并对其内涵和方法进行了初步研究。朱锡金教授认为,生态社区是要让人们的居住地可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能源使用的同时提升生活质量,满足人们身心的需求。这就是要建立既要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也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基础,加强社区的整体协调性。沈清基认为,生态社区就是要以城市生态学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理为标准,通过完善规划设计、控制建造过程、合理经营管理的方式建立城市人民的居住地。

在生态社区理论的不断发展中,也衍生出了一些定义和概念相似的名词,如“绿色社区”“低碳社区”“智慧社区”等。本文将这些概念区分如下:绿色社区是在社区建造过程中同时关注人性化和生态化两个宗旨,将绿色的理念贯穿到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中,从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两个角度入手,确保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郭永龙,武强:《绿色社区的理念及其创建》,《环境保护》,2002年第9期,第37—39页。。低碳社区强调更多的是在社区建设过程中使用低消耗的建筑材料,在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降低对石化能源的依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高能效,将社区的碳排放量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能够通过社区中的绿化与碳排放进行中和,实现碳的零排放曾丹芳:《低碳社区——房地产界的新趋势》,《商场现代化》2011年第2期,第94—95页。。智慧社区是近年来新提出来的一种全新社区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智慧社区提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比如互联网、物联网、云存储、云计算等科技手段,为在社区居住的居民提供现代化的、便利舒适的、高质量、高科技的生活环境,是一种集科技智能、管理信息、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梁丽:《北京市智慧社区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电子政务》,2016年第8期,第119—125页。。从以上几个定义来看,绿色社区与生态社区的内涵十分相似,均是强调绿色化、人性化、协调发展,在很多的研究和文献中,这两个名词可以互换使用。而低碳社区和智慧社区更侧重于低碳减排的环境观和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从这一角度来说,低碳社区和智慧社区是生态社区建设的手段之一。

虽然人们至今仍未对生态社区有统一的定义,但是总体而言,现阶段大部分专家学者已对生态社区的基本特征达成了共识:

1.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生态社区的关键性特征之一。一方面,其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不同物种间的“整合共生”,不同生物个体之间、种群之间可以和谐存在;另一方面是指社区内可以达到“循环再生”,通过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应用,使得系统内物质可以尽最大可能循环再生,能源得以有效使用,尽量减少由于社区建设和人类其他生产生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扰动和破坏。

2.健康宜居

社区的本质是供人居住的聚集地。因此,衡量生态社区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该社区是否能够使居民健康宜居。一般而言,生态社区内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优美的空间环境,方便舒适的生活条件,能够为社区居民营造身心健康、生活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3.人文关怀

一个典型的生态社区,除了对硬件设施给予充足的关注之外,还应考虑包括情感、文化、传统、历史在内的人文关怀,即,生态社区应重视地理、生态、人口等地域环境因素以及文化观念、习俗和语言等人文因素对社区建设的作用和影响,具有良好的社会包容性,对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人与人之间具有平等、自由、互惠的关系等。社区可以融入到原有的文化、历史社会环境,进而营造出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

4.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居民共同承担公共事务、增强社区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生态社区的建设和管理过程是一个整合和重组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包括人力物力的投入,还包括社会环境的整合。生态社区应该发挥整体优势,动员、发挥社区内部居民的知识、才能、技术、经验,这是保证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渠道。

因此,本研究涉及到的生态社区,是指以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核心内涵的社区,即强调社区中人与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城市环境)、人与社会(包含种族、文化、历史等各个方面)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三、北京市建设生态社区的基础条件和存在问题

(一)北京市推动绿色发展和社区生态建设的基本情况

1.北京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北京市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加快推进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广为弘扬,深入人心,“绿色北京”理念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以年均1.5%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7.5%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25.1%、24.5%和29.9%,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削减31.8%、30.4%、19.3%和25.0%。2015年PM2.5平均浓度降至8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比2012年下降15.8%。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创新健全,成立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研究出台节能、污染减排、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多项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连续发布4个年度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5个阶段性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构建了长期指导性与短期操作性相结合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考核引导,严格执行环评、能评制度,全面实施了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连续3年对区县和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连续5年成功举办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组织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绿色发展宣传动员体系。

2.北京市推进社区生态建设的主要举措

(1)绿色社区试点建设

2000年9月,北京市召开实施绿色奥运行动计划和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会议,建立起由政府、民间环保组织、企业和公民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从宣传教育入手,从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绿化和倡导绿色消费等方面做起,共同创建绿色社区。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提出了“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绿色社区是绿色奥运会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绿色社区包括建设垃圾分类和节水节能等硬件设施,软件建设包括建立完善的社区环境管理体系和公民参与机制。首先,按照绿色社区的标准,各区县重点抓好1~2个街道作为绿色社区试点;各街道按照绿色社区的要求,抓1~2个居民区作为试点;27个首都文明社区及示范点要率先达到绿色社区的标准。然后,在绿色社区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创建范围。城八区凡有条件的街道都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创建绿色社区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远郊区县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市区级的文明小区都要基本建成绿色社区。为倡导绿色社区的理念,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共同编写了《绿色社区手册》,北京市宣武区建功南里小区、西城区三里河一区等绿色社区试点单位成为首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低碳社区试点建设

