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传统聚落与建筑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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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念辨析

1.环境适应性

聚落的发展与更新是聚落本体与环境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概括而言即是聚落对环境选择与适应的过程。聚落的环境适应性在物质环境层面表现为聚落整体与建筑的形式变化和空间拓展,在人文环境层面表现为社会组织的更替,聚居群体的迭代,聚落文化的传承。从环境适应性涵盖了聚落与环境之间所发生的一系列关联,贯穿于聚落的形成,聚落与环境的融合,聚落的盛衰等。

聚落的环境适应性是地区性的延伸与拓展。聚落所在地的气候、地貌、水文、地质资源等要素,从整体形态、微观形态、社会表征等多个方面约束聚落的发展。环境适应性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侧重点,从生物生存本能的体现,到人类聚居环境营造观念的形成,跨越生物学、建筑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当代建造技术的发展,对环境适应性的阐释和应用提出新的要求。

概括而言,环境适应性理论与实践的演进历经如下发展阶段:19世纪后期,生物学家对物种的演化机制、种群和环境的互动方式形成较为系统的认知;20世纪初,功能主义和系统论的方法被纳入到适应性研究中,并逐渐对社会学问题产生影响;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期间,建筑与城市学者对人类建成环境进行针对性地探索,明确地提出“环境适应性”理念;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于环境适应性的空间实践在不同地域展开,并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建成环境中得到体现(图1.7)。

图1.7 环境适应性相关理论的发展

1)关于适应性的早期认知

根据《新编大不列颠百科全书》(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中的释义,“适应(adaptation)”属于生物学行为,指动植物为了生存而采取的特定手段,包括迁徙至适宜栖居之地、生活习性的变化及自身生理结构的改变等[28]

适应性(adaptability)是系统或者过程特有的属性,在不同领域具有相应的具体阐释。根据韦氏字典中的释义,适应性是通过改变环境或者改变自身以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The ability to change or be changed to fit changed circumstances.

适应行为广泛存在于各类生物种群中,人类亦是如此。随着近代科学发展,从法国博物学家让-巴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的“用进废退学说(use and disuse)”到英国生物学家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的“自然选择学说(natural selection)”,对于适应过程的专门研究在不同领域展开。

2)研究的社会学转向

美国生理学家与社会学家劳伦斯·约瑟夫·亨德森(Lawrence Joseph Henderson)在《环境的适应度》(The Fitness of the Environment,1913)中提出“微调”(fine tuning)的理念:环境是物种生存繁衍的外部条件,环境和物种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关联,看似微妙的环境要素差异将会对物种发展带来巨大的改变。

劳伦斯·亨德森将环境和物种视作整体,二者在宏观和微观维度的演化进程是统一的[29]。此外,他借鉴维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意大利社会学家。的研究方法,将功能主义和系统论的观念应用于社会学研究,分析社会行为中不同对象的相互作用。

3)环境适应性概念的提出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战后”大规模重建和更新,建筑与城市学者对于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开始了深层次的思考。凯文·林奇率先提出“环境适应性”这一说法,对环境和人类的主客体关系、人居空间的适应性形态、附加结构等展开辩证思考[30]

凯文·林奇强调人居空间和环境的双向互动作用。在此之前,学者多关注因环境变化而引发的主体的适应能力。然而,在凯文·林奇看来,更为关键的是由于主体诉求变化而带来的适应性问题。环境适应性体现为一种普遍性的调节能力,主体与客体均具有该能力,通过尽可能微小的付出应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变化The generalized adjustability of an environment or artifact,with minimum effort,to future changes of use.

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在《形态综合论》(Notes on the Synthesis of Form,1964)中详细论述了物体与环境的关系,并对二者的适应性进行逻辑分析与图解表达。二者作为整体(ensemble),相互之间存在作用力(force),在达到平衡时即可视作“良好的适应(well-adaptedness)”[31]。根据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的观点,物体的形态是可以被考量的,是否得体取决于与环境的适合程度The rightness of the form depends,in each one of these cases,on the degree to which it fits the rest of the ensemble.

