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8)](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174/29996174/b_29996174.jpg)
四、监管体系日渐完善,“一体三翼”落地运行
伴随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后文简称“中信登”)的成立,以及信托登记系统在2017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信托业“一体三翼”的监管体系日渐完善。信托业已经形成了以监管部门为监管主体,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安全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维度信托业风险防控体系。
“一体”对应银监会信托监管部,是信托行业的监管主体。伴随信托业资产规模的迅速增加、开展业务日趋多样和复杂,银监会于2015年初成立信托监管部,专门行使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提高对信托业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7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由信托监管部参与或主导的项目共计5项,其中代拟行政法规1项、规章3项、规范性文件1项。另外,截至2017年12月初,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变更信息的行政许可批复21项。其中,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变更15项、公司章程变更2项、公司住所变更4项。
“三翼”对应信托业协会、中信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后文简称“保障基金”),分别承担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安全保障的职责。
其一,信托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发挥着相关管理部门与信托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行业自律、行业维权、行业协调、行业服务的职责。截至2017年12月初,在行业评级和信托公司社会责任方面出台行业自律公约2项。
其二,中信登成立于2016年底,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督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合了信托登记、信息统计、产品发行与交易、监管信息服务等多项智能,将信息科技系统融入信托业监管体系中,提高了监管体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7年10月,累计1万5千人次访问信托登记系统,信托公司累计报送信托登记超过1万笔。另外,有涉及50家信托公司的260多笔集合信托产品(累计初始募集金额近1500亿元)的基本信息在中国信登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其中,按信托功能区分投资类约占34%,融资类约占38%,事务管理约占28%;主动管理约占60%,非主动管理约占40%;募集资金主要聚焦在金融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信托登记平台的上线运行有效提高了信托产品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对信托产品运作监督。
其三,保障基金成立于2015年1月,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依据中国银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保障基金的成立使信托业在预防、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底,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保障基金;参与托管和关闭清算信托公司;通过融资、注资等方式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收购、受托经营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