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社区+”时代:当代中国社区治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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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区情况存在很大差异

受到发展过程和社情变化影响,中国社区最大的特征就是差异化。从大的方面看,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这两类城乡社区,虽然都是自治单位,但在地域、机构设置、服务人群、管理服务水平、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即使在今天的大城市中,社区也千差万别。因为居民对象、历史变迁、经济分层等诸多因素影响,有老旧小区、单位大院、普通商品房小区、高档住房小区、经济适用房社区、廉租房、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外来人口聚集小区、少数民族聚集区。还有人提出蚁族聚集区,还有外国人社区。[1]

(一)中国社区的规模差异

从规模上看,受影响半径、服务资源和能力所限,社区的地域和服务的居民对象应当有个合理的区间范围。但是,由于中国城乡社区变迁受到人员聚集情况、地理环境、传统习惯等种种影响,所以社区范围实际上差别很大。2000年起,民政部曾经调整过一次社区规模。2008年,全国城市社区中居民户数在1000户以下的有30746个,占总数的38.2%;居民户数1000~3000之间的有39825个,占49.2%;居民户数在3000户以上的有10213个,占12.6%。[2]调查中发现,城市社区居民数量少的仅几百余户、千口人,而数量多的达到上万户、4万~5万口人。在南方一些制造业发达、外来人口集中的社区,还发现过实有人口超过10万人的社区。在社区的地域范围上,也存在很大差别。小的只有一条路、几栋楼,大的则有数百亩甚至千余亩(比如北京的天通苑社区)。受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出、撤村并乡、村改居等政策影响,农村社区的规模差异也正在拉大。有的农村仅留下百余户、几百口人,而有的超级村庄则达到上万户、数万口人(比如江苏江阴的华西村)。有的城郊农村社区的地域范围只剩下几百亩,而有的农村社区含生产用地在内达到上万亩。

(二)中国社区的人群差异

社区作为当地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区域,一般说来,所属居民应当有较强的共同性。但是,由于中国社区的发展历程各异、形成过程复杂,所以既有阶层同质性低、异质性高的自然型社区,也有同质性高的阶层型社区。

在中国的城市,新中国成立之初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居住同质性。比如,北京有所谓的“东贵西富、南贫北贱”之说。上海有所谓的“上只角、下只角”之说。天津则是上流社会住在英租界附近花园住宅区,社会中间层住在三条石之外、河东俄租界和比租界,广大的社会底层则居住在租界外的工业区、火车站棚户区等。

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政治运动、计划经济模式形成、单位制、户口制度等,促使中国的社区按照经济布局、单位特色、管理需要进行了居住再调整,形成了工厂矿山工人集中居住区、农业人口散居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知识分子集中居住区、商贸物流行业从业人员集中居住区和若干人口混合居住区等。在相对集中居住区内,则大致实行自然分布。一栋楼内,“工人阶级顶天立地,三楼四楼厂长书记”,内部分化不明显。

改革开放以后,人口流动性大大加快,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国家终止福利分房、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后,中国居民的居住分层再次起步。比如,北京先是形成了亚运村附近“先富群体”集中居住区、方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区、望京中产阶层和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等。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房地产价格飞涨、房地产项目策划、设计、销售中重视特定客户导向,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社区居民阶层分配的调节器作用。住在同一社区的人至少在收入上大致相同。

目前,就全国城市社区的内部来说,既有各阶层分化强烈、异质性很强的传统小区,也有社会阶层基本相似、异质化很低的传统单位型、新建高档住宅小区;既有人口流动很快、差异性和流动性都很强的制造业、物流业人群集中小区,也有人口居住较为稳定、外来人口较少的相对私密小区;既有年轻人较多、活力无限的新人类社区,也有主要由老年人居住、生活节奏较慢、活力略显不足的老龄社区;既有收入水平较低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廉租房小区,也有高档住宅区、别墅区。

中国农村的巨大变革,也带来农村社区的分化和差异。农村近几年推行的“村改居”社区,往往居住条件较好,人口相对集中,基础设施齐备,管理和服务水平较高,居民生产生活形态和群众面貌也相对较好。而地理相对偏僻的农村传统社区,许多地方年轻人口外流严重,村庄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主,农村基础设施和福利服务维持在较低水平,日益走向凋敝。一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农村社区,实际上已经实现了就业择业、生活水平、福利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与城市持平;而一些传统农耕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长期滞后,农村各项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明显不足。在这些已经日趋分化的农村社区里,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社区,呈现很强的自然聚居特点,居民的阶层分化不是十分明显。而那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社区,社区内部居民的阶层分化相对明显。

(三)中国社区的公共生活差异

社区公共生活,是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社区认同和团结的基础,就其内容来说,涉及社区政治、文化、传统保护、居民文体休闲、居民互动等多个方面。

首先来观察中国的社区治理体制。

根据法律,城乡社区实行居民(村民)委员会制度。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居民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目前,有4亿多城市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产生比较复杂。既有大量单位指派或上级部门推荐、建议,经选举程序予以认可的,也有少量主动报名、积极拉票、热心公益的;既有实行直接选举的,也有实行间接选举的;既有程序公正公开、过程民主科学的,也有操纵操作、暗箱作业的。