凯文·林奇与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的研究对于后来者具有重要意义,逐渐形成形态模块化的理念,通过调整模块内部和模块之间的关系实现环境适应的过程,即所谓“强化内聚性、弱化耦合性(high cohesion and low coupling)”(图1.8)。

图1.8 模块间关联图示

4)空间实践

20世纪70年代前后,环境适应性理念在空间实践领域得到应用,并在不同地域表现出特定的环境特征。苏格兰景观建筑师伊恩·麦克哈格(Ian L.McHarg)于1969年出版《设计结合自然》(Design with Nature),对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人居理念和聚居困境展开比较,并以费城和华盛顿特区为案例,分析城市形态变化的过程。

中银舱体大楼(Nakagin Capsule Tower)于1972年在日本东京建成,由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设计完成。作为新陈代谢主义(metabolism)的代表人物之一,黑川纪章在方案中贯彻了适应性与机动性的理念,通过预制加工技术实现建筑各个部分的独立装配和拆卸,以应对环境要素的改变(图1.9)。

图1.9 中银舱体大楼概念图示

资料来源:William Harbison,http://www.metalocus.es/

美籍意大利裔建筑师保罗·索勒里(Paolo Soleri)是生态建筑学(arcology)的开创者,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建造阿科桑蒂城(Arcosanti City),该项目采用“复合—紧缩—持续”的设计理念,试图通过建成环境本体形态和运行模式的调节,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图1.10、图1.11)。

图1.10 阿科桑蒂城

资料来源:Ken Howie,http://www.wilderutopia.com/

图1.11 阿科桑蒂城的适应性技术图示

资料来源:Cosanti Foundation,http://arcosanti.org/

5)占据和连接理论

德国建筑师弗雷·奥托(Frei Otto)采用模拟和数理分析的方法,对聚落形态的生成机制进行分析,相关论述载于专著《占据与连接》(Occupying and Connecting:Thoughts on Territories and Spheres of Influence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Human Settlement,2009)该著作的中文版于2012年出版,由武凤文和戴俭翻译。

弗雷·奥托的理论源于对植物生长、动物栖居等自然现象的观察,并结合人工实验得出。人居空间是“有机体系”,在生长发展的同时经历改变和优化。在阐述“占据过程(processes of occupation)”时,弗雷·奥托将聚落形态的生成划分为“随机(random)”“规划(planned)”“松散(distancing)”“紧凑(attractive)”四种类型;其中,根据聚落和物质环境的关系,又可分为自然型与技术型两种类型[32](图1.12)。

图1.12 对占据过程的总结

资料来源:Frei Otto.Occupying and Connecting.Edition Axel Menges,2009:9,11.

综上所述,凯文·林奇将人居空间主体和环境置于等同位置——即双向对等原则,弗雷·奥托通过界定占据过程描述聚落对环境的影响。本研究以二人的理论为基础,关注环境适应性在聚落整体、建筑单元、社会生活等维度的体现,旨在揭示聚落形态、物质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在后文的分析论述中,具体表现为聚落和环境的整体性、内部的结构性(模块化的体现)、历时的动态性(图1.13)。

图1.13 环境适应性视野的具体呈现

2.传统聚落

1)范畴界定

聚落伴随人类聚居活动逐渐形成,是建成环境对空间、时间维度的映射。表达聚落概念的术语因语言体系而不同,例如中文语境下采用“聚落”“村落”“村镇”“民居”等表述,英文语境下采用“Human Settlements(人居环境/人类聚落)”“Vernacular Architecture(乡土建筑)”“Regional Architecture(地域建筑)”等表述。一方面,不同的学术用语有着特定的所指,反映相应的研究关注点;另一方面,随着多学科相互交叉和融合,聚落的外延越来越丰富,超越原有的学科界定,促使研究人员进行多维度的综合式探索。

在中国,聚落的概念自汉代已经产生,在《史记》《汉书》等文献中均有提及据《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据《汉书·沟洫志第九》,“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根据《辞源》释义,“聚落”即“村落”,是人类集体生活居住的场所[33]。“聚”作为动作指会合,作为状态指村落;“落”作为动作指停留,作为状态指居住的地方。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聚落(settlement)”是“人类各种形式的居住场所”,既是“房屋的集合体”,亦涵盖相关“生活和生产设施”[34]。聚落和生产力息息相关,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其外延亦不断扩大。从原始社会到当代社会,其内涵越来越丰富,当下所言聚落不仅包括建筑,还涵盖街巷广场和景观绿地,以及农田、林地、河道等,即人类活动所及之处。

