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调查团报告决送达延期,颜惠庆复文声明,希望大会不令形势愈趋严重
【中央社日内瓦卅日路透电】 中日委员会主席西姆士,与中日双方关于延长国防调查团报告之送达限期事之往来文件,现已发表。西姆士于彼之照会中,提议将限期延长,但以后不能援为先例,即应规定延长之日期。在此期间,希望大会能于十一月一日以前开始研究调查团之报告云。
中国代表颜惠庆复称,对于延长事可同意,并称日本现极力造成险恶之形势,一面扩张占领区域,伤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并设立傀儡政府,又加以援助。末称希望大会能阻止不令形势愈转严重云云。日代表长岗亦赞成延长期限,但称日本仍保留昔日所声明之各节云。
【哈瓦斯日内瓦三十日电】 洛桑会议继续延长,以致国联大会主席希孟氏不得不将国联特别大会及十九委员会开会日期重行延长二十四点镜。日昨日内瓦方面,曾公布希孟函一件,其中说明李顿调查团报告书,按国联盟约原应在六个月以内,提出审查并讨论此项期限,目下有必须延展之原因。该函并拟有决议草案一件,准备提请下次特别大会,通过者决议草案内容如下:“中日两国代表均已通告大会主席谓对于国联盟约第十二条所定期限,予以延长一层,均表同意。因此大会决定在严格必要之范围内,将此项期限,予以延长,并认为此次展期,不能成为先例。大会同时复声明此事,出于时势所迫,实具例外性质,大会于收到调查团报告书之后,将即根据委员会之建议,将延长之时期,予以规定。大会对于此项工作,甚欲在情势所许之范围内,从速结束。故此次决定延长期限,绝非无故稽延比层,自不待言,大会特别希望委员会,能于十一月一日以前开始审查,调查团之报告书。”日本代表长岗及中国代表颜惠庆对此手续,均已承认。颜氏复文称:“自上年国联行政院二次决议案及本年三月十一日大会决议案成立以来,日本推广其军队占据之区域,而于敌对行动中,破坏大多数中国人民之生命财产,设立并庇护满洲傀儡政府。日本以此种行为,增加远东时局之严重。此次中国政府照国联大会特别委员会所主张者,承认延期,但在新期限之内,如再有此种或他种足以增加时局严重之情事,则非中国政府所能容忍。”云。
《中央日报》1932年7月2日第一张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