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关于农业经济效率与生产规模的研究
4.2.1 农场规模选择与效率比较
关于家庭农业经济效率的研究是西方农业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对农业生产组织和结构演进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历史地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产生适应了人口密度、市场准入和土地所有权政策的调整。从微观层面考虑,制度和文化有利于粮食的生产,农业结构的演进是农业部门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Schultz(1964)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家庭农业“有效率但贫穷”的假说,说明了“传统农业中很少出现显著的生产要素配置无效率现象”。这一假说对西方经济学关于农民决策的研究影响深远。“有效率”的命题把利润最大化的生产动机加到农民身上,有效率和利润最大化具有同等的经济学意义。一般认为,当某些经济主体影响价格从而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收益时,单一生产者和整个生产部门都不可能实现经济有效率。西方农业经济学重点研究家庭农业经济效率的微观层面。家庭农业严格的经济效率标准难以确定,但既定目标、既定约束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行为选择是可以解释这一标准的。学者们关注家庭农业的配置效率、技术效率与经济效率。农业结构和残余的家庭式农业经营方式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争论的焦点是农场的规模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确定问题。
合理的规模是农业生产成本和规模报酬共同决定的。规模报酬不变说明生产的不变成本与农场规模不相关。大农场具有较低的成本说明规模经济的存在。一般认为,生产过程中对土地的投入是固定成本。规模报酬通过单位土地的报酬来测定。单位土地报酬增加(不变、减少)表示规模报酬递增(不变、递减)。单位土地的平均收益可以被视为租金,是扣去其他要素投入收益后的土地收益。
在自由竞争情形下,农场一般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形下进行生产。有学者试图依据农场规模绘出平均成本的变化曲线。在资源不能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规模报酬决定于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生产结构(Janvry,1981)。发展中国家过去的大型农场是因强制性关系和经济扭曲形成的,农产品参与国际贸易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由此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也有了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动机,需要重新分配土地来改善公平与效率。相对于大型农场,家庭农场具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在土地分配不平等的状态下,土地改革的原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效率。但小型农场也会面临较高的资本成本,因为大型农场进入资本市场的成本较低。依据上述分析,农场规模与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有可能呈现U形,即大型农场具有资本成本优势,而小农场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Binswanger,1993)。
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率的数据表明,其平均成本呈L形,即平均成本可以因规模扩大而下降,最后到达与大型农场的平均成本相同的最低点。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小型农场存在规模经济。没有证据证明大型农场不存在规模经济,要保持平均成本不变,农场的规模选择的范围也很大(Kislev,1996)。有学者研究了“有效率的最小农场”的规模问题,认为最小的农场也能实现规模经济,“有效率的最小农场”的规模决定于农场结构和土地改革政策。有学者测算出加利福尼亚(1970~1980年)“有效率的最小农场”的规模为100英亩。但也有证据表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最小农场”具有同样的效率,在印度,面积小于10英亩的农场的效率和大型农场的效率相同(Hall,1988)。
4.2.2 农场规模选择与成本比较
有学者认为,农民可以根据农场的规模选择不同的农业生产技术。