中国的早期聚落研究多在考古学和地理学领域进行,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筑与城市领域的学者开始运用聚落研究的理念、方法分析人居空间和行为活动。随着多学科的交叉融合,聚落的概念在不同的领域当中得到拓展。就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而言,聚落包括乡村聚落和城镇聚落,是建成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综合体,既包括可见的物质空间,又包括非物质的社会文化。

英文中的“Settlement”与“聚落”相对应,亦称为“Human Settlements”,中文译为“人居环境”或“人类聚落”。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于1976年发表《温哥华人居环境宣言》(The Vancouver Declaration on Human Settlements[35],认为人居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相关,且处于变化发展中,要从整体和动态的视角进行分析与应对“…… human settlements must be seen as an instrument and object of development.The goals of settlement policies are inseparable from the goals of every sector of social and economic life.”

现代意义上关于人类聚居环境的系统性探索开始于19世纪末,多位生物学家、哲学家尝试建立相应的模型理论,例如朱利安·赫胥黎(Sir Julian Huxley)、狄奥多西·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丹尼斯·伽博(Dennis Gabor)、勒内·杜博斯(René Dubos)、乔治·辛普森(George G.Simpson)和康拉德·沃丁顿(Conrad Waddington)等人。20世纪40年代,希腊建筑师与城市学者道萨迪亚斯(Constantinos Apostolou Doxiadis)开始使用Ekistics(即“人类聚居学”或“城市及区域计划学”)代指关于人类聚落的科学研究。从语源学的角度来讲,Ekistics源自希腊语,意为住宅、聚落(habitation)、城市、聚居区的基础。一词又源自,指在某地定居安置的人。根据《简编牛津英语词典》(The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6th Edition,2007),其对应的英文应是oecist、oekist或oikist,代指古希腊殖民地的开拓者,由此反映人类聚落当中人自身的角色和作用。人类聚居学不仅关注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本身,亦对不同规模的物质空间的形成原因和相互关系进行研究。吴良镛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将人类聚居学译介至国内,并结合中国的建筑和城市问题形成“人居环境科学”的理论体系。

美国地质调查局(United States Geological Survey)按照不同的目的制定了相应的分类标准,将人类聚居地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统计型聚居地(census)、行政型聚居地(civil)和实体型聚居地(populated place),如表1.2所示。

表1.2 美国地质调查局的聚居地分类表United States Geological Survey.Feature Class Definitions,2011.

1988年,“传统住居与聚落国际研讨会(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raditional Dwellings and Settlements)”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伯克利(Berkeley)召开,并成立“国际传统环境研究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raditional Environments,IASTE)”,立足当代以动态的视角解读历史传统。IASTE主席内沙尔·阿瑟亚德(Nezar AlSayyad,1995)将传统聚落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孤岛时期(insular period)、殖民时期(colonial period)、独立与民族建设时期(era of independence and nation-building)、全球化时期(present era of globalization);四个阶段分别对应不同的聚落形态,即地域乡土式(the indigenous vernacular)、混合式(the hybrid)、现代或准现代式(the modern or pseudo-modern)、后现代式(the postmodern)。阿瑟亚德认为,造成传统聚落变化的原因包括人口迁移、贸易自由化、通信技术的进步等——传统聚居地和社区不得不融入到世界文化当中,重新确定个体身份与定位[36]

一直以来,对于传统聚落多采用描述性的话语进行界定,其所指较为宽泛,因研究对象和背景而具有差异。综合余英和陆元鼎(1996)、李晓峰(1998)、业祖润(2001)、王绚(2004)、常青(2005)、王飒(2012)等学者的表述,传统聚落具有相对性,“传统”和“现代”作为一对二元组概念,因时代而具有不同内涵;传统聚落是自然地脉、生活空间和观念习俗共生的综合体,多元素相互融合,具有完整的结构特征对传统聚落概念进行阐释的相关文献有《东南传统聚落研究——人类聚落学的架构》(余英,陆元鼎,1996),《适应与共生——传统聚落之生态发展》(李晓峰,1998),《传统聚落环境空间结构探析》(业祖润,2001),《传统堡寨聚落研究》(王绚,2004),《略论传统聚落的风土保护与再生》(常青,2005),《中国传统聚落空间层次结构解析》(王飒,2012)。。中国的传统聚落一直和“乡土”形影不离,从农耕文化的在乡在土,到当代的离乡离土,外部环境的改变促成传统聚落在当代的适应性变化。

