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别玷污了顾某的清誉。

“沈二小姐在展览会现场的行为,极其恶劣,给我的展览会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我作为展览会的主办,有权利对沈二小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