2014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家低碳试点省市要率先垂范,大力推动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结合国家要求和北京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总体安排,北京积极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编制了《低碳社区技术评价导则》和《北京市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公开征集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单位,多家社区踊跃报名参与,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东城民安社区、西城丰汇园社区、朝阳泛海国际南社区、昌平新龙城社区、房山加州水郡社区5家社区的发展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较大、创建思路明确、创建积极性高,入选首批低碳社区创建名单。据测算,通过创建低碳社区,每人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0.7吨。这5个社区共有2.2万户6.4万人,通过创建活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万吨。

(3)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建设

2010年,北京市启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在600个居住小区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和处理,覆盖全市18个区县由政府定期向这些试点小区的家庭免费发放垃圾袋和两个垃圾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回收处理,并以每月600元工资招募4000名指导员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到2016年上半年,全市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已经超过3000个,占全市居住小区的半数以上。

(4)花园式社区建设

2004年一年,全市创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51个、完成老旧小区绿化改造102处,实施屋顶绿化18万平方米;推动“市花月季进社区”,在70个社区规模化种植月季109万株,显著改善了市民居住环境。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绿化美化改善首都生产、生活、居住环境的作用,切实提高社区绿化美化水平,服务广大市民,结合首都实际,首都绿化委员会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评比活动。

(5)节水型小区建设

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和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节水优先”战略,积极推动节水型小区建设,出台了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节水型单位(企业)和小区12000多个,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到34.01%。

3.北京市社区生态建设典型案例

(1)北新桥街道民安社区

民安社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东北角,毗邻东二环,辖区面积0.4平方千米。社区管辖范围内居民楼22栋,常住户数3423户,常住人口8405人,流动人口5280人,社区志愿者1113人;管辖范围内有5处公交车站,1个地铁站,与东直门公交枢纽距离不足200米。在建筑节能改造方面:2012年完成了北中街20号楼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2013年完成了北中街1号楼建筑抗震加固外墙保温改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方面:民安社区供水和排水全部为市政管网,社区内的南馆公园中建设有中水处理设备,可将社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变为中水,日均处理污水640吨(处理率约为90%、处理成本约2~3元/吨),处理后中水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冲洗、园林绿化。家庭节水方面:2007至2008年社区每户家庭发放一个节水龙头,共计约3200个。雨水收集与利用方面:2010年在社区内部分楼宇建设了雨水回收再利用系统,通过12个雨水收集桶,同时可累计收集24吨雨水,社区居民用这些收集的雨水浇灌绿地花卉,擦洗车辆等。垃圾分类回收与利用方面:自2009年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以来,在社区内共放置分类垃圾箱37组111个,为3200多户居民发放了分类垃圾桶,共有4名专职垃圾分类指导员。低碳出行现状:社区居民低碳出行比例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经专业机构测评,社区生态碳足迹为1.51全球公顷,低于本市平均生态碳足迹标准。宣传教育现状:民安街14号楼建有容纳两百人的会议礼堂、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小花园广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绿厨小屋”、科普宣传栏、LED显示屏等,社区多次利用这些设施开展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如每年多次举行垃圾减量宣传活动,推广使用“零废弃”厨余垃圾积分卡活动,利乐包回收换露椅活动,自2009年起连续开展六届家庭闲置物品交换大集,连续多年开展绿色种植活动、节水宣传等。

(2)回龙观镇新龙城社区

新龙城社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南部,是一个面向中等收入水平居民的大型社区,不仅是昌平区最大的商品房住宅区,也是全市规模最大的社区之一。社区占地面积606.23亩,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常住户6500户,人口约20000人,其中户籍人口1500人,本市人户分离人口7800人,外来人口约11000人,民族以汉族居多,还有回、满、蒙、彝等其他民族。在建筑节能方面:新龙城社区建筑形式为高层板楼,以南北朝向为主,适当进行偏转,利用自然气候特征,构建低能耗空间布局,以保证自然通风和日照充足,减少照明系统和空调暖通系统的能源消耗。建筑有外保温隔热层,采用保温砂浆及挤塑板做外保温。窗户为铝塑复合材料,具有较好的隔热保温效果。社区居民楼供热系统采用分户地辐射自采暖方式供暖,室内温度和加热区域可随主观管理,计量方式为分户计量收费。每平方米单月使用费用约3~4元左右,整个系统较常规采暖和空调设备节省电力30%~40%,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和舒适度。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方面:新龙城社区是北京市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齐备,可回收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厨余垃圾、废旧电池等都有独立的收纳设备。社区建立了完整的垃圾分类培训、指导、检查和激励监督机制,组织招募了垃圾分类绿袖标指导员70人上岗,对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和分检工作、宣传工作。社区居民建筑内预留了中水管道,计划引入清河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社区绿化浇灌、景观用水完全利用中水,美化环境的同时,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社区当选“规范用水社区”,帮助社区强化了水资源管理意识。社区内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水行为规范进一步普及,中水利用更为广泛,居民护水、节水积极性大幅提高。社区当选“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社区环境设施健全,雨污分流得到落实,环保宣传活跃,绿化管理有序,垃圾处理得当。社区绿化方面:新龙城社区绿化率达到40%,园林设计精巧细致,漫步走在社区中仿佛置身于公园园林之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方便、舒适的健身休闲环境,当选“首都花园式社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方面: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新龙城社区宣传活动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志愿者进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低碳环保文献宣传资料并进行讲解,以及节能周、环境日集中宣教活动等。

