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方式有哪些
作为区(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在街道的工作机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采用平等、民主、共商的互学互鉴、互促共进的方式来履行工作职责。其表现形态为:
一是学习交流的方式。以学习增强素质,以学习带动履职,以学习促进工作,是对人大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的基本要求,也是其应当具备的基本特征。街道人大工委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来展开,都要通过组织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来体现,而要做到和做好这些,就要加强学习和交流。在学习内容上,既要注重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又要注重代表履职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的学习;在学习方式上,既要注重个人自学,制定统一的学习计划抓好检查落实,又要讲求学习效果丰富学习的多样性,如举办讲座、活动现场教学、参观考察、交流学习体会等;在学习安排上,既要注重持续不断的学习积累、巩固基础,又要因时因地根据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视察调研的需要,随机组织应对性的学习。借助于广泛深入的学习和交流互鉴,切实提升街道人大工委成员和人大代表的整体综合素质,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方能得以顺利开展,这是街道人大工委必须时时重视的极为重要的问题。
二是法治宣传的方式。作为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街道人大工委所担负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决定了街道人大工委要把宣传民主法治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和基本工作方式来运用。宣传民主法治不能是笼统、教条、居高临下的,而应是生动、具体、平等、接地气、入脑入心的,这就要求街道人大工委要深入了解辖区内居民群众普遍的思想状况,以及他们对法律、法规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认知情况及接受程度,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提出适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的法治宣传的具体意见并加以实施。要注意收集群众对于法治宣传的评价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增强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心理、引导人们走出谬误、去除不健康的社会情绪等方面的积极功能,通过街道人大工委主观能动作用的充分发挥,力求法治宣传成效的最大化。
三是调查研究的方式。调查研究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街道人大工委当然不能例外。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寻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和矛盾的途径和方法,是街道人大工委的基本职责,也是基本的工作方式。调查研究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街道人大工委成员必须加强学习和实践,做“泥腿子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一线,拜人民为师,向群众学习,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着眼群众需要解疑释惑、阐明道理、回应关切的事情,花气力做足调查研究这门功课,在调查研究中增强素养,拓宽视野,提高分辨事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联系沟通的方式。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街道人大工委不能行使实体权力,其组织和服务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职责,决定了其必须更多地采用多种形式、迅捷畅通的联系与沟通的方式,加强与代表,人民群众,有关机关、组织和方方面面的联络和互通。通过街道人大工委及时有效的联系与沟通,使“上情”即党和政府的声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能够传递到基层社区和群众身边,使“下情”即人民群众的心声能够及时上传给领导者和决策者,使代表能够依法有效地开展闭会期间各种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够及时反映给有关机关、组织,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