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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土文献中的秦代文学
李斯所倡导的愚民政策虽然暂时放缓了秦代文学的发展步伐,但是无法扼杀一个时代文学艺术的生存。道理很简单,任何政策都无法遏制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美的追求。其实,就是统治阶级,又何尝不需要用文学艺术来点缀他们的生活?晋代王嘉《拾遗记》记载,秦王嬴政青年时代,骞霄国画家烈裔来秦,擅长画龙点睛之笔。[1]此虽系小说家言,但是秦代的绘画艺术,史书早有记载。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图画之妙,爰自秦汉,可得而记。降于魏晋,代不乏贤。”[2]秦代画像,据陈直《汉书新证·高后纪》“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条考证:“凤翔彪脚镇,曾出土秦代大画砖,为两王宴饮图,持杯皆用左手,知秦代尚左,但汉初改为尚右,《周昌传》‘左迁’是也。周勃入北军,大呼为刘氏左袒,知仍用秦代习俗。”[3]据此画像砖考证秦汉习俗,确有意义。此外,根据《重修咸阳县志》和《咸阳文物精华》等资料,咸阳历年出土了很多秦汉时期的画像砖,属于秦代的如驷马图、龙璧图等,就非常生动地再现出秦代的生活画面和浪漫的想象。为了实现其长生不老的梦想,秦始皇又封禅泰山,派遣徐巿带领数千童男女入海寻找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还过彭城时,设法在泗水捞出周鼎而未果。后又南下衡山,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乎败溺,愤怒而不得渡,遂派遣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所有这些,都见载于《史记》《水经注·泗水注》及《太平御览》所引庾穆之《湘洲记》,更是汉代画像石中常见的题材,如山东嘉祥武梁祠左右室画像就有秦始皇升鼎图。所有这些,也都体现了秦人的想象力。
秦代乐器也多有记载。《古今乐录》云:“琵琶出于弦鼗。”晋杜挚云:“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4]《通典》卷一四四“乐四·丝五·琵琶”条:“今清乐奏琵琶,俗谓‘秦汉子’。圆体修颈而小,疑是弦鼗之遗制。傅玄云:‘体圆柄直,柱有十二。’其他皆充上锐下,曲项,形制稍大,本出胡中,俗传是汉制。兼似两制者,谓之‘秦汉’,盖谓通用秦汉之法。”“阮咸”条又云:“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颈长过于今制,列十有三柱。……晋《竹林七贤图》阮咸所弹与此类同,因谓之阮咸。”[5]常任侠《丝绸之路与西域文化艺术》指出:“根据唐代的文献,可知当时的琵琶,有阮咸(秦琵琶)、曲项及五弦琵琶三种。现在这三种唐代琵琶的实物,都还存在。唐代传给日本,日本的奈良正仓院,历世宝爱周至,保存至今。看这几件珍贵的遗品,形制完美,与《通典》的记载,恰相吻合。”[6]“从它的实物与文献略行推断,弦鼗约始于秦代,秦人植基西北,与西北各民族的文化是密切的,在音乐上也互相感受。风俗传播,互相学习,从鼗的打击乐器变成弹奏的弦乐器,就叫弦鼗。到汉代,西域有琵琶输入,因取其名叫秦琵琶。它是由中国乐器为主而演变的。‘兼似两制,谓之秦汉。’所以又叫秦汉子。因为爱好这种乐器的有晋竹林七贤的阮咸,又因此从唐初以来,叫做阮咸,这是汉民族在音乐上的创造。”[7]
尤其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最近几十年出土文献的发掘,为秦代文学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丰富资料。
1975年11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西侧睡虎地发现古代墓葬,其中十一号墓出土秦代竹简1155支(另残片80余片),内容大部分是秦的法律条文和公文程序。据推测墓主是一个叫“喜”的男子,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前262),曾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并曾治狱于鄢,是秦的地方官吏,死于秦始皇三十年。[8]经过整理,有如下内容:《编年记》(53枚,类似于“喜”的家谱和墓志的混合物,始于秦昭王元年,终于秦始年三十年)、《语书》(14枚)、《秦律十八种》(201枚)、《效律》(60枚)、《秦律杂抄》(42枚)、《法律答问》(210枚)、《封诊式》(98枚)、《为吏之道》(51枚)、《日书》甲种(166枚)、《日书》乙种(257枚)。其中《语书》《效律》《风诊式》《日书》乙种四种简上原有书题,其他几种书题是整理小组拟定的。前八种编为《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出版。后又出版精装本,将后两种也收录其中,1990年出版。据出版说明:“《编年记》里的年号,在昭王、孝文王和庄王之后是‘今元年’,即秦王政(始皇)元年,表明《编年记》是秦始皇时期写成的。