(3)朝阳区泛海国际南社区

泛海国际南社区坐落于朝阳区东四环朝阳公园桥畔,西邻朝阳公园,南与红领巾公园相望,北靠千亩体育景观公园,整个区域被环形绿化景观带合抱,由居住区和商业区两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为56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整个社区呈田字形,分为樱海园、兰海园、碧海园、香海园四个园区。社区总户数1749户,入住率达到99.03%;常住户数1412户,人数2321人;户籍户数219户,人口数483人。建筑节能方面:社区建筑均为2006至2008年期间建成,使用的均为节能型环保建材,且在目前来讲仍属于国内领先产品。外墙主体材料采用300毫米厚空心砌块砖,外墙外保温采用5毫米厚挤塑类聚苯板,外窗节能。落地外窗采用隔热断桥铝合金中空LOW-E镀膜玻璃窗,保证了气密、水密、隔声、保温、隔热等五项主要物理性能。并且在临街一侧采用三层中空玻璃窗,以加强其保温隔音性能。2013年9月,社区投资25.4万元,对燃气锅炉安装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用以降低烟气排放温度,提高锅炉效率,每年节约天然气约为57300立方米。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方面:2012年11月,投资19600元,兰海园、香海园、碧海园水系改造,由自来水补水改为中水补水,每年节约自来水11200吨,节约费用共计约5.7万元。泛海社区为每家住户厨房安装了小型电动垃圾处理器(粉碎器),共计1749台,将厨房垃圾进行粉碎处理,每年可减少310吨厨余垃圾。泛海社区设置102个果皮箱,1950个垃圾桶,每楼层放置2个垃圾桶,方便用户进行第一次垃圾分类投放,每日转运至各园区垃圾房后再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第二次再分拣处理,之后由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公司统一清运。社区绿化方面:泛海国际居住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30公顷,其中1/3土地用于绿化,社区中央公园绿地面积共12800平方米,乔灌木共计2159棵。宣传教育方面:泛海社区每年举办跳蚤市场,号召住户对闲置物品进行交换,并组织向灾区捐衣物活动;每年举办环保节,统一收集住户废旧电池,换取精美小礼物;每年倡导住户文明养犬,使用宠物便袋收集宠物粪便等。社区定期开展文明小使者社会实践活动,宣传低碳环保从孩子做起,不仅增强了社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了他们的动手能力。

(二)北京市建设生态社区面临的突出问题

1.政府对生态社区建设的支持引导力度不够

政府对推进城市社区的生态化、绿色化建设高度重视,在规划、建设、运营及旧社区改造等领域,采取多种政策性手段加以推进。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管理职责分散。目前,推动生态社区建设的职责分散在规划、发改、住建、环保、交通等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园林绿化、节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公共交通等领域分别出台了若干支持政策,设立了专门的财政奖励资金,但总体上看,生态社区整体上没有统一的牵头单位和统筹协调机制,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政策合力不够,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由于旧社区改造属于公益性质,社区居民往往对实施改造的态度不一,通过企业和居民的渠道筹措资金难度大,基本完全靠政府投资,而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制约了旧社区改造的规模和进度。对于新建居民社区主要靠开发商投入。但正如同济大学的翁奕城认为的那样,在生态社区建设中,会出现“博弈关系”,如果一个房产开发企业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出发,提高住区的生态化程度,那么材料成本会增加,整体建造成本会增加,开发商为了维持利润,就要提高此类社区的销售价格。如果政府对建造生态社区也没有相应的鼓励或者奖励的政策时,这类的社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可能就会减弱,企业利润受损,从而丧失建设生态社区的积极主动性。目前我国并未出台对生态化社区的强制要求,同时,也没有对社区生态化建设有任何的激励或鼓励政策,这样使得运用生态化思想和技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未考虑生态思想和技术并未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利于生态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在规划上缺乏与整体城市建设的统筹考虑。目前,对于生态社区的规划审批中,没有从整个城市的规划发展角度对生态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而更多地是关注住宅建筑单体或者一个孤立的小区的自然、社会生态问题。比如,关注提高小区的绿化率、提高建筑的节能、健康环保性能等。这就导致了社区建设不能很好地与城市建设相融合,有个别生态社区的建立,也不能形成完整的生态城市的建设,甚至反过来降低了生态社区的效果。在一些社区实践过程中,北京市有很多社区与工作场所、购物场所互相独立,形成居民生活在郊外,工作在城内的状况,造成了交通拥堵、上下班时间成本过高、生活质量不佳。如北京市金融街及周边的交通压力、通州、大兴和昌平天通苑的“睡城模式”(以居住区为主)都说明了这一点。

2.生态社区建设指标体系不完善和相关管理规定不清晰

生态社区建设指标体系是用以系统评价社区居住环境性能的指数,是指导社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工具。这个指标可以为管理部门从资源使用,节约能源、环境质量等各个方面评价社区的生态性,并对其管理和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在购买房屋时作为选择社区的参考指标。多年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多部相关政策文件,如1996年国家“九五”重点研究课题中列入了“绿色建筑体系研究”;1999年4月29日,原建设部颁布《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199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2001年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发布了《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1年5月27日,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正式颁布《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颁布了《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技术要点》。目前来看,关于生态型社区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梳理如下。