聚落概念反映其历时性特征,而“传统聚落”则是在不同生产方式、文化类型转化、交接的过渡时期所形成的特殊类型。中国当代社会语境中的传统聚落形成于农业社会,其含有丰富的历史信息,能够反映过去时代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状况、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宗祠、寺庙、民居、碑刻、古树、古井等物质载体进行传承,与之相伴的还有风俗习惯、礼仪文化等人文信息。

虽然名为“传统聚落”,并不意味着聚落的建成环境均由历史建筑和街巷等要素组成。事实上,在本研究所分析的案例当中,很多聚落已经在历史要素当中置入了现当代要素,包括许多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在文献阅读过程中发现,学者往往会采用民居、村落、村镇、城镇等概念,一方面对于具体的研究问题,不同概念所指有差别,采用相应的名词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聚落更侧重系统化研究。通过对不同“聚落要素”的分类整合,有助于探究物质空间的内在关联。这亦是本研究试图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均衡历史和现代多方面影响要素的同时,既可以满足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同时也为当代聚落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可能性(图1.14)。

图1.14 聚落范畴与层级图示

2)类型研究

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具有丰富的构成要素,各要素在不同时空维度的作用及权重不同,故而可以产生形态多样的聚落。一般而言,聚落可根据几何形式、居住方式、功能属性、规模等级、地理条件等进行分类。

(1)几何形式

托马斯·夏普(1946)在研究英国传统村镇的时候,根据区位和形态特征,将聚落分为“路边型(the roadside type)”和“方型(the squared type)”[37]。路边型聚落往往沿主要交通道路布置,聚落位于多条道路的连接处,其形态多呈条带状。方型聚落虽然名为“方”,但是其平面形态可以是任意形状,与路边型聚落不同,该类型呈内聚状态,外部交通一般不深入到聚落内部。荆其敏等(1992)详见罗纳德·纳普(Ronald G Knapp)编著的《中国式景观:作为场所的村落》(Chinese Landscape:the Village as Place)。将中国乡村聚落分为团状(compact villages)、带状(elongated or linear villages)、环状(ring villages)和散点状(dispersed villages)[38]。王金平等(2009)将山西境内的聚落归纳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散点型、条带型、团堡型和层叠型。

(2)居住方式

王金平等(2009)将人类的居住方式分为聚居型和散居型。通常来讲,社会稳定、经济发达的河谷盆地区域易形成聚居型聚落,社会动荡、经济凋敝的山地丘陵地区易形成散居型聚落[39]

(3)功能属性

聚落功能和聚落的成因密切相关,例如晋中地区普遍存在的堡寨式聚落,其具有防御性功能,肇始于明代的军堡和民堡。再如源于明代、盛于清代的山西商帮,沿途所产生的商业型聚落,如吕梁西部、黄河沿岸的碛口古镇。

(4)规模等级

聚落根据人口规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划单位,大致可分为乡村聚落和城镇聚落。明清以来,“镇”成为重要的行政区划单位。赵世瑜(2009)认为,山西地区诸镇的形成和发展方式不同于江南市镇,应将市镇和乡村置于统一的整体格局中进行分析。赵世瑜将部分市镇视为“巨村”,二者在地缘区位、社会生活、身份认同等多个方面保持有一致性[40]

(5)地理条件

陆元鼎(2003)认为人居空间是“适应自然气候与地形的结果”,并根据中国各地区的平均气温、平均湿度、气温较差、年降水量、适应性建筑技术措施等参数,将气候地理特征划分为十二类[41],由此影响产生相应的聚落形态。就山西地区而言,颜纪臣(2006)关注地质条件、自然地貌、植被分布等要素对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的影响,根据表观特征归纳聚落形态的不同类型。山西中部、南部等盆地平原区域林木资源丰富,以木构架建筑居多;西部和中部的局部区域属于黄土覆盖区域,土壤断面呈垂直肌理,适合于建造窑洞形式的聚落[42];东部山地区域的部分聚落以石材作为建造材料,用于建筑基础和墙体的砌筑。

