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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则
忠有愚忠[1],孝有愚孝[2],可知“忠孝”二字,不是伶俐人做得来;仁有假仁,义有假义,可知仁义两行[3],不无奸恶人藏其内。
【注释】
[1]愚忠:不明事理地尽忠。《管子·七臣七主》:“愚臣深罪厚罚以为行,重赋敛、多兑道以为上,使身见憎而主受其谤,故记称之曰:愚忠谗贼,此之谓也。”
[2]愚孝:不明事理地尽孝。
[3]两行:两种道路。
【译文】
有不明事理的忠,有愚昧不清的孝,要知道“忠孝”两个字,不是聪明灵巧的人能做到的;有虚伪做作的仁,有伪装假冒的义,要知道仁义两种行为方式,也有奸佞邪恶的人藏在其中。
【评析】
忠孝仁义是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础,发自内心,是义理清明后的真实,真诚无伪,容不得一丝欺诈。但一旦成为社会伦理道德标准,也会出现各种不诚之举。忠孝也是有条件的,要君明才能有臣忠,要父慈身正才会有子孝,愚忠愚孝都是不值得提倡的。仁义也是如此,假仁假义的人太多了。历史上有太多的人口谈仁义,心存穿窬,仁义成为藏奸纳垢的口实,也不得不小心。从这里我们看到,伦理道德成为社会标准后,可能会有两种现象,一是严格遵守,一是伪饰做作,进入社会,坚守忠孝仁义之道的同时,也要学会辨明虚伪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