表1 国内生态社区评价体系

通过以上资料的梳理,笔者认为现行生态社区评价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生态社区的概念形成统一认识,导致现行生态社区评价体系的评价重点各不相同。但是目前来看,各指标体系多仅涉及到社区生态内容的评价,且以生态社区规划建设阶段为主要评价对象,不但缺少了对以居民活动为主导的生态社区实际运行管理阶段的评价研究,也忽略了对于社区与外部环境匹配性的评价及对社会环境的评估。二是评价体系多种多样,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在评价体系发展仍不完善的基础上,对于数据收集方法、指标的赋值、权重的计算等还未达到成熟的程度。

3.生态社区建设缺乏法律法规保障

当今,社会的各类活动、各类发展、各个领域都要靠法治进行保障。但目前建设生态社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缺失或滞后。比如,1989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还带有较为浓厚的政府行政色彩,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社区发展的需要。政府部门在指导生态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越位、失位和错位的情况,如何处理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亟待相关法律法规来厘清。二是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不完善。我国目前的各类法条、规章,规定多以原则性为主,具体的指导操作的实施细则较少。因此,社区居民缺乏实质性的认识,对政府部门想实施监督和制约缺乏制度化的规范。法律保障缺失也导致民众对生态社区建设难以行使监督权。三是执法不够严格。关于生态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噪声、气体、固体废物污染、水资源保护、社区管理等各个方面,执法部门多头管理、执行力分散,政府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未形成有效制度,影响法律法规执行效果。

4.生态社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公众参与不够

公众参与是保护公民利益、促进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其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话语权,也是保证公共事务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机制。由于生态社区建设是系统性工程,需要社区内的广大居民和各种资源、力量去共同推动才能保证生态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生态社区的建设和运行更需要良好且广泛的公众参与。但是目前在我国的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程度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众无法参与到社区的前期规划和建设中。我国城市土地政策与发达国家不同,且土地资源极其缺乏,因此我国的社区建设与发达国家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是政府出卖地块后,由开发商开展社区建设方案的设计和施工,在开发商基本完成社区建设方案后启动住宅申购程序。而对于北京来说,土地资源紧缺,房屋需求量较大,基本上房屋一旦申购就被预订一空。从这一角度来说,在我国的社区建设过程中,公众基本上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弱势群体,缺乏渠道表达诉求和建议。另一方面居民对于社区建设和运行参与意识薄弱。在我国,居民在社区的建设中处于被动地位。大多居民不能清晰地了解社区建设的内涵、涉及的范畴以及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居民没有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认为社区建设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是各级政府的工作,很少有居民愿意自己主动参与到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对社区管理等决策也是较少参与。这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受到了传统的管理体制影响,认为应当由政府管理单位、单位管理社会成员。二是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方式、渠道不顺畅,三是居民没有参与社区建设的利益保障机制。因此居民作为社会成员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公共事务参与意识淡薄,进而制约了社区的全面、纵深发展。

四、发达国家生态社区建设的相关经验研究

(一)发达国家生态社区建设的相关经验

发达国家开展生态社区建设多年,已有较为成功的案例,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本文通过介绍一些案例,将其主要的经验总结如下:

1.通过立法推进生态社区建设

法律是保证公共事务正常运转的强有力手段。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德国、法国、荷兰等,开始通过严格的立法来推进生态社区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这些国家已经建立了涉及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绿色审计、绿色教育、公众参与等一系列法律规定,涵盖生态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保障生态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以日本为例。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高,自然资源匮乏,人口、资源和环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日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在此背景下,日本开始探索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在其环境与城市规划方面的立法中融进了生态社区建设的要求。一方面,日本通过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循环等法律保障了资源、能源循环利用,避免了环境破坏。如《环境基本法》针对城市型污染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策略,提倡全程的环境保护,确认了国家、政府、企业、民众等社会主体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和规范全社会的环境保护行动,积极支持环境教育和民间环保活动,还涉及提供环境信息服务与发展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日本还相继颁布了《容器包装回收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家电产品回收法》《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绿色购买法》《建筑废物回收法》《容器再利用法》《食品回收法》《汽车回收法》《化学物质综合管理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等法律,通过建立综合性基本环境计划和协调机制,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采取行政控制和市场调节等多元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强调民众参与和公民环境权益保护。另一方面,日本建设省从1992年开始组织法律方面的专家研究生态城市建设。目前,日本的城市规划中,与土地、住宅、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有200多个,《城市规划法》是母法。在法律体系中,《国土综合开发法》《国土利用规划法》等全国性、综合性土地利用规划法律是《城市规划法》的基础。与《城市规划法》关系密切的平行法律有《土地收用法》《地方税法》《农地法》《森林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与《城市规划法》关系密切的下属范畴的法律有《建筑基准法》《土地区划整理法》《城市再开发法》《新住宅地开发法》《城市公园法》《文物保护法》《河流法》《港湾法》《道路法》《轨道交通法》《停车场法》以及其他与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相关的法律。上述法律法规体系有效规范着日本的生态社区建设,起到良好效果。张庆彩,吴椒军:《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立法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年第33期,第16—24页。