又如《语书》开头说:‘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以历朔推算是秦王政(始皇)二十年。《语书》文中几处避讳‘正’字,改写作‘端’,也证明它是秦始皇时期的文件。竹简中写得早的,则可能属于战国末期。……《编年纪》止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该年喜是四十六岁。”其中《为吏之道》,近于《荀子·成相篇》。《汉书·艺文志》著有《成相杂辞》十一篇,《为吏之道》应当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成相辞调杂糅而成,近似于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三晋格调。[9]关于这篇作品的时代及其意义,以往的文学史研究多有论述,这里就不展开了。《语书》是秦王嬴政二十年四月初二日南郡守腾向所属各县、道发布的一篇文告,属于地方行政公文。
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代墓葬除了出土广为世人熟知的《为吏之道》外,还在四号墓发现两件木牍,正反两面都有字迹,是黑夫与惊两人写给衷的家信,其中一件保存较好,另件下半残缺。据专家考证,两信大约作于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那年,王翦、蒙武攻取楚国,昌平君死,项燕自杀。楚国至此而亡。二月,安陆士兵黑夫和惊给家人发信。由此推断,这封信为秦王政二十三年参与王翦进攻楚都陈之战役的士兵家信。计先后两信。第一信发于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第二信未记日期,当在三月中。第一封发信者为黑夫与惊二人,皆为安陆人,此时家住“新地城”,即今云梦古城。受信者名中,又作衷,当为同母兄弟,即出土木牍之墓主。所谓“新负”即“新妇”,当为惊之妻,媛乃其年幼之女儿。信开头首先问“母毋恙也”,父当已去世。信中叮嘱新妇“勉力视瞻”之丈人或两老,当指新妇之父母,两亲家当离不远。两信向其母要衣、布与钱。第二信云:“用垣柏钱矣,室弗遗,即死矣。急、急、急。”谓已借用别人之钱,急需要钱,由此可见当时从军士兵之生活情况。[10]《汉书·艺文志》曾著录有“《秦零陵令信》,难秦相李斯”。[11]但是这篇近于难体、又似书信的文字并没有流传下来。而《黑夫尺牍》《惊尺牍》大约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家信了。以往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字考释以及法律文书方面,这的确是全新的内容。周凤五《从云梦简牍谈秦国文学》着重分析了四号墓中《黑夫尺牍》和《惊尺牍》,十一号墓中的《语书》《为吏之道》的内容及形式上的特点,从文学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很值得参看。[12]
1986年在天水市北道区党川乡放马滩一号墓出土460枚秦代竹简。《文物》1989年第1期发表简报,1993年整理成《天水放马滩秦简》一书交由中华书局出版。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日书》,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基本相同。甲种73枚,可分为八章,即《乐建》《建除》《亡者》(又称《亡盗》)、《人月吉凶》《男女日》《择行日》(又称《禹须行》)、《生子》《禁忌》。日书乙种379枚,内容方面有二十多篇,除《月建》《建除》《生子》《人月吉凶》《男女日》《亡盗》《禹须行》与甲种相同外,尚有《门忌》《日忌》《月忌》《五种忌》《入官忌》《天官书》《五行书》《律书》《医巫》《占卦》《牝牡月》《昼夜长短表》《四时啻》等十三种。一是纪年文书,或题《墓主记》,说的是一个叫丹的人因伤人而被处死,但三年以后又复生的事情,同时追述了丹过去的简历和不死的原因。简文称:
……三年,丹而复生,丹所以复生者,吾犀武舍人,犀武论其舍人□命者,以丹未当死,因告司命史公孙强。因令白狗(?)穴屈出丹,立墓上三日,因与司命史公孙强北出赵氏,之北地柏丘之上。盈四年,乃闻而人食,其状类益、少糜、墨,四支不用。丹言曰:死者不欲多衣(?)。市人以白茅为富,气鬼受(?)于它而富。丹言:祠墓者毋敢毂。毂,鬼去敬走。……
据李学勤考证,这应当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志怪小说了。[13]这些材料的出现,确实给人一种新奇惊异的感觉。
