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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手机审美:别具神采 正邪交赋

中国学者关于手机媒介的研究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宏观视角分析各类媒介的线性发展状况,以此引出手机媒介的诞生及具体的功能,如匡文波的《颠覆传媒——手机:新时代的电脑和器官》《手机媒体概论》和童晓渝、蔡佶、张磊编著的《第五媒体原理论》、朱海松的《无线营销——第五媒体的互动适应性》、李丹丹的《手机新媒体概论》等。另一类研究主要以微观研究见长,或研究手机功用性中所蕴含的人文意义,或研究手机发挥功用性的科学支撑,或针对现实问题从某一个角度去进行研究,如李明的著作《手机动漫艺术论》等。和国外学界类似,国内学界对于手机媒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传播学、教育学、社会学、通信技术学等方面,而对于手机审美问题鲜有研究。

作为继报纸、书籍、广播、电视、电话、电脑之后被广泛使用的新型媒介,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实现了人机交互,手机媒介和个人生活具有可对话性,使用者可以在手机媒介的使用中打下自己的烙印,比如选择手机界面、设置自己喜欢的铃声、储存私人文件,与朋友进行个性化的互动交流,留下属于个体的印记。手机将我们引领入移动传播的时代,实现了信息传播的随时随地性,将日常生活带入审美情境中来。手机技术的进步为用户的审美体验提供了更为舒适便捷的平台,改变了互联网因不能移动而产生的审美体验的后延性,将直观的内容直接推送到用户眼前。手机全天候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中,人机的黏合性前所未有,手机简直就是无时无刻不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伙伴。

手机超越了单一媒介形式,是融合多媒介内容的新媒介、最具代表性的融媒介。它聚合了电子书、广播、地图、视频、音乐等多种媒介,并完善了原有媒介的功能,比如手机短信融合了口语交谈的亲密性和日记书写的私密性特点,手机小说实现了书籍阅读的个人感悟与群体阅读交流的结合。同时,手机媒介在使用中又可避免原有媒介的弊端,如手机的信息检索引擎使用户避免了翻阅纸质书刊的烦琐,克服了因不在电脑旁边而带来的搜索滞后性。

在历史上,任何技术刚开始时都具有玩具的功能,之后逐渐开发工具功能,最后演变为艺术化的存在。平时作为休闲娱乐的手机媒介不仅仅具有玩具的属性,还能在使用过程中塑造诗意人生,体现审美价值。

将手机审美纳入美学研究中,最困难的莫过于建构起除工具性之外的艺术性和审美性的理论框架,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具有消费属性和娱乐属性的物体是没有审美属性的。显然这种观点轻视了新的媒介对文艺和审美的渗透力、建构力。研究手机的审美维度,主要是因为手机媒介通过改变文学艺术的外在表现方式、承载形式和人机关系、情感体验方式而极大影响和重构了今天的文艺和审美实践。强调文学艺术和审美实践,最不能忽略的就是它们与日常生活(特别是日常情感生活)的关联。当手机已经成为今天人们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重构了日常生活时,手机和文艺、审美的关系就变得空前密切。手机使信息材料在数字化形式中空前融合,使移动性与交互性有机结合,使人机关系空前密切,使新的审美体验得以生成。审美效应是在关系中形成的,本无生命的手机在使用者运用过程中通过人机交互对话、人人互动交流,在对话、分享、互动、共鸣中不断生成审美信息,达成审美关系。

手机已经成为审美对象,这不仅因为手机自身的款式、手机壳外观、装饰、设计创意等具有审美属性,可以带给人赏心悦目的审美享受,而且因为手机上容纳、呈现、运行的各种审美信息为当代审美实践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可能。此外,手机作为审美对象还指手机在运用中与人互动形成的特殊人机关系不仅是一种生活化的关系,更是一种审美化的关系,为当代审美实践提供了新的内涵。

发展至今,手机功能已由最初的打电话和发短信发展到集合游戏、闹钟、计算器、秒表、收音机、相机、支持WAP上网等多功能于一体。2010年之后,智能手机以强势的劲头占领了手机市场,它实现了对多种媒体信息的整合与提升。至此,数字技术带来的诸多新应用程序不仅不断满足着人们对于移动信息传播的需求,而且智能手机依托数字技术的强力发展将网络艺术和审美的气韵延展到手机屏幕上,使手机不仅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助手,而且成了具有艺术、审美气质的新媒体。在此,技术和艺术不再呈现二元式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