2.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很多国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可供本国社区建设广泛使用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较为完善地考虑了生态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确定了详细的、可量化的、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促进可持续发展计划的市场认知,保证可持续发展计划的最佳实践,为本国生态社区建设及评价提供了指导。

以英国BREEAM Communities为例赵强:《城市健康生态社区评价体系整合研究》,天津大学论文,2012年。。该评价体系是英国建筑研究所于2009年正式推出的可持续社区评价体系,目标是为了全面降低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激励环境、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建设。

从下表可以看出,BREEAM Communities评价体系由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两层构成,从宏观到微观,从设计之初到投入使用,从环境保护、绿色建筑、社会人文到宜居等方面全面地评价社区的可持续性。

3.适当的政策扶持

有效的扶持政策可以调动生态社区建设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积极性。就开发商而言,如何减少项目开发的费用、增加利润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没有利益驱动,开发商是不会自觉自愿地进行生态建筑、生态小区、节能小区的建设的。因此,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对节能、环保、生态的政策激励。以日本为例,颁布了以下几种节能优惠政策贷款:一是贷款优惠:对能源效率投资提供低息贷款,贷款条件是:现有设备的能源或石油消耗减少20%,新项目的能源或石油消耗减少40%。属于节能和资源再生利用的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其投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别利率优惠,特别利率分为特1至特5五等。今后的利率标准,规定长期贷款最优惠的利率为3.8%,大型工厂节能及资源再生利用或节能建筑项目投资的利率为3.6%,中小型企业或工业炉、锅炉更新改造项目的利率为3.5%。二是贴息:工厂安装节能设备、建筑节能、余热利用及热能有效利用设备贷款,以及节能技术开发项目政府补助金,给予0.4%的贴息。三是贷款担保:工厂安装节能设备、建筑物节能、节能技术开发、余热利用及热能有效利用设备贷款中向商业银行借贷的金额,政府通过产业基础整备基金为这些项目的贷款提供担保。

表2 BREEAM Communities指标框架及权重体系

很多国家都很重视通过税收这个有效的经济手段促进建筑的节能。如芬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根据能源中碳的含量收取能源税的国家。收取能源税的目的是要控制能耗的增长,并引导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耗朝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向发展。芬兰每年收取的能源税达到近30亿欧元,约占芬兰整个税收的9%。芬兰政府利用能源税的收入来支持能源技术的开发。再如德国,为了改善能源结构,倡导人们对新兴环保能源的开发和使用,现在已经对非环保能源的产出折合成电单位,每度征收2欧分的环保税,此项收费加上一定的财政投入,共同设立成为政府提供给社会的新兴环保能源开发建设无息贷款,而通过太阳能等新兴环保能源开发提供给社会的能源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这一政策的鼓励推动下,如今德国人对发展新兴环保能源兴趣越来越浓,新兴环保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在德国的使用领域和比例更是得到了大幅拓展和提高。

4.多方合作将生态理念落到实处

国外很多社区由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与政府共同建设,具有先进理念和技术的资讯单位或NGO提前介入,重要决定由多方共同磋商解决,生态因素得以充分考虑。

以澳大利亚的哈利法克斯生态城为例陈勇:《哈利法克斯生态城开发模式及规划》,《国外城市规划》,2001年第3期。。哈利法克斯生态城位于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市中心城区,占地2.4公顷,该生态社区是由哈利法克斯生态城市土地信托公司、生态城市开发公司和社区委员会三方合作建设的生态居住区,约有居民800~1000户。该项目是在被污染的城市棕地(Brownfield Site)基础上建立的(项目用地从1993年起被空置,因曾是沥青工厂而被污染)。1994年2月,哈利法克斯生态城项目获“国际生态城市奖”,1996年6月,在联合国人居会议的“城市论坛”中,该项目被作为最佳实践范例。哈利法克斯生态城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其生态性:

(1)通过在被污染的场地上种植本地植物使土壤无害化,形成野生动物栖息地,并在各种建筑顶棚和地面上覆盖植被以创造一个生态走廊。原工厂用地上遗留下来的烟囱被改造成为通风塔,目前主要用于为地下停车场通风。哈利法克斯生态城的规划格网呈方形,公寓街坊围合一个个方形庭院和广场,并穿插圆形要素作为主题。简单的7.6米格网、厚实有弹力的土墙结构决定了城市基本形态的“经纬”。40厘米厚夯实的土墙墙土取自农村地区一些退化或已受到侵蚀的土地,具有储热、隔声等优点。

(2)住宅建筑以节能的联立式住宅为主,每栋住宅设计时都由建筑师与未来的居民协商。屋顶的被动太阳能设计结合植物配置可以调节建筑的温度,同时,太阳能提供热水、产生电能。

(3)通过收集雨水和灰色水阻止区内的水流失,落到屋顶、小路、外廊、阳台的雨水被收集并输送到地下水池,与经过过滤的下水道污水、淋浴和洗漱用水而得到的“中水”,可灌溉屋顶花园、维护景观植被,同时也利用生态走廊渗入大地。几年后,区内所有的水将循环利用,管道水的输入量趋向零。

