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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妻子能否要回?

网友“鹏程”问: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最近,我得知老公瞒着我和女儿于1年多前将出租房卖了。这套房屋虽然房本是我老公的名字,但应该算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能把房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房屋是否能够要回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如果买房人受让该房屋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购房者不知道卖房人是无处分权人,买房者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如上述三项条件同时具备,则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不属于上述善意第三人,那么您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您丈夫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权要求购房者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