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适用,是指运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注: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4版,285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它包括法的遵守和司法适用。而狭义的法的适用,就是司法适用,即法院和仲裁机构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司法权、适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注:参见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315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这里采广义的法的适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