手机是我们联系他人的工具,但是随着智能机的出现和发展,手机也成为诸多消费业务的支付平台、文化娱乐的凭借、诗意生活的新家园。而满足这种功能的基础便是移动数字技术的运用和互联网的进一步延伸。正是依靠无线通信、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保证手机具备发送及接受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各类信息的功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由科学技术作为后盾保障的数字化造就了手机空前的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也为手机的数字化审美实践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手机对于当代审美实践的意义首先得力于它为大量审美信息的存储和呈现提供了一个数字化符号平台。以手机诗歌为例,作为现实生活中影响最深远、使用范围最广的新媒介,手机的出现无疑是诗歌传播的“马太福音”。作为一种媒介形式,手机的出现虽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诗歌作为小众艺术的特点,但却极大地促进了人们读诗、写诗、品诗、评诗的积极性,促进了诗歌的传播,有利于扩大诗歌的影响。2016年春将近半个多月时间,火爆微博、微信的几万网民续写“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的诗歌事件就充分显示了手机媒介的巨大威力,它可以使国人心中积淀已久的诗歌热情被激发、被点燃。依附于手机APP移动客户端的诗歌阅读和创作平台微信诗歌写作、诗歌朗诵、诗歌品鉴红红火火,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大繁荣。

如今的手机用户已不仅满足于信息的获取,他们日渐成为积极有为的信息创造者、传播者。他们一方面体验着数字化带来的便捷,另一方面也在创造、发布新的信息。数字技术的发展大大激发了人们审美创造的热情和激情,透过数字化的平台和储存空间巨大的手机云盘,越来越多的拍客会制作和上传视频,实现资源共享。这些拍客依托手机这一媒介,可以组织志同道合的人,在交流和互动中制作出满足不同口味用户需要的、个性化的手机视频。手机俨然成了一个包括文本、图像、音乐和视频处理软件的虚拟办公室。

手机上容纳、呈现、运行的各种审美信息不是分割的、孤立的,而是互文的。微信的出现不仅有利于视像和音频文件广为传播,同时也为文字性的长篇大论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空间,微信用户未必是单纯的读图者、听乐者,也可以是潜心的阅读者。在手机的意指系统中,语言的抽象性与图形、色彩、音乐、视像的直观性相得益彰。文字文本因为加入了色彩、图形、音乐、视像而熠熠生辉,视像和音乐的数字化使之更具神采。手机屏幕与白纸黑字相比具有非物质性,这使文本从固定的语域转移到无定性的语域。

作为一种元媒介,手机的强大优势就在于它对各种媒介载体的整合与改造,手机的出现使得过去单一的审美方式、审美类别间泾渭分明的界限被打破了,形成了各种审美方式、审美门类的融会贯通和谐交互,我们可以充分调动自己的感官,将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官方式尽情发挥,实现审美的融合,开启新的审美境界。

从手机媒介自身来看,它是过去的收音机、录音机、MP3、MP4的进化和发展,保罗·莱文森在《新新媒介》中运用达尔文的进化论观点来分析媒介的演化,在他看来,媒介也完全遵从生物学领域的进化规律,手机的发明淘汰了过去的音频工具的劣势,赋予它们新的活力,因而得以存活下来,手机身上有收音机、录音机、MP3、MP4等音频载体的因子。与此同时,手机还集看视频、打电话、看图片、看文本等多项功能,甚至可以说是无所不能。除了功能的多元与强大以外,手机自身也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审美方式的提升,我们对于事物的审美欣赏,离不开视觉和听觉等众多感官因素的参与,这是审美之所以产生和实现的生理基础。

从审美客体来看,手机的出现和使用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审美资源,当然,生活中的审美资源也是源源不断的,但手机的好处在于它实现了多种审美资源的融合集萃,我们可以用手机看画展、看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也可以用手机浏览电子文档,更可以用手机看电视、看电影、听音乐。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手机为我们提供了绝大多数以前是分散存在,需要费尽精力去寻找、整理、聚拢的审美资源。手机整合并推送给我们大批符合我们欣赏水平、欣赏习惯和审美心理的信息资源,我们可以便捷、自如地在此基础上进行精选,决定对哪些对象进行审美鉴赏。