由此我们联想到《燕丹子》。这部著作主要记述燕太子丹刺杀秦王的前因后果:他曾在赵国作人质,与生于赵国的嬴政相结识。嬴政立为秦王后,太子丹又质于秦,因受到冷遇而逃回燕国,暗中派荆轲刺杀秦王。事件导致秦军攻燕,破易水之西。史书的记载大体如上。但是到了秦汉以后,其故事内容逐渐丰富,赋予了更多的小说色彩。《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司马相如《荆轲论》五篇,司马相如稍前于司马迁,可见秦汉之际,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已在世间广泛流传。司马迁说:“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14]这里所说的“天雨粟,马生角”就见于《燕丹子》记载:“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白头,马生角,乃可许耳。’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15]这显然已经带有夸饰的成分。《论衡·语增篇》又载曰:“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后诛轲九族,其后恚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荆轲之闾,何罪于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始皇二十年,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彼或时诛轲九族,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16]可见到了东汉前期,燕丹子故事就不仅仅是乌白头、马生角那样简单了,而是又增加了很多内容,如长虹贯日等情节,就并见于《史记索隐》引东汉后期应劭注及《列士传》等说法。至《燕丹子》出,情节更为丰富。譬如记载燕太子丹厚待荆轲,与之同案而食,同床而寝,甚至拿黄金给荆轲投蛙作乐;荆轲想吃马肝,燕太子丹就杀了心爱的千里马;荆轲称赞弹琴美人的手很美,燕太子丹就剁下美人手等情节,可能是过于离奇,故都不见于史书记载。但是这部著作并未见于《汉书·艺文志》记载,而是首次著录于《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家类,且未署作者姓名。因此,有学者认为此书形成较晚,如《四库全书总目》称:“其文实割裂诸书燕丹、荆轲事,杂缀而成。其可信者,已见《史记》,其他多鄙诞不可信。”[17]从这部书的思想倾向来看,作者以燕太子丹为线索,以反暴秦为基本倾向,突出记述了荆轲刺秦王及其失败经过,与《战国策·燕策》《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大体相近。因此,清代以来一些学者认为此书是燕太子丹死后其宾客所撰,至少是汉代或以前的作品,也不无道理。作者长于叙事,娴于词令,在虚构之中,塑造了不同类型的人物,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视之为中国古小说的雏形殆不为过。
1989年云梦龙岗六号秦墓出土了150余枚竹简(总计283个整理编号),详见刘信芳、梁柱编《云梦龙岗秦简》。根据该书考证,龙岗秦简的时代略晚于睡虎地秦简。其证有三:第一,第271简“故罪当完城旦”。睡虎地秦简“罪”皆作“辠”,而龙岗简则一律作“罪”。《说文》:“秦以辠似皇字,改为罪。”第二,第256简“时来媵,黔首其欲弋耎兽者勿禁”。按“黔首”多次见于龙岗简。《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后,“更名民曰黔首”。而睡虎地简仅见“百姓”,说明是统一之前的作品,而龙岗简则是统一后作品。第三,第263简有“从皇帝而行及舍禁苑中……”,《史记·秦始皇本纪》:“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18]龙岗简也属于秦的法律文书,是继睡虎地秦简之后又一重要发现,对于研究秦代法律的演变及其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取传书乡部稗官。”(编号185)这里提到的“稗官”又见《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为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注于稗官下引如淳曰:“《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颜注:“稗官,小官。《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是也。”[19]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以为“如淳以‘细米为稗,街谈巷说细碎之言’释稗官,是谓因其职在称说细碎之言,遂以名其官,不知唐林所言都官稗官,并是通称,实无此专官也。师古以稗官为小官,深合训诂。案:《周礼》:‘宰夫掌小官之戒令。’注云‘小官,士也。’此稗官即士之确证也。”[20]此说已经为今天绝大多数研究者所认同。根据秦简来看,稗官确实是小官,但是并非“无此专官”,《秦律十八种》也称“令与其稗官分”。所谓“稗官”,与《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所列“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21]是并列而称的乡里小官。天水放马滩秦简、睡虎地秦简多次出现“小啬夫”“大啬夫”,是月薪不过百石的小官吏,设职面很广,上至县府,下至乡府以及县属各单位。大啬夫,似专指县令、长而说的,小啬夫则是乡政府和仓啬夫、库啬夫、田啬夫等相当的小官。