(4)提供清洁、安静、舒适的公共交通以减少对私人汽车的依赖,并通过先进的交通管理形成更安全、更狭窄的道路和适宜步行的街道。沿街走廊为行人提供庇护,以阻挡越来越强的紫外线。

5.重视社区内人文特性

很多国家的生态社区有着鲜明的本土化和个性化特点,体现出对社区人文关怀的重视。如丹麦等有着强烈民主传统的北欧国家,它的生态居住区强调合作共享等社会内容;有浓厚民族文化底蕴的意大利,它的生态居住区大多强调社区艺术的发展;美国的文化具有包容性,因此,它的生态居住区比较多样,广泛实践了具有各种特点的生态居住区。除了受到宏观的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影响外,它还对其所在环境(immediate environment)做出直接呼应。此外,生态居住区中出现的本土化、个性化的趋势也体现在物质层面上。生态居住区的空间创造必须“自然地”利用自然环境,将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因而各国的规划建筑师们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利用传统技术材料,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采用适用技术,创造出很多独特的生态居住区。

6.广泛发动公众参与

在美国生态学家Richard Register提出的生态城市建设的十项计划中,第一项就是普及与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公众是社区的生产者、建设者、消费者、保护者,因此,国外成功的生态社区建设都刻意地鼓励尽可能广泛的公众参与,无论从规划方案的制定、实际的建设推进过程、还是后续的监督监控,都有具体的措施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这种做法,在很多地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可以说,广泛的公众参与是国外生态社区建设得以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

如哈利法克斯生态城创立了“社区驱动”的一切程序。“社区驱动”是开发由社区控制,社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全过程都有社区居民参与,是一种社区自助性开发方式。社区开发的管理机构——管理组,是通过邀请个人和重要组织的代表加入而组建的。作为居民、签约的投资者或支持者(人或组织),在个人或者组织的目标是恰当的、被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建设。每一个居民都可参加到生态城市“赤脚建筑师计划”队伍中去。在来自股权登记和居民会议反馈的基础上,一系列赤脚建筑师计划评议会、设计讨论会传递有关计划、开发及设计方方面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从区域基础设施、历史、生态到社区艺术、设计,从地方规划、管理到整个场地规划建议,从详细设计、材料获取到场地建设组织和程序等内容。每个居民都可参与计划最后的详细设计,同时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学到城市生态学的有关理论和实践应用知识,使建设者既了解社区,又了解生态学。建筑师、城市生态学家则在其中起咨询、教育的作用。社区还设有城市生态中心作为公共教育场所,公众在这里通过图书馆、展览、咨询、报告可方便地知晓城市生态的有关知识,了解生态社区规划、设计和建设进展。这种广泛的公众参与和公众的深度参与是项目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又如德国生态城市Erlangen城,在建设中努力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小组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小组合作,使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作为合作伙伴,同时又使他们保持自由,并可以抨击当局的某些决策。韩国首尔21世纪议程中,在每一个目标的背后都具体地提出公众参与的领域和途径,有效地保障了项目的实施。日本大阪市每年9月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集活动,并向100万户家庭发放介绍垃圾处理知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更是利用广告衫、日历卡、笔记本、公交车等多种多样的载体,号召市民参与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活动。

五、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框架

(一)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基于我国生态社区建设的不足和国外生态社区建设的经验,笔者对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的路径和对策提出如下综合意见和建议。