从审美主体看,在电子和数字技术的支撑下,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仿佛都可以数字化。数字化技术营造的氛围和创设的形象虚拟高度逼真,如敦煌数字莫高窟、3D园博园馆舍、数字清明上河图等。与传统的移情、远距离静观、主客二分审美习惯不同,网络和手机的出现将我们拉入一个融入式、沉浸式、体验式的虚拟审美世界中,我们不再是审美化境的外在看客,而是在其中发挥影响的一分子,我们的参与行为会直接导致虚拟审美朝不同方向演绎,呈现出动态、开放的审美效果。手机的使用,尤其是微信、QQ语音、视频功能的开发,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极大地缩短与减弱,手机上形成的朋友圈、动漫圈、代购圈使有共同爱好和相似价值观的人能够聚拢在一起,切磋交流。与此同时,人们的参与、融入式的体验方式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强化。体现在审美上就是我们从过去的审美主体移情到审美客体中的审美体验方式,变成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同一。换句话说,手机的使用使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界限被打破了,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相互融入、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交融为一。这势必使我们的审美习惯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媒介的发展,承载美的内容的媒介载体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口语传播到印刷传播,从广播传播到电视传播再到互联网传播。这就使得许多学者格外关注媒介技术的工具性研究,而在麦克卢汉的媒介学研究中却增加了审美考量,除了将媒介看作一种工具,他还考察了媒介中的技术与人文、艺术、审美的高度融合,他认为技术的影响势必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1]借此,我们在研究媒介的时候便可跳离其工具性和实用性的一面,去探究媒介对人审美感知的影响。而对于美学的研究也不需仅仅将美学的生成限定在文学文本符号框架内,而同时应关注真实的日常生活、媒介技术的演进等问题。

对整合着多种信息形式的手机进行审美考量时,显然更需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去审视、分析。以盛行的手机移动支付为例,众多电商的手机APP条形码识别支付确实是数字技术发展的结果,手机数字技术(如智能硬件、大数据分析、多种智能APP的研发)的快速发展密切了物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手机网店上缤纷多彩的食物图示展示形式不仅起着广告作用,标示着商品的外观、质量,而且可以调动消费者的复杂体验(包括功用性的体验、时尚性的符号体验、审美体验)。又如在手机上可以预订酒店房间、下单购买电子产品、根据社交点评选择想要就餐的餐厅和位置、以团购的方式购买价位较低的电影票等,这是功用性的行为,却又关乎大众的日常生活、情感体验、娱乐审美。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快速发展,商家可以用计量法统计、分析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轨迹,借助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精准营销,针对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其推荐特定的商品,手机为这种精准营销和个性化定制提供了新的契机。这当然是典型的商业行为,但也是典型的体验经济。用户在体验个性化的服务时,在依靠便捷的手机媒介消费文化产品时,他们享受着商品和服务,也在消费的同时享受着特定的氛围、情调,沉醉在赏心悦目的情感体验中。在此,商业与审美、体验经济与审美体验是难以分割的。

今天的智能手机越来越人性化,在达成基本的手机功用的同时,它也在不断丰富人类主体的精神生活,显现出基于使用者需要的人文关怀。我们习惯于将手机看作通信、娱乐工具,而往往忽略手机在运用中与人互动会形成一种特殊的人机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一种生活化的关系,更是一种审美化的关系。一款精美小巧的手机常常是机主的珍爱物,为机主所精心呵护。机主无论日常起居、外出旅行,手机都会伴随左右,须臾不离。手机里存储着大量私密的信息,手机与他共享这些秘密。在机主寂寞的时候,手机是他的伙伴,为他营造出一片私人的情感空间。足见,智能手机日益拟人化,洋溢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手机媒介不仅是新技术媒介,也表征着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数字信息在今天不仅在信息、传媒产业、金融经济产业中盛行,也对社会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文化领域”内,任何实物和商品同时也是富有文化意味的形象和符号。何况,手机与今日的文学、电影、音乐、动漫等已经盘根错节、不可分割。手机审美的新开拓为当代美学的建构提供了新的启示。

我们可以将新兴的手机媒介置于更大的社会系统中进行考察,审视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关系。手机这一媒介冲击着今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文化领域,手机与今日的文化艺术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在社会领域,它改变了如何互动、与谁互动和为何互动的方式。在经济领域,它影响着信息服务业等方面,整合着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关系。