3.形态模式

1)范畴的形成

形态模式的研究经历了抽象概念的建立与应用领域的实体化。当代语境在中国古典文献中,“形态”用以描述事物的形状神态,没有抽象意义的拓扑概念。中的形态学(morphology)源于古希腊语注1,是关于形式的研究,和功能无关。形态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语言学、生物学、考古学等领域中均有应用。

注1在古希腊语中,morphology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morphé)和(lógos),前者意为形态、形式、造型,后者意为分析、研究。

语言形态学被称为“构词学”,采用“类型分类(morphological typology)”的方法研究语言的基本构成该方法最早可上溯至19世纪初,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冯·施莱格尔(Friedrich von Schlegel)和奥古斯特·冯·施莱格尔(August von Schlegel)将语言分为孤立、黏着、曲折三种类型。。生物形态学的概念由德国学者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1790)和卡尔·弗里德里希·布达赫(Karl Friedrich Burdach,1800)分别提出,包括研究对象的外观(形状、色彩等)和内部结构。考古学方面,美国人类学家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Haynes Steward,1954)认为可以从三个角度分析,其一是形态相关的(morphological),包括基本的(elementary)、描述性的(descriptive)要素;其二是作为历史坐标的(historical-index),具有时序意义(chronological significance);其三是功能性的(functional),基于文化功用进行区分[43]

当形态从最初的抽象范畴纳入到实体化的聚落问题中,其外延亦发生转化。聚落形态研究既关注聚落的形成(formation),也关注聚落的发展变化(transformation)——与朱利安·斯图尔德提出的前两个视角相契合。戈登·威利提出“构形模式(pattern)”,试图建立聚落特有的结构模式,即聚落各组成要素的组织和发展机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詹姆斯·万斯(James E Vance Jr.)、萨姆·巴斯·华纳(Sam Bass Warner)等学者较早从城市形态研究出发,探求人居建成环境的形态问题。

无论是乡村聚落还是城镇聚落,其形态构成不仅包括物质要素,亦包括人文要素。地理学者、建筑和城市学者等从空间出发,研究聚落、城市、建筑的几何形式、空间结构、拓扑类型等,社会学者、人类学者等从社会生活出发,研究社群类型、交往方式、社会组织等。每个聚落的物质空间是独特的,即使是相邻的聚落之间,由于其居民属性、聚落规模、形成时间等基本要素不同,因而不会有两个物质空间完全一致的聚落类型。李允鉌认为,中国传统建筑不存在功能的类型化,只有规模大小、等级高低之分,不同功能的建筑采用相似的布局和形式,即模式化的营造方式[44]

聚落形态模式具体包括,几何形状(shape),通过形状系数(index)进行描述;空间形态,通过建筑学的语汇进行描述;社会形态,通过人口规模、产业类型、文化特征等反映。同自然界其他生物群落相似,人类聚落的形态结构越趋近于微观尺度,越具有丰富的细节和复杂的组成;宏观的整体形态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确定属性,局部具有随机性(B J West & A L Goldberger,1987)。

2)社会空间与社会形态

聚落形态研究旨在分析空间本体和其中的行为。早期学者将空间视为独立、客观的本体,对其进行定义与描述。随着空间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要素被纳入到空间的范畴中。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被视为“空间社会学(sociology of space)”领域的关键性人物[45],在《社会学:社群交往形态调查》(Sociology:Investigations on the Forms of Sociation,1908)中论述居民的社会心理特征,提出空间的基本属性:排他性、可分割性、互动性、与距离相关、可变性[46]

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生活中的空间要素越来越受到关注,被称为“拓扑转向(topological turn)”,特别是并置情形下的形态序列(organisational forms of juxtaposition),以及不同地点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互作用。对于空间形态的探索在微观维度(如日常生活研究)和宏观维度(如民族国家或全球层面的研究)两方面均有涉及。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67)在《异空间》(Des Espaces Autres,英译为Of Other Spaces)中对经典哲学和物理学中的空间进行批判,将空间与社会生活相关联,人类自出生到成长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是空间化的再现,所有要素均可纳入到社会空间的体系。