(1)对于给定的技术水平,平均生产成本随农场规模的扩大而下降。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生产者选择的生产技术也在不断调整。规模报酬递减现象也不容易被观察到,最小的平均成本可能是交叉技术使用的结果。在同样的平均成本下,农场的最优规模有一个较大的变化范围。当农场规模接近于某技术合适的规模时,通过改变农场规模和重新配置土地的方式不能提高效率。
(2)对于规模报酬的经济研究涉及对成本的评估问题。测度家庭劳动力相当困难,一般在对家庭劳动力进行测度时使用机会成本,但测度机会成本相当困难,也不能确定机会成本是否能表示家庭劳动力的价值。微观经济学理论建议使用“影子价格”来评估家庭劳动力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家庭时间配置问题,时间配置在家庭劳动力直接对家庭有贡献时显得很重要,因为闲暇同样能给家庭带来效用。只要家庭成员“享受在农场工作”,则家庭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应等于机会成本减去“享受在农场工作”的效用价值。在古典家庭模型中,设定这种效用为零。实际证据不支持这种“享受在农场工作”的说法,因为将“农场劳动”看做“闲暇”和“爱好”对业余农业生产者可能有用。家庭劳动力的“影子价格”不一定与机会成本相等。多数大农场可以使用古典农业家庭模型进行评估,而“爱好”和“业余”适用于小型农场。可见家庭劳动力的价值随农场规模的改变而改变,小农场工人的价值可能比大型农场要低,因为为了“爱好”从事农业劳动可以“享受在农场工作”的快乐,即机会成本可能会高估小型农场家庭劳动力的“影子价格”,这是小型农场生产成本较高这一想法造成的。
大型农场可以以低价格获得投入,如较低的运输成本等,这降低了平均生产成本,使大农场具有优势,有扩大农场规模的动机。交易成本也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通过粮食经销商或中介销售粮食可能降低销售价格使农业利润下降。大农场因为监督成本会使交易成本上升,而在此方面小农场更有优势。
小农场的信息成本比较高,这使小农场具有扩大规模的激励。税收政策也会影响农场的规模与结构。税率变化对于资本密集型农业的作用很大,税收有助于农业规模的扩大。风险也会影响农业的规模与结构。由于农业市场不完善,因而许多农民要面对价格风险和生产风险。保险费率是对农民风险承担成本的测度,且随着农业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大农场可能采取风险管理战略来应对不可预知的风险,如采取必要的止损措施,利用合同、金融市场将风险分散给有承受能力的人。一般认为,大农场具有降低风险和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的优势。农业生产在技术上的优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合同就显得很重要,使用环保技术的农业一般能够在产品市场上得到较高的价格回报,但有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会使小农场面临较高的生产成本。
环境也会影响农业生产和技术选择。一般认为大规模的农场会带来较大的污染,因此选择小农场是有利的,但大农场可以采取先进的技术控制农业的外部性问题。
4.2.3 影响农场规模选择的因素
20世纪以后,世界农场规模整体呈现扩大的趋势。有学者研究了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农场规模问题,内容涉及经济政策选择、个人行为选择和自然环境条件的作用等。理论研究认为,伴随着经济发展,农场规模将呈现扩大趋势,但其效率优势将会逐渐减弱。尽管世界上还存在家庭式的农业生产方式,“绿色革命”带来的有效扩大土地面积的技术部分地解决了土地面积与增长速度的均衡问题,但发达国家的农场吸收了大部分的农业劳动力也是不争的事实。
农场是从事多种产品生产的企业。许多农场生产不止一种产品,多数农场生产多种产品,这说明多样化生产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利益有两个来源:多样化的产出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而且多样化生产的风险较低。规模经济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不同的农作物需要不同的肥料,轮作方式也能降低病虫害、减少农药的使用。风险厌恶为减小风险提供了激励。面对气候和病害虫风险,多样化生产是减小风险的最优方式。但专业化生产仍然是大趋势。一般认为营利型农场比谋生型农场的专业化趋势更显著。按照传统的家庭农业生产理论,家庭式生产方式在节约交易成本、监管成本方面具有优势,但这种生产方式却不能带来经济的发展。事实表明,伴随着劳动力价格提高和资本价格下降,家庭生产方式也有扩大土地面积的趋势。
从土地集中的历史看,殖民时期的圈地运动和土地制度改革改变了农场的规模。农业经济学从分析最优的农业生产规模入手研究了农场的最优规模问题,所涉及的变量包括土地面积、土地价值增值、产出价格、产品种类和劳动力投入。理论上税收、补贴和贸易政策干预是农场规模变化的决定因素。减税和提高补贴标准会使农场规模增大,但这一理论研究结论很难在经验研究中找到证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贸易政策干预可能会减小农场规模。按照FAO1960~2000年的统计数字,具有较高人均收入的国家的农场规模相对较大。1950~1990年的世界农场规模统计数据显示,1950年之后,欧洲、北美洲的农场规模有了较快增长,但20世纪后,非洲和亚洲的农场规模呈下降趋势。