用户身居家中却能参与社会行为,这种交际可以指个体与个体的关联性,也可以是个体与群体的关联性。媒介的力量使得在个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冲破束缚而提升人的交际功能。当面对的是个体情感交流生活时,手机提供给使用者的服务也不再单纯局限于打电话和发短信式的问候,又体现在通过拇指的直接触摸便可发送出邮件进行传输,抑或是在手机论坛客户端进行有温度的指尖输入或者是语音聊天。而越来越智能化的手机,已然成为微博、微信等交流途径的承载中介。人们通过手机接收到新信息、形成传播,在传播中又会产生出信息,由此循环往复,完成信息的共享和人际的互动交集。媒介的可延伸力量不仅体现在这种个体之间或者个体与公共生活之间的对话领域中,更神奇的是可以延伸到原本无法想象的延展领域中。比如说,原本根本不可以想象的情景是仅仅待在房间中的消费者能买到衣服、订到饭菜、购得家电,甚至是实现跨国购物,可是数字媒介的迅猛发展却使这一切变成现实。手机支付为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性,同时建构了我们日常社会生活的关系。

在商品的意义赋予和意义达成上,大众传媒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引领着消费的时尚潮流。智能手机与消费大潮合流后,消费者触达商品的方式发生了改变。除了直接通过搜索查找,或者用扫码(二维码)的方式进入相关商品的网店外,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从视频、社区、热帖、推荐页甚至游戏等内容端进入电商大门,将别人的推荐与自己的需求联为一体。商品触达方式的转变还会围绕内容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链,越来越多的内容达人将聚集在电商中,比如优酷上的视频达人将商品植入原创视频中,与商家按照视频点击量或商品实际销量分成。这样,消费商品就变成了首先消费内容。商家也在积极筹划自己的媒体以吸引更多粉丝。专门运营微淘粉丝的团队每天编辑不同的资讯、话题、直播内容来吸引用户,对于数据、视觉、策划、推广等都有明确分工。而在手机消费中,除了各运营商的手机电子商务APP还是其支付系统之外,他们还将零售商联系起来以供应货源,并将送餐、服务、购物等多种内容与手机应用软件建立联系。

德国后现代哲学家韦尔施曾说,现代世界有一种与日俱增的现实审美化趋势。这一说法被国内学者演绎为了著名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审美日常生活化”。确实,生活与审美的界限在消弭,消费文化的时代正在催生一种消费美学趣尚。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美”随处可见,被以商品的形式消费着。而手机这一媒介在日常生活中恰恰是助推了这种消费潮流。

我们拿在手里把玩的手机,早已脱离了器具层面的意义,而是蕴含着当下的审美风尚、流行元素,受众的生活水平、消费层次、行为方式、性格特征等都在其中有所映现,并且手机精巧的多功能设计代表着一种独特的现代后期的技术文化和生活方式。同时,手机与手机壳、耳机等“组合媒介”共同构成一幅新的审美图景,手机可以说是技术审美的表征,但是也处处呈现着时代文化的内涵。例如手机外观的设计就体现了时尚,在手机壳那个轻巧的外皮上,彰显着设计者对于审美风尚的准确把握。手机在设计之初便会考虑到使用者自身的舒适度和安全度问题,以最大程度上的人性化设计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群体的需求。通常以简单的色调和直线的形状面世的手机除去对使用方便的考虑外,那种简洁的外壳更是表达着现代社会对于时尚的理解。同时还会提供多种样式的屏幕界面供人选择,青年人之所以煞费苦心地装饰自己的手机壳和手机屏幕界面,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享受到了追随时尚和彰显个性的快感,在挑选和使用的过程中,消费者实际上是在进行一场审美的移情,将自己投入手机中去。很多消费者对手机的选择其实是受视觉支配的,在很大程度上“美观”是首要标准。苹果手机之所以在中国青年群体中长盛不衰,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手机外形的大方、美观。手机的使用者尤其是青年男女还会为自己心爱的手机选一款美观的手机保护壳和应用界面,手机壳和手机界面的选择在这里不仅起到了装饰的作用,还会极大地提升手机本身的美感,为使用者带来更为愉悦的身心体验。

同时,展现着时尚性的耳机的挑选和手机壳同等重要,一款美观大方的耳机会使一部其貌不扬的手机增色不少,耳机、手机壳、手机屏幕界面这三种媒介外在形式的组合,将声音、外观和实用功能融合在了一起,既满足了人们的使用目的,又极大地促进了人的休闲、娱乐、审美、怡情等目的。可以说,手机是人的器官的延伸,它极大地解放了人的感官,将声音、图画、视频、音频最大程度地呈现出来,对于提升人的审美水准,随时随地释放感官的压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手机不单外表美观,更在具体的使用中被赋予了公众性、传播性、消费性等多元属性。手机与我们的文化生活实践息息相关,各种新的图像和声音的生产,储存和传播方式的多样,直接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乃至感知世界的手段。手机作为后工业社会中有一定文化价值的人工制品引领和标示着整个社会的审美时尚。

