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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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报表引路 实地核查落实问题

因此作为纳税检查人员一般会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合理地利用已有的会计报表事项,作为税务稽查的工具,科学分析,合理判断,找出认识问题的突破口。这里我们引用上海普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案例来作说明。

◎企业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税务管理,某市税务局稽查分局对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进入企业现场检查之前,税务检查人员先通过税务管理网络系统调取该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附报资料进行分析,以便找到检查的切入点。

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柴油机部件的铸造业务,属于铸造行业。企业的规模不大,其账面固定资产原值为3.02万元。

通过对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同专用发票存根联、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专用发票领用存原始记录等资料的审核,2014年1月至9月申报主营业务收入9,423,896.10元,销项税额1,602,062.37元,本期进项税额1,374,130.64元,应纳增值税227,931.73元,已纳增值税416,173.81元,期末留抵税额188,242.08元,税收负担率2.42%。这个税收负担水平比某省的行业参照税收负担(“普通机械制造业”参照税收负担4.90%)要低50%。是什么原因导致该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低呢?检查人员从该企业的生产情况来进行具体分析。

企业提供的生产情况有关资料显示:该企业主要生产柴油机配件——机体、飞轮等产品,主要耗用的原材料是生铁、废铁等金属材料。2014年1~9月底共购进并领用生铁、废铁等金属材料326.874吨,扣除生产销售的机体、飞轮319.21吨,尚有76.64吨没有说明去处。

◎稽查过程

于是,检查人员到该企业现场,要求财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并说明情况。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则反映,本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被收缴,公司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正常生产和经营了,所以无法提供相应的说明资料。这个信息从该企业的税务管理员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那么,这个企业需要不需要进行深入的检查?如果需要进行深入的检查,怎样才能打开这个企业的信息缺口,了解到企业当前的基本情况呢?检查人员认为,那些有情况的企业,其往往就存在问题。于是,他们通过CTAIS系统查询该企业检查期间的财务报表信息,结合企业的材料和产成品账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该企业检查期间影响增值税的主要因素为:期初存货1,723,847.95元,期末存货4,889,055.62元,增加3,165,207.67元,增长183.61%,累积沉淀了53.8万元税款。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当期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低存在其客观合理性。但是,报表所显示的另一组数据又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该企业本期的期初预收账款余额为0元,而期末预收账款为2,501,218.27元,增加2,501,218.27元。预收账款为什么会突然增加这么多呢?再看企业“不能正常生产和经营”期间的其他资料,税务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在此期间还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且存在留抵税款。这些增加数说明什么问题?检查人员将前面所做原材料耗用资料与预收账款资料结合起来分析,归纳出如下几个疑点:

1.扣除生产销售的机体、飞轮等产品外尚有76.64吨生铁、废铁没有注明去向,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未开具发票并申报销售的问题?

2.“资产负债表”反映预收账款期末数2,501,218.27元,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挂往来的问题?

3.下脚料收入是否申报纳税?

为了排除疑问,检查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到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通过检查和了解,检查人员了解到如下情况:

原来,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改制企业。原企业是某市中兴铸造厂,存在欠税没有结清。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税收款清理,发现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于是要求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应纳税款。而改制后的企业负责人认为本企业不应承担这个税款,于是双方各执一辞,税款清理工作陷入僵局。为了保证税款入库,主管税务机关就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并于2014年7月15日收缴了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发票。

由于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产品是某柴油机有限公司配套的,该柴油机有限公司购进的配件扣抵增值税率为17%,而产品是整机,其适用税率为13%,属于“高扣低征”企业,累积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金。该柴油机有限公司并不在乎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仍能够与该企业发生正常销售。

从中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收到了销货款,但是无法开具发票,所以会计人员就将收到的销货款通过预收账款来进行核算。

而76.64吨废铁已经在“营业外收入”中反映,并申报缴纳了增值税82,637.25元。

至此,问题已经非常清楚,该公司账面出现的预收账款2,501,218.27元,实际上就是该企业发生的销售额。对此,该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也没有异议。于是确认该企业偷逃增值税363,424.84元。

◎案例点评

正如前述分析,企业的会计报表综合反映一段时间内的企业经营行为、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现金流动情况。一般情况下,通过会计报表项目内容的分析以及各表的数据勾稽关系的核对,能够反映企业的业务内容和经营情况。由于会计报表的编制经过了五道编制过程,即从经济业务本质到原始凭证,从原始凭证到会计凭证,从会计凭证到账目,从账目到会计报表,从报表到合并报表,上述环节经过了人为的修饰,即事项的处理经过主观的判断,所以从纳税检查的角度,企业的会计报表是不可信的。但是借贷记账方法本身有着特殊的作用即能够为企业的经济运行轨迹留下痕迹。任何经济事项只要入账,就会留有痕迹,从这点出发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其入账的经济事实,即便部分企业规避一些规则,如窜用账户,不按规定编制报表等。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分析和介绍,我们发现该企业由于操作不当从而产生了很大的涉税风险。规避涉税风险的办法就是根据本企业的产品特点和生产状况如实地进行涉税业务处理。对于部分“高扣低征”的企业而言,其自身的产品本来就存在税收优惠,企业没有必要通过少报销售等手段进行偷税。而且,对于五金产品制造企业来说,由于部分部件和配件与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税务检查人员如果掌握了这个对应关系,就可能将问题检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