1.梳理完善生态社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生态社区的建设发展需要国家制度予以保障,要重视环境法律手段、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规划以及生态民主政治的作用。鉴于当前我国缺乏关于城市生态社区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全国性立法的现状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限的情况较为普遍,建议对现行有关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梳理,研究制定专门的生态城市规划法律体系,从规划,到建设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各个层面明晰生态社区建设的模板和衡量标准目标,为生态社区建设给予法律层面的保护。第一,在生态社区建设立法方面,可以充分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熟模式,比如日本通过立法,逐步制定出一系列关于城市生态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城市水质、大气、噪音等的单项法规等,使得政策法规能够全方面覆盖生态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方方面面,不留空白区,这些措施对于建设生态社区、防止社区资源的浪费以及社区秩序的混乱等都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在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层面,作为首都北京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国家统一标准下开展社区调研和普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规章制度。建议能够统一协调与土地、农村规划、自然保护、市政、交通、文物保护等相关法律的关系,确保生态社区建设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具有北京特色的生态社区法,尽可能从源头预防和杜绝不合理的社区建设。第三,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我国很多生态环境问题的症结并非在于法律法规缺失,而在于有法不守、执法不严,建议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能够加强法律法规监督体系的建设,重视法律法规的执行。可以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改革,尽量统一协调各类执法权,使生态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一切活动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生态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活动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完善和规范生态社区评价体系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社区是城市居住区发展的重要目标,而生态社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则为生态社区建设指明方向,是指导社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完善和规范生态社区评价体系是当前亟需完成的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一是统一生态社区评价体系。由于北京生态社区建设没有实践经验,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既要学习发达国家在生态社区建设方面的经验,吸取教训,也要充分考虑北京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一套适合北京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首先明确生态社区的概念,统一标准,对社区的特征与内涵予以定义,更要重点对生态社区的评价指标和方法进行整合。二是科学选择生态社区评价体系指标。站在统筹协调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既要设计静态指标评价生态社区的当期状态,也要充分考虑生态社区的未来发展情况,补充完善动态指标,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对社区运行状态给予客观评价,同时还要考虑生态社区与所处地区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生态社区建设。建议北京市的生态社区评价体系筛选研究应根据自身环境和实际需求,不仅要落实建设主体,还要引入不同主体,尤其是社区居民的参与,不断强调科学方法和居民意愿选择的有机结合,遵循指标权重研究的多元化和本土化,发展最优、最适宜的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评估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降低运行管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既为后期修正和调整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依据,又可达到保护社区生态环境的目的。三是注重生态社区建成运营后的评估。要持续跟进社区运营情况,进行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建议能够建立以一套完整的生态社区运行管理状态数据库,为未来生态社区的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加强政策统筹,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责任目标明确”的原则,建立市、区生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定期协调解决生态社区建设中的问题。编制生态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生态社区建设的预期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分散在发展改革、住建、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应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每年由联席会议选择若干重点社区,由各部门予以集中支持,防止撒胡椒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生态社区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强化规划引导。在生态社区建设中,政府的作用更主要的是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引导,确保建设有序推进。要坚持统筹性原则,充分考虑社区与整个城市区域的联系衔接,统筹规划商业、教育、交通等配套设施,从根本上提高生态社区的质量。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社区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规划与建设时尽可能地利用原有的生态元素,这样既可以降低社区建设成本,又可以呈现社区自身的特色。坚持以人为本,规划中既要考虑社区的生态、绿色、节能、减排,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社区居民在居住过程中对于环境、生活、学习、出行等各种需求,提高社区宜居水平。三是强化财税激励。支持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体系可以从激励和约束两端发力。首先,政府要推行建立生态社区建设激励措施,调动开发商建设生态社区的积极性、引导居民参与生态社区建设及管理的主动性;其次,要加强对生态社区的建设、评价和标识认证避免弄虚作假;最后,随着生态社区建设的深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价格杠杆等手段,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居住社区予以一定惩戒,以反向激励政策推动生态社区建设。在激励政策上,又可以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端发力。在供给端方面:增加绿色建筑等相关专项资金规模,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支持相关科研单位从事与生态社区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工作,对符合生态社区标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在地方政府在权限范围内通过相关立法制定财政政策,鼓励生态社区建设,例如对达到生态标准的建设开发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没有达标的征收环境税,或者给予开发商在建设生态社区过程中优惠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对于在生态社区建设中比较积极的开发商,优先允许其参与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在需求端方面:对生态社区内商品房在购买、使用、出售、转让中涉及的税费给予优惠,对达到生态社区标准的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热、用气等给予价格优惠,鼓励消费者购买行为。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制定针对生态社区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对从事生态社区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给予贷款贴息,贴息资金来源通过财政资金来解决。对生态社区内商品房的购买者给予适当贷款额度、利率、年限等方面的信贷优惠。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建立绿色基金,采用政府投入和绿色金融贷款组合形式,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设计公共资金投入比例,用于支持生态社区建设。我国正在开始研究探讨有关绿色金融的改革和实施路径,由于生态社区建设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房地产业基本都有巨大的贷款和融资需求,建议在北京市的绿色金融改革中,可以将房地产业纳入到其试点范畴中。通过对房地产项目的绿色评级以及对绿色贷款占比较高、环境风险控制流程和方法较为健全的地产商实施正向激励,促进房地产业的绿色转型,进而推进生态社区的建设。

4.重视“适宜”生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生态社区的建设和运营还要主要依托于与之对应的先进生态技术、产品等的优化集成,这些主要还需广泛依赖于科研单位的努力,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市场的广泛应用和推广。一是注重生态技术引入和研发。不能盲目引入国外技术,要着力发展适合我国尤其是北京市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技术工艺。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生态技术的研发,加快生态技术的发展进程,通过研发机构与企业或者高校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地位,减少专利技术引进、材料设备进口,同时也就降低了生态社区的建设成本,从而更加有利于生态社区的建设推广。二是加强成熟技术的应用推广。有关部门要通过不断完善我国建筑生态技术相关规范要求来逐步推动住区生态适应性技术的应用发展,尤其是一些在我国已经具备成熟的研发、生产及应用推广条件的重点技术。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及装配式地下综合管廊,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优越的建筑外保温系统以及被动房技术,建筑智能化技术,海绵城市关键技术等先进生态技术;要重点鼓励开发商逐步发展精装商品房替代传统毛坯房,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二次污染;要鼓励先试先行,建立模范生态环保示范小区,通过大力宣传,提高项目影响力和示范力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加以复制、推广。三是促进相关配套产业发展。要积极引导并全力支持生态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各个相关产业中逐步形成面向国际的行业标准和生产理念,鼓励优秀的生态技术产品走出国门,积极开拓国外市场,进一步促进我国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打造新型产业技术的核心竞争力。