有学者认为,人类行为选择改变了农场规模。伴随经济增长,各国农场规模有扩大的趋势,但小型化的农场在世界各国依然存在,在发展中国家也同时存在大型农场;亚洲国家的农场规模却随经济增长而逐渐缩小。因此,用人类行为选择可以更好地解释农场规模问题,相关研究涉及殖民地国家的土地掠夺和土地改革行为。
有学者分析了农业投入和产出政策(税收、补贴和贸易政策干预)对农场规模的影响,并利用OECD国家的补贴、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对农场规模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殖民地国家的土地掠夺多发生在土地质量较好的地区,但在这些地区获得土地产权的成本、控制土地的成本很高,因为这些土地上的人口密度较高,且原始产权已经存在。殖民者一般通过贿赂地方官员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产权。但一些地区的殖民者(如英国殖民者)占有的土地数量仅占土地总量的5%左右,数量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但在亚洲和加勒比地区,殖民者拥有大部分土地产权,土地向殖民者的集中造成了收入分配的不均等,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无效率。美国1862年的《宅地法》(Homestead Act)使美国的土地产权分配更加公平,土地制度改革是针对农场规模、租金和产权转移的制度设计,土地质量、灌溉条件也可以改变农场规模。土地按照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农业工人进行分配,这提高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资源利用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土地转移到失地农民、贫困者手中,以便他们都获得最低的生活保障。土地面积与质量共同决定了农场规模,美国《宅地法》也设计了农场规模的最低限制和最高限制(Sockoloff and Engerman,2002)。
有学者认为,新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采用自愿的、分散的、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大型农场转移到小农场,并认为这种方式可以将土地从富人转移到贫困者手中。但这一转移过程需要政府提供补贴补偿,以便土地改革能够实现(Deiniger and Olinto,2000)。
学者们认为,需求导向的土地制度改革方式会提高土地价格,而土地购买者一般比较贫困,政府可以采取补贴的方式实现。如中国台湾地区1953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政府就付出了高额的补偿金。供给导向的土地制度改革出现的原因是拥有大量土地者害怕政府会强制性分配土地,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来保障实施。
税收会影响家庭式农业生产规模、非家庭式农业生产规模,也决定了家庭式农业生产和集约式农业生产的优势差异。税收通过两条路径影响农场规模:影响土地/劳动力比率,如降低税收或补贴会增加土地租金、降低土地/劳动力比率,家庭生产则会减少劳动力投入,从而影响农业生产规模。税收也会影响对劳动力的投入,即决定是否雇用工人来参与农业生产。若税收降低则会在农忙时雇用工人,从而影响农场规模。一般认为,大型农场在掌握税收政策方面具有优势,也可以将税收转移到消费者或农场工人身上。政府政策可以使大型农场愿意将土地转移到小规模农场和劳动力密集的家庭手中。
4.2.4 种植园效率研究
大型种植园存在的理论依据是规模经济。热带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存在大型种植园与农业家庭式生产方式共存的现象。农业家庭式生产方式在中世纪产生,到今天这种生产形式依然存在。种植园是在殖民地国家存在的一种生产方式,主要是殖民者在被殖民国家的土地上生产农产品然后在本国消费。但原始的种植园存在的基础是奴隶制度,即可以免费使用农业劳动力(Robert and Andrew,2010)。
种植园需要大量投资,并雇用大量农业工人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经验表明,由政府强制性地将农业家庭土地集中合并为大型种植园的生产方式是无效率的,而应通过政策设计使大型种植园分散为家庭式的生产方式,如采用“订单农业”的方式,即由农业中心企业通过与多个家庭签订合同来进行生产和市场管理,以达到土地分散经营的目标。“订单农业”是当前世界上流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之一。
农业家庭式生产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劳动力主要来自家庭内部,生产的产品由全部家庭成员共同享有,而种植园工人只获得农场利润的一部分。现代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使高收入国家的家庭也可以种植大面积的土地。但在低收入国家,农业家庭的耕种面积一般很小,其产出仅限于满足生存需要,没有产品剩余可以用于交换。