列斐伏尔认为,生活空间具有社会性,场所和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相关[47]。例如,城市空间体现为居民、环境、时间、空间等要素的组织结构;社会行为映射于空间,社会分工和经济形态的变化导致了空间的分化相关论述收录于The Production of Space,La Production de l'espace。。社会生产与空间相对应,空间形成与“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息息相关[48]。事实上,全球化的过程即是世界各地的社会空间(worldwide-social space)与自然空间“叠加”(superimposition)的过程。列斐伏尔的研究成为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重要延伸[49]。在此基础上,大卫·哈维(David Harvey)、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爱德华·索亚(Edward Soja)等学者形成共识,现代空间的结构具有确定性(determinacy),且空间分布日益均质化(homogenization)。德国社会学家玛蒂娜·罗(Martina Löw)行为理论(Action Theory)的倡导者。认为个体的定位(corporeal placing)和主观建构(subjective construction)的感知具有重要作用。此外,英国地理学家多林·梅西(Doreen Massey)[50]和德国社会学家赫尔穆特·博金(Helmuth Berking)认为地方环境的非均质性(heterogeneity)和特定认知对于空间研究更为重要。

将场所空间化(Spatialization),可以使身体、场所和意义产生关联。在罗柏·希尔兹(Rob Shields,2006)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城市-区域研究中心主任(City-Region Studies Centre),《空间与文化》(Space and Culture)期刊主编。看来,笛卡儿式的绝对空间并未揭示社会空间的真正属性。将“距离(distance)”作为空间化社会评价的基本要素其实是欧洲中心主义和唯技术论的体现。仅仅通过距离和面积测量空间化过程,会屏蔽政治、文化、经济等社会要素,需要综合考量日常行为、社会表征、仪式等要素[51]

此外,社会学家李强(2012)认为“社会空间”即“受到社会因素影响的物质空间”[52],其不仅具有物质空间和地理空间的属性,并受到社会关系的约束。陆益龙(2010)将社会形态定义为“个体社会成员的行动或事实所表现出来的整体基本状况和态势”[53]。约翰·奥尼尔(John O'Neill)将“社会空间”视作“社会生活(social life)”中经历与体验的隐喻,这种经历既是外在的环境作用,亦是社会生活的组成要素[54]。保罗·斯梅瑟斯(Paul Smethurst)认为社会空间理论有助于将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主观空间和现象空间(即客观空间)衔接为整体[55]

3)形态模式的构成

聚落形态作为空间的外显表征,亦具有二元性,体现于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此外,形态模式是动态叠加的结果,反映客体的历时变化。本研究在描述聚落形态时,将通过图示和数字分析展开。图示语言包括聚落的中心位置、边界形式、聚落建筑的几何形态,以及聚落形态的变化趋势和结构的改变。数字分析包括聚落的面积、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单位空间中的聚落数量。图示语言易于将聚落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直观感受和聚落形态建立联系,数字分析则能够揭示内在的运转机制和逻辑关系。

根据不同维度,空间形态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外部环境、聚落单元、建筑单体。外部环境空间包括聚落的区位选址和地理特征,聚落单元空间指聚落个体(村、镇、城等)的几何形态、开放空间、边界与中心布局、密度与组构关系等,建筑单体指微观维度的空间序列、拓扑构型、建造与材料等。基于玛蒂娜·罗的二元论,三个层次相互制约、促进,共同构建形成聚落的空间形态。

根据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社会形态包括社会交往、传播流通、拓展衍生三个过程。具体到传统聚落研究中,社会交往体现于聚落人口的管理,包括行政区划的设置和社会组织的形成;传播流通体现于聚落群体之间的联系,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传播的速度、密度和数量不断增长;拓展衍生体现于聚落单元规模和群体覆盖范围的扩大,最为直观的表现即是人口的增长和迁移。

形态模式的层次划分和动态性将会在后边的案例分析中得到体现,其组成如图1.15和图1.16所示。

图1.15 聚落形态的要素与组成

图1.16 聚落形态图解

综上所述,形态模式的二元向度逐渐明晰,既包括具体的物质形式,亦表征精神建构和生活意义。传统聚落的物质空间的发展,既受到新型的社会纽带的作用,亦同时延续传统社会的关系网络,二者相遇会在空间布局和使用上形成冲击,从而带来不同的物质空间认知和文化身份认同。

就本研究而言,形态模式是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内在秩序的总结,包括组成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耦合关联。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形态模式进行表述,包括聚落的整体形态、建筑形态和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