5.提高生态社区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社区建设新格局的要求,生态社区建设也必须充分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除了以上几条中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外,还需要突出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强化企业责任。政府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和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不仅要研究市场需求,而且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社区生态环保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功能布局,为生态社区建设打好基础。如社区的园林绿化、中水回用、垃圾分类等设施要完善。要提高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环境管理,对社区遇到的噪音、污水等污染源要及时排查并举报,做好垃圾回收等工作,提高社区运营质量。二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目前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迅速,这些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还具有环保志愿精神和‘生态人’价值取向的特点,要积极发挥这些组织在生态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通过设立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栏,开展生态及环保知识讲座,对社区开发商、社区管理者、社区居民等进行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社区建设。大力支持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内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活动,监督生态社区建设,这不仅可以降低生态社区运营成本,也提高了居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三是推动居民积极参与。以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社区网上论坛等方式为公众提供知情权,形成有效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尽可能地让社区居民对所处社区的公共事务有所关注。开展“生态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居民形成绿色的生活消费方式。探索建立社区公共参与的程序、方式和参与的条件以及反馈机制等,使利益相关方有表达需求和建议的渠道。通过以上方式,培养居民群众的社区归属感和社区认同感,调动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6.开展生态社区试点示范

生态社区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工作,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可以在全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是推动生态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试点创建中可以分以下几个步骤。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由生态社区联席会议编制《生态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和《生态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工作任务的指导和监督。生态社区试点可选择在具备条件的既有社区开展,也可选择在以新开发小区为主的社区开展,由各市辖区提出开展试点的社区名单。在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生态社区试点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街道办各职能单位和试点社区居委会等参加,负责编制创建方案,参与指导方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在社区层次成立创建执行机构,根据社区不同情况,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公司牵头,负责创建方案的具体落实。在社区成立一支志愿者队伍,担任部分创建任务,做好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工作。二是制订实施创建计划。根据试点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创建内容,具体可以包括绿色、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等,创建内容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全力推动创建计划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创建内容作适当调整,定期自查评估,确保按进度推进。三是严格检查评估。由市、区生态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组织,对试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生态示范社区”称号,选择一批示范效果特别突出的社区,授予“市级生态示范社区”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

(二)推动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实施框架

基于上述所有结论和建议,笔者尝试提出了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实施框架(见下图)。

图1 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实施框架

六、结论

生态社区建设是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改善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有关生态社区的建设问题已成为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之一,但是由于生态社区建设涉及领域多且复杂,很多因素互相制衡矛盾,导致生态社区建设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统一认识和有效解决。在研究中发现,生态社区的问题不仅仅是建筑技术的问题,更是经济、社会、文化的问题;不仅仅是环保技术的问题,更是受相关经济政策、能源政策、环保理念、知识结构等交叉影响的问题。

本文以北京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生态社区特征与内涵的明晰,对北京市社区建设的差距和症结的梳理,对国外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初步提出了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一)总结概括了生态社区的基本特征

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健康宜居,人文关怀和公众参与。以上四部分内容对于生态社区的建设缺一不可,其既是生态社区构建的路径,也是生态社区建设目标。

(二)分析了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差距和挑战

研究认为,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在政策标准层面、技术研发和应用及建设实践层面主要存在八点差距。这八点差距,究其本质是没有全面、系统、整体地对社区建设和神态文明进行研究,导致北京市距离全面开展或实现生态社区建设仍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难度。

(三)总结凝练了国外生态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

研究认为,国外在立法、标准建设、政策扶持、生态建设、人文关怀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本文也通过一些实例,说明了国外关于以上几点的具体做法,为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四)提出了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对策

本文认为,应从完善和规范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建立生态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体系,重视“适宜”生态技术引入和自主研发,强化公众参与和开展生态社区建设示范等方面推动北京市生态社区构建。研究还提出了北京市生态社区建设的实施框架,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示范推广和意识提高四个方面给出了生态社区建设的具体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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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课题的研究成文要感谢国家行政学院刘小康、张弦两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从课题选题、确定论文框架,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两位老师都提出了具有很强创新性、启发性的意见。在课题初稿形成后,两位老师又对课题格式、标题段落、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十分具体的修改意见。两位老师深厚的研究功底、严谨治学的态度给课题组全体成员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也教育激励着我们以更加认真深入细致的态度开展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国家行政学院培训部安令裕主任,朱谐汉副主任,班主任支远老师,以及项目组杨伟敏老师亲自协调,帮助我们联系北京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住建委、北京绿友集团等多个部门和企业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我们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给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课题组所有成员分工负责、齐心协力,深入调研、热烈讨论,在课题研究中体会到了研究的乐趣,收获良多。

时光荏苒,一转眼青干班两个学期的培训就要结束了。回忆在国家行政学院的难忘时光,点点滴滴都会成为我们生命里最美好的回忆!有幸在国家行政学院聆听各位老师的谆谆教诲,有幸与班里其他30位同学共同学习,课题组8名同学都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在这里,再次对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国家行政学院各级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对鼓励和支持课题研究的各位同学、同事表示衷心地感谢!祝愿我们的母校国家行政学院越办越好!

指导老师介绍:

刘小康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公共政策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张弦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课题组成员介绍:

范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

李志成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李劼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同处处长

张伦 云南省曲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郭永兴 共青团福建省委少年部部长

程忠辉 青海省编办综合处处长

张百田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八宿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周佳 青海省森林指挥部防火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