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到零职业病
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获赔难……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云南水富“怪病”到深圳农民工尘肺,一桩桩沉痛的事件一次次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纳入其中,进行全新扩容,不仅体现了职业病防治的与时俱进,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劳动者的人性化关怀。但在为《职业病目录》扩容叫好的同时,更应该看到一项公共政策执行范围的拓展,必须建立在执行有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之上。
刑法分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至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九种危害公共安全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未规定重大安全隐患、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犯罪,不利于促使企业或个人防患未然地处理涉及公共安全的事务。由于企业或雇主违法冒险经营带来的利润是现实的,所以企业或雇主常以员工健康和生命为代价去追求尽可能多的利润。对依法维护员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工会来说,应主动预防风险,真正为员工做实事、做好事。
如何预防呢?
(1)危险评价到位。
(2)责任到位。
(3)措施到位。
(4)规章制度到位。
(5)教育到位。
(6)监督到位。
(7)奖惩到位。
现实中,完全避免职业危害因素的发生是难以做到的。但人们可以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减少其危害程度,防止劳动者发生严重职业伤亡和损害。预防或控制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消除法。如:雷管线短路以消除爆炸可能。
(2)减弱法。如:以无铅汽油代替含铅汽油,以非铅蓄电池代替铅蓄电池。
(3)吸收法。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材料加以吸声。
(4)屏蔽法。如:高速路旁的隔声墙。
(5)加强法。如:安全帽。
(6)薄弱环节法。如:前车玻璃采用夹胶法或刚化法制作,汽车保险杠。
(7)互锁法。如:电动果汁器上的起动与危险互锁。
(8)接零接地法。主要是防止触电及防静电。
(9)预警法。如:雷管箱上的爆炸危险标志、配电箱上的触电危险标志。
(10)预防性试验法。如:新型钻机在野外工地模拟条件下进行安全性试验、36V安全电压。
(11)时间调节法。为减少有害因素在人体内的积累量,采取减少工时,增加工间休息次数或时间等。
(12)空间调节法。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随着距离加大而减弱。
(13)防护用品法。当某些危害因素一时无法排除或排队时经济代价太大,这时就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用防护面罩、防沙尘口罩、安全带等。
预防职业病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充分利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一定要养成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的良好劳动习惯,防止造成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另外,工矿、企业还针对职业危害的特点,提供了一系列劳动防护工具和用品,如用于防尘、防烟雾以及防刺激性气体的防护眼镜;用于防护强热辐射、紫外线的防护面罩;用于防止皮肤污染和损害的防护药膏等,都要自觉地坚持佩戴和使用。
(2)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自身防病能力。如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中作业应养成不吸烟、不吃零食和自觉使用防护用品的行为习惯;在从事高空作业及复杂精细工作时应养成不饮酒和保证充足睡眠的行为习惯等。此外,还应针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如接触铅尘、铅烟作业人员,平时应多食含磷和维生素E丰富的食品;接触磷作业人员应多食含钙、维生素C及维生素B族多的奶类、豆类食品及水果;接触苯类作业人员应多食瘦肉、鱼、蛋等富含蛋白质、低脂肪的食物和新鲜蔬菜及水果等,以减少对毒物的吸收或蓄积,增强人体抵抗能力。
(3)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各类作业人员,尤其是接触尘、毒及电离辐射的工人,要定期、主动地接受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轻微的职业疾患或前期症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