《史记·殷本纪》“舍我啬事而割政”。张守节《史记正义》:“穗曰稼,敛曰啬。”《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张守节《史记正义》:“《百官表》云: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备盗贼。”(并见张衍田辑《正义佚文》)。又据李振宏、孙英民《居延汉简人名编年》“始元年间”诸人名的考察,候长秩比二百石,月奉一千二百,而关啬夫秩比百石,而月奉七百二十。至于“令史之职,一般应与尉史、候史、啬夫、亭长、燧长为同一秩级,属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秩,月奉钱是六百。”但是303·4简有“令史覃嬴始元二年三月乙丑除,未得始元六年九月奉用钱四百口”。303·21简“书佐樊奉,始元三年六月丁丑除,未得始元六年八月奉用钱三百六十”。可见在啬夫以下尚有属令史、书佐一类更低的官吏,月奉在三四百之间。由此说明,稗官确为乡里小官。
[1] 〔晋〕王嘉《拾遗记》卷四:“始皇元年,骞霄国献刻玉善画名裔。使含丹青以漱地,即成魑魅及诡怪群物之象;刻玉为百兽之形,毛发宛若真矣。皆铭其臆前,记以日月。工人以指画地,长百丈,直如绳墨。方寸之内,画以四渎五岳列国之图。又画为龙凤,翥若飞。皆不可点睛,或点之,必飞走也。始皇嗟曰:‘刻画之形,何得飞走。’使以淳漆各点两玉虎一眼睛,旬日则失之,不知所在。山泽之人云:‘见二白虎,各无一目,相随而行,毛色相似,异于常见者。’至明年,西方献两白虎,各无一目。始皇发槛视之,疑是先所失者,乃刺杀之,检其胸前,果是元年所刻玉虎。迄胡亥之灭,宝剑神物,随时散乱也。”(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9—100页)按,〔宋〕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七五二、卷八九一及〔唐〕张彦远著《历代名画记》卷一、卷四并引此事,谓在秦王嬴政二年。
[2] 〔唐〕张彦远著,俞剑华注释《历代名画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页。
[3] 陈直著《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页。
[4] 《宋书·乐志》引,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6页。
[5] 〔唐〕杜佑著《通典》卷一四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753页。
[6] 常任侠著《丝绸之路与西域文化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39页。
[7] 常任侠著《丝绸之路与西域文化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41页。
[8] 详见《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9期。
[9] 黄盛璋《云梦秦简辨正》,《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10] 参见黄盛璋《云梦秦墓两封家信中有关历史地理的问题》,《文物》1980年第8期。
[11] 《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39页。
[12] 周凤五《从云梦简牍谈秦国文学》,台湾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会主编《古典文学》第七集,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版。
[13] 李学勤《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174页。
[14] 《史记·刺客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38页。
[15] 旧题燕太子丹撰《燕丹子》,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16] 〔汉〕王充著,黄晖校释《论衡校释》卷七,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56—357页。
[17] 〔清〕纪昀等撰《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887页。
[18] 刘信芳、梁柱《云梦龙岗秦简》,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页、第31页。
[19] 《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45页。
[20] 余嘉锡著《余嘉锡论学杂著》,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8页。
[21]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