随着大众文化的勃兴,“美学丧失了它作为一门特殊学科、专同艺术结盟的特征,而成为理解现实的一个更广泛、也更普遍的媒介……它成为一门超越传统美学的美学,将‘美学’的方方面面全部囊括进来,诸如日常生活、科学、政治、艺术、伦理学,等等”。[2]毫无疑问,手机传播的兴盛也在其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受益于移动传播技术的发展,手机在传递文化、塑造审美的过程中具有区别于其他媒介的重要特点,移动技术给手机审美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技术本体化是理解手机审美的要旨。手机和电话不同,它可使我们与人实时交流互动,也可以延后提取信息,可以拉近空间距离,也可以保持一种远离状态。移动技术的发展使得在手机上接收讯息不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审美也可以随时开展、停止、继续进行,审美活动的开展时间可能与现实世界的活动开展保持同步,也可能稍有滞后,但是只要关注绝不可能出现“错过”的情况。即便出现接受的滞后,可是审美活动依旧可以在打开手机的那一刻重新开始,因为审美活动的内容通过移动网络的存储仍旧可以在手机屏幕上展现出来。还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能够通过丰富的诸如多彩的图片、简短的内容概说等将事件迅速展现在眼前。

另外,在审美空间的展开中,手机审美区别于传统的审美活动,它具有数字化、虚拟性特点。手机摆脱了时空的限制,在无限大的信息空间中游弋,任意移动地点使用,手机上呈现的审美信息说到底不过是数字化的虚拟信息,看似真实,却又虚缈。一切艺术的形式再现到手机屏幕上的时候,都离不开基本的数字化技术的支撑。在手机上,技术和艺术是相互渗透的。在技术消费的过程中,我们能时刻领略到艺术和审美的魅力。可以说,手机技术的发展和艺术的传播过程中呈现出的是一种技术艺术化与艺术技术化相交错的现象。在手机审美中,审美自律、审美超越、精神审美的传统美学信条势必受到技术化的审美范式冲击。

手机是私人信息的守护者,是私人情感空间的营造者,私人化审美可谓手机审美的内在意涵。手机审美也顺应、契合了当代审美的世俗化、日常化、私人化潮流。之所以说当代审美是一种世俗化的审美,是因为今天的审美文化早已改变了原有的高姿态和精英化,已成为一种日常的常态文化,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传统的精英文化中更多的是条条框框的约束和规则,通常情况下讲究审美活动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有严格的仪式化程式,局限在精英小众范围内,不具备面向大众的亲和力和日常感。而原子化的现代市民更青睐的是日常的私人生活而不是关乎邦国的重大公共生活,因为前者更为常见、普遍,与他们的距离更近,切近他们的日常人生。

手机媒介最特殊的不是它被大众共用体现出的普遍性,而是每个使用者的使用过程都是私密化的。手机这种私人化的使用就像是对私人生活领域的一种推崇、确认,这与现代消费中的趋同化和趋众化有着本质的不同。在这种私人化的消费中,作为审美主体的消费者把情感和诉求投向了手机,实现了情感的满足。手机使艺术的生产、传播、消费私人化、平民化、日常化。

对于手机审美的探究是主要通过对使用者主观的美感经验的把握进行的,不是侧重于分析式的认识。“美”一词可追溯到古希腊的aesthetics,本义是指“感情、敏感、感官印象”等。在当今这个视听日益凸显,大量的图片和影像结合,配合曼妙的音乐,以动态的方式呈现多姿多彩的人生的融媒体时代,理性审美势必在感性审美的冲击下趋于边缘化。

数字媒介特别是微机和手机的繁荣发展还促成了微时代的审美文化潮流。在手机的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微文化,如微小说、微视频、微诗歌、微电影等都表征着当代的微审美潮流。

微审美的出现与发展可谓大众文化在时代发展中的最新表现,同样也是媒介演化的结果。时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信息量越来越大,但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用户有必要选择适宜而又方便的媒介载体,选择更形象生动、直观感性的媒介形式,高效率地吸取文化养分。人们通过互联网固然可以有越来越多的选择和越来越丰富的资源。但互联网功能的实现依托的外在形式——计算机却因受到网络接入的固定地点和计算机体格大的限制,使得受众讯息接受的随意性和便捷性受到限制,因此,人们无法实现随时随地利用碎片时间汲取信息、处理事务的需求。手机恰恰可以大显身手,因为手机使用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物质媒介的限制自由移动,手机媒介为诸多的信息和内容搭建了移动数字化的平台,可以将文字、图画、图像、声音等媒体汇聚一身,并且因为可携带可移动而成为当下最具影响力的多媒体介质。