种植园被认为是一种现代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利润的驱动下,其一般会做出改变市场需求和改进技术水平的努力。但传统农业经济学认为,农业家庭式生产方式在配置资源方面有效率,贫困的原因主要是对市场变化、新技术采用的经济激励反应迟缓。现代经济组织理论和契约理论认为,由于家庭劳动力为整个家庭的收入而劳动,因此在生产中不需要监管,但大型种植园的工人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工作的努力程度相对较低。这种现象不仅在农业生产中存在,而且在工业企业中同样存在,只是工业企业生产中的标准化、流水线将这种现象降低到了最低的程度。农业生产是生物过程,不可能进行全程监管,即使在大型种植园中,农业工人的劳动也是独立进行的且监管难度大。特别是随着雇用工人数量的增加,劳动的规模收益递减,而土地与农业机械投入的规模收益递增。家庭农业生产的另一个优势是可以使用机会成本较低的劳动力,如家庭中的妇女、老人和儿童。
实践经验表明,以强制手段进行的土地集中生产方式的结果只能是失败。人们逐渐认识到,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培养“新农民”,采用新技术,种植新品种,改变投入结构,如“绿色革命”给亚洲农业带来了重大转机。
有学者认为大型种植园生产过程中的市场化水平较高,特别是在植物油、茶叶等特殊产品生产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且种植园一般容易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大面积的土地。种植园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来替代劳动力投入,若种植园从政府或银行得到了大量资金支持,则会引起整个社会资金使用的无效率,也会使土地资源更加稀缺。农业生产需要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才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但种植园生产方式会使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种植园种植的品种单一,长期种植单一品种会使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引起产量下降,大量化肥和化学试剂的使用也会带来环境问题。种植园工人的劳动分工细化使工人的人力资本下降,也可能会带来劳资间的冲突,影响社会稳定。种植园方式的采用与否取决于地区的劳动力密集程度、农业基础设施情况、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对于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的地区,种植园方式会提高土地的稀缺程度。
有学者认为,应将种植园方式改变为分散经营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重重困难,产权的私有化过程对政府来说异常艰难,如,农场工人是否应该分得土地?农业机械是否应该分配给小型的农业家庭?如何对种植园资产进行评估与分割?将劳动工人培养成一个独立的经营者所需要的成本由谁来支付?但世界上确实有成功的例子,如日本、韩国都成功实现了土地分割。
种植园生产方式与家庭生产方式各有利弊,学者们提出的更有效率的方法是采用“订单农业”的方式,即农业中心企业发挥在购买生产要素时低交易成本的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优势,以及在预防农业灾害方面和银行信贷方面的低成本优势,由农业中心企业与多个分散农户签订涉及产品收购数量与价格,要素投入时间、质量、价格和技术采用的合同。但这对中心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比较高。政府应及时提供上述政策支持,内容应涉及利率、土地税,提供教育、研发和技术普及投入等(Hayami,2002)。
以OECD国家为例,1995年对农业生产者的补贴超过了1820亿美元,其中40%用于生产补贴。1999~2001年年均补贴总数达到了2480亿美元,而且多数补贴对象是劳动密集的小型农场(Reardon,2007)。但OECD国家的补贴支持仍然没有解决农场规模逐渐扩大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农业劳动力雇用数量减少的问题。研究显示,补贴可以使小型农场的规模保持在最优状态,如OECD国家的农业劳动力雇用数量近年来下降很快。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认为此类补贴的受益者多数是大型农场。
土地税与对农产品和雇用劳动的征税不同,因为对土地征税是可以预期的,有利于土地改革政策的实施。超级市场、产品等级与标准确立、园艺产品出口使大型农场更具有市场竞争优势,超级市场可以分销大量的、标准化的产品,改变了传统产品的购买方式,这种方式节约了交易成本,但小型农场也可以通过政府的政策调整对生产的激励,采用集约化的方式获得大型农场具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