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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
(一)车辆保险
如果货车是物流企业司机的“床”,那么车辆保险就是物流企业司机的“被子”。车辆保险对每个物流企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保障,这些保障的实用性却各有不同,让我们先来看看车辆保险项目的种类和区别。
1.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以下简称车损险)
实用性最高的险种是车损险,车损险是车辆最基本保障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此险种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
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保费要依据投保车辆具体的吨位、上年赔款记录、平均年行驶里程、上一保险年度有无交通违法记录等确定。
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者)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是我国第一个强制性保险,无论司机有无责任,保险公司都要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先行赔付。
此险种赔偿额度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赔偿额度不同费用也有所差别。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最常见的赔偿额度还是100万元的,因为100万元以上的保额对于物流企业这种相对高危行业来说,很多保险公司实际上并不愿意承保。
3.车上人员责任险
赔偿被保险车辆交通意外所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万~5万元不等 。被保人数一般不会超过行驶本上规定的座位数。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来决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在80%~95%。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有伤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如果是因为疾病、打斗、战争、竞赛类似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和车损险一样,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也是保险公司的免赔项。
4.自燃损失险(以下简称自燃险)
自然损失险,是指自身原因引起燃烧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如车辆的电路、油路系统发生的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此险种可选择性比较强。经常养护车辆可以避免油路、电路故障。如若是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议上此类保险,汽车使用年限过长、机件老化,也应该考虑购买自燃险。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乘以折旧率的价格)内协商确定。当车辆发生自燃损失后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如果自燃损失已经失去修理价值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仅造成电路、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简单说就是,车辆电路、油路故障导致发生明火使车辆造成自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5.特种车车辆损失扩展险
特种车辆损失扩展险和车损险的性质一样,除了针对特种车以外,与车损险没有差别。要在投保车损险的基础上才可以投保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如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轧路等。
需要注意的是,和车损险一样,自然灾害中地震是不予赔偿的。乘坐渡轮或被托运遭受自然灾害时,只有在驾驶人随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6.道路污染责任险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本车或第三方车辆本身油料或所载油料泄漏造成道路的污染损失及清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此险种具有针对性,适于运输油类、化学类车型。
此险种赔偿额度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赔偿额度不同费用也有所差别。需要注意的是,只针对道路污染,如果泄漏到道路以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另外,因为泄漏所造成的污染罚款也是不予赔偿的。
7.玻璃单独破碎险
对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对破碎玻璃按实际价格赔偿。如果是倒车镜上的玻璃破碎,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时需要确定投保进口玻璃或是国产玻璃。在更换玻璃时造成的破碎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此险种主要针对卡车等车型,普通轿车不推荐购买。对于卡车这种强悍车型来说,如果是普通轿车相信很难伤害到车上的玻璃,一般此保险不推荐购买。
(二)人员保险
作为物流企业老板,除了车险以外也要考虑员工如果出现意外的赔偿问题,而现在市面上最多的两个险种就是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这两者具体有哪些差别?接下来作一些简单介绍。
1.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2.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3.两个险种的比较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比较
4.雇主责任险其中的工伤认定和视同工伤的情况
续表
5.举例说明
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就医。住院费3万元,伤残鉴定赔偿5万元,单位纠纷法院诉讼费2000元。如果是团体意外险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给工人残疾赔偿金5万元,诉讼费、住院费、伤残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同时要由公司全部赔偿。如果是雇主责任险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给单位应该承担的所有费用8.2万元,然后再由单位赔偿给个人。
雇主责任险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将损失减到最低。虽然它的投保保费比团体意外险贵不少,却可以帮助企业转嫁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甚至减少企业陷入诉讼、被罚款或被调高征收工伤保险费率的风险,从另一个角度讲,最终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而团体意外险是直接给予员工的保障,让员工有归属感,是一种员工福利。员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后,仍然有向企业索赔的权利。
因此,团体意外险偏向于员工利益,雇主责任险偏向于雇主利益。
(三)货物保险
为运输货物投保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在长途的运输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输环境永远是稳定不变的,若遇到突发情况导致货物损坏,则一般由承运方即物流企业进行赔付,这部分损失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是对利润的削减,因此,减少这部分支出是利润的变相增加。
1.货物保险的定义
货物保险又叫货运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2.货物保险分类
以国际国内为标准,可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运输方式为标准,可划分为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对于京津冀物流企业,以及整个物流行业来说,陆路运输是最大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接下来讲的内容多以陆路运输为主。
3.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1)基本险
①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②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③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④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⑤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2)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应当赔偿:
①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②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③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④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4.货物保险特点
(1)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
(2)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3)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4)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5)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6)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7)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8)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5.索赔过程
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办理保险索赔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首先,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据: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发票、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他单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其次,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交付单据后,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若保险公司决定赔偿,最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货物保险到底由谁承担没有固定约定,更重要的是要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如果约定由托运人购买保险,则承运人除配合出示必需材料外,在出现意外时无须承担风险。相反,若约定由承运方承担,则物流企业一般会在收取费用时将保险费用一起收取。
物流企业在实践中并不单独为某一次运输购买货物保险,而是以年度为单位购买总保险,只要所运输货物数量、重量未超过限定总额,则可以对其风险进行赔付。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在货运初始,双方约定进行保价,若托运方额外进行保价,则遭遇风险时由承运方全额赔付货损实际价值(非声明价值),若未进行保价,有条款的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赔付,一般为运费的十倍,若没有条款的话,双方可能会进行诉讼,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保险行业的特质就是前期推销时承诺赔偿容易,但到了后期出事故索赔时严格限制,因此,物流企业如果没有长期合作的保险代理人,则建议由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