手机微审美作为微生活状态下微趣味的展现与每个使用手机的个体的复数化、小微化密切相关,复数化、小微化的市民是手机的主要使用者,其个人表达欲望的强化势必丰富微文化的素材内容。以手机短信为例,它短小、有趣,时常在用户之间传播,除了及时地传递信息之外,更是传情达意、引发情感交流的重要形式。手机短信开启了手机媒介的自我情绪全民抒发时代,它表达每一个体的想法,形成了属于每一个体的微叙事。当不同样式的手机短信,如幽默短信、过节的问候、简单的散文诗等层出不穷时,便集中形成了微叙事的文化奇观。当然从文学的界定来看,在手机上发的一般性的互动信息文字并不能称为文学性的体裁和样式,只不过是为人们之间相互问候提供了凭借,而只有那些具备文学色彩内容又以文学手段表达的短信才是短信微文学、微创作。如“编给你的信息,是藏在我心里的秘密。虽然天空晴朗时我会勇敢些,可还是喜欢下雨时你依偎在我身边”等。除此之外,手机中的微动画、微广告等也是手机微文化的表现。这些体现微审美的微创作将媒介审美与生活审美完美地嫁接在了一起,体现了一种新的审美潮流。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微型化的审美范式指的不仅是形式上的微小,更重要的是关涉了一个个小个体,注重体验感和温情化。

但手机媒介的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其一,捍卫数据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形势严峻;其二,网上的信息流动、手机网银和手机余额宝等支付手段缺乏法律监管,存在诸多隐患。自媒体一方面促进了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也使信息垃圾横行,虚假信息泛滥。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从审美自身反思手机审美中可能存在的弊端。

首先,随着创作变成了生产,粗放式的创作模式风行已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手机上新的文本或者是新的视听创意产品,这种快节奏的新媒介生产方式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由原来精英化的精细制作变成了草根自发的粗放的生产,生产出的往往是无叙事、无逻辑、无深意的噱头文本,灵韵在消失,许多文艺产品呈现的是粗俗化、欲望化的气息,情节严重模式化,良莠不齐,这使其审美效应大打折扣。其次,手机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始终无法摆脱商业性的运作模式。受制于商业资本,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手机上的具有艺术色彩的产品的美学意味往往会大打折扣,手机的文化产品的品位也就无从保证。再次,自媒体引领的是一种情绪化、即兴化的感知潮流。审美理性遭到侵蚀,移动互联网上的参与者常常血脉偾张、意气用事。自媒体的流行使得一批意见领袖通过粉丝的大量转发和评论深刻影响着参与者的理性思考和社会文化评判,引导着舆论方向,左右着大众的价值取向。身处宏大的社交网络时,人们不免会受到别人的误导,使理性反思能力被拉低甚至丧失。最后,手机媒介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为了暂时的视听快感和心理满足,或者流于情绪宣泄,这种放任心理也影响了手机审美的正向实现。

此外,在技术化审美的大潮中,高新技术日益渗透到文化生活领域,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情义很容易让位于手机的工具性功能。2015年央视元宵晚会中的歌曲《最远的距离》对此有淋漓尽致的揭示和反思:“曾经是围在一起,无话不说的兄弟。现在难得再相聚,却都已低头不语。你拍照分享朋友圈,觉得最有意义,却忘记把简单快乐的你留在这里。曾经回到家总要关心爸妈的身体,现在却不停盯着让你沉默的手机。你总会花很多时间,点赞在人群里,却忘记对爸妈真心说声‘我爱你’。以为最远的距离是失去她的消息,以为最近的关系是彼此发着信息……放下手机,让爱回到生活的轨迹。”畸高的手机使用频率不仅会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情感沟通缺失,还会对使用手机相对较少的老人造成心灵上的严重挫伤。

足见,对手机媒介不能不加批判地盲目接受。毋庸置疑,手机就其作为中介的工具性而言是没有所谓的好与不好的区分,而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其传播的具体内容的性质区分和我们对它的使用是否合理、适度。这显然也是审视手机审美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周晓燕 何志钧)

注释

[1][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6页。

[2][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张岩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