村民委员会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每三年选举一次,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根据公开资料,中国农村59万多个村委会中,98%以上都实行了直接选举。全国范围内上一轮的村委会选举是在2011~2013年进行的,全国有6亿农民参加直接选举。选举广泛采取了无记名投票、公开记票和普遍设置秘密写票处。一些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出现了村民委员会主任争着当的现象。但与此同时,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或问题农村,出现了村民委员会难产的现象。进入21世纪后,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开始大量由经济精英担任,或者叫“能人治人”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甚至成为一种经验被推行。从2014年起,全国新一轮的村委会选举仍在进程中。

作为一项政治和社会制度安排,居民(村民)委员会制度对社区治理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国居民(村民)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大量的各地实践中,这项制度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异。总的来说,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竞争程度大大高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竞争,党和政府对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控制程度高于对村民委员会的控制程度。从公开报道和调查研究中,还能够看出全国一些地方的居民(村民)委员会选举出现了贿选、家族势力影响、内部指定以及其他一些违法行为。

中国还在广泛的城乡基层社区设置了党的机构,与居民(村民)委员会呈并行设置。为数不少的地方实行基层党组织的书记与居民(村民)委员会主任“一户挑”或“交叉任职”。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居民(村民)委员会并行分设的地方,曾经出现过谁是“一把手”的争执。这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威权传统的国家,对于社区运作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

其次来观察中国的社区日常生活与互动。

所有关于社区的研究都表明,相互作用程度高、彼此有着紧密依赖感的小型社会,比一个邻居间彼此孤立的现代高楼住宅区,更让人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可见,社区互动对于大众日常生活具有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在中国,农村居民社区比城市社区的日常生活交往较为频繁,日常互动的广度和深度都大大高于城市居民。这种交流与互动,既包括生产生活的互帮互助,还包括大量的红白喜事、“人情门户”往来。其中,有大量建立在“熟人社会”地缘、血缘、亲缘基础上的感情成分。城市社区生活中,基本奉行“陌生人社会”的距离外交原则,除传统的单位型社区或以前的低层居住老旧混居社区外,多数城市新社区的居民愿意“躲进自家成一统”,与社区其他居民、包括邻居的交往都很少,而能够涉及心理慰藉、生活帮助、财务支持等方面的深层交往几乎没有。多数城市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包括居委会选举都缺乏热情。

近年来,一些城市社区出现了新的互动渠道和模式。某些因养狗而相熟的“狗友”、因孩子共同上学而交往的“家长会”、因拼车而交好的“车友”,特别是在某些具有公共活动场所的社区出现的“舞友、歌友、拳友”,都让社区的交往开始突破以前的业缘、地缘、血缘、亲缘等传统链条。而互联网的兴起,更为这种新时代的社区交往提供了便利和可能。一些社区出现的“社区自组织班车”、“周末组团出游”、“老年人互助会”、“社区治安志愿者组织”等,都是在互联网的线上线下交往互动中实现的。

最后来观察中国社区的集体活动。

社区集体活动是增加社区凝聚力、培育社区居民认同和自豪感的最重要形式。地区性祭祀活动、庙会、社火、红白喜事、年节庆祝活动等,形成一个社区的传统和风俗,会成为社区人的集体记忆。如果去掉这些集体活动,即使社区居民间存在一些偶发性的互动,但作为一个社区,其集体的意义都将大打折扣。这也就是为什么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在进行社区营造运动时,优先从社区的内部及周边资源、环境优势、自然及人造景观、民风民俗、地方人文背景等多个角度,着力来找到各个社区的独特性。

应当说,政府和社区在这方面还是有意无意做了些工作的。为数不少的地方通过积极行动,尽量保留、恢复和倡导社区多姿多彩的文化、娱乐、祭祀等各种集体生活。但是,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冲击下,城乡社区的传统集体生活都在大量减少。中国城市多数社区缺乏这样的场所和活动组织,更多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或居委会组织的大型歌舞比赛、节日困难家庭走访、社区学雷锋活动等,或者某些商业性质的推销商品、保险、医疗、托老托幼服务等。多数具有临时性、被动性,很难上升为居民的集体互动、情感和记忆。近年来,部分城市的少数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民间春节庙会”、“跳蚤市场”、社区志愿者做好事等活动,吸引的居民为数不少,在一个侧面说明了社区集体活动的贫乏。而在农村,随着人员流动加快,集体活动很难组织。一些具有地域色彩的地区活动,如闹社火、闹花灯、耍龙灯、锣鼓会、宗族祭祀、庙会、唱大戏等,或者因被政府接管,或者因被更为市场化的运作所代替,规模更大更安全,但活动的地域性、本地居民参与性的色彩都在下降。总的说来,我国在社区公共生活建设方面行动较为迟缓,居民自发组织的日常集体活动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