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外恋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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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偶然的新娘(一)

春晓睁开眼正在一辆汽车上,老式涂抹红色漆的老爷车,看起来笨重又可爱,像一个憨态可掬的老人,此时正穿梭在一种不知名的深色树林间。

树木并不笔直,公路却修缮得很好,干净整洁的道路被这些奇形怪状的枝干掩盖。一些树枝压得很低,感觉下一秒就要擦着车顶,但似乎算得刚刚好,车子总是刚好低空通过。

仍旧有明媚的阳光钻过树叶落在车里,落在春晓娇艳动人的面上。

旁边俊美的路易斯夫时不时地转头望着她,眼底满是宠溺,这是他们新婚的第七天。

身后跟着的两辆车是春晓的同学,听路易斯说塔里安小镇的风光很不错,最近有一些祭祀活动,塔里安每四十年才会举办几次,就跟在来见路易斯家人的春晓身后来玩耍。

和路易斯认识的契机只是一次普通的资助。

这个世界的原主春晓和同学总喜欢去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游玩,就是一次途经温格斯小镇前的加油站时,遇见的路易斯,当时路易斯的衬衣凌乱,西装裤脚甚至破破烂烂的,光脚低头在商店外路过。

春晓过去给他点吃的喝的,被朋友拉回去,告诫她要是什么危险的流浪汉在这种地方是很容易被谋杀的。

但这位流浪汉先生长得确实很好看,一头稍稍凌乱的金发,高挺的鼻梁,似乎有虹膜异色症的瞳孔,是蓝色又或者是灰色,看不真切,压得很低的美貌和极薄的唇,再加上掩盖在衬衫下发达的肌肉,看起来像是美式电影里的绝美反派。

少女被朋友拉得踉跄,海藻般微卷的长发,拂过接过东西的男人手臂,朝他露出一个关切的笑。

甜美又纯澈。

所以不出意料的,隔了两周,春晓就在学校门口碰见这个帅气的流浪汉路易斯。

“我是来出差的,”路易斯梳起额发,换上得体的衣服,手里捧着一把雏菊道:“我对你一见钟情,小姐。”

春晓只是温柔看他,说道:“或许,这只是一种感恩的情绪?”

路易斯眼底出现迷茫之色,只问她:“这些日子,我想到你的时候,心脏会感到疼痛和快乐,这也只是感恩么?”

“或许我的判断也有误,”春晓笑起来,伸出右手,“你很合我的胃口,或许我们能够试试。”

男人露出一抹奇异的微笑,只是回了一句:“你也……合我的胃口,东方来的小姐。”

话音里缱绻又饱含一种贪婪的欲望。

在春晓的朋友圈内,这位规矩的中国小姐,是第一个进入婚姻殿堂这件事引起大家的哗然。

大家一致决定跟着她一起去新婚旅行。

——

金发的爱丽丝在本校是风云人物,春晓在他们的朋友圈内原本是一个可怜的证明自己没有偏见歧视的工具人。平时大家带她一起玩也只是端茶倒水和旁边的黑人格蕾丝一样。

但是自从和路易斯在一起之后,春晓在这个小团体的地位直线上升。

路易斯经常开着他那辆老爷车来接送春晓,被爱看一些汽车杂志《名人与老爷车》之类的爱丽丝认出来。

“我敢断定,在本市,能买得起这辆牌子汽车的人不超过五个。”

春晓问路易斯,他只是挑眉告诉春晓:“是一个好心人送我的,我救了他一命。”

“就像这个房子一样么?”春晓拧眉,似信非信,很快被路易斯抱入怀中哄。

路易斯住在一间高级公寓里,刚来的时候,春晓被墙上的军装和各种种类的枪支吓到,还好路易斯很快就把它们收起来。

据他所说,这幢房子是一个退伍老兵送的,那位老兵参加过埃及的战争,刚回来,有战后应激创伤,打算回乡下老家休息,路易斯帮助过他,所以把这间房子送给他。

路易斯温柔亲吻女友的额头,笑着回答:“当然。”

那个老兵在部队时对当地民众横行霸道惯了,刚回国还没把那张扬劲改过来,路上竟然吐痰到他的皮鞋上,还死不认错要将烟头烫在他的皮鞋上。

这可是春晓送他的纪念日礼物。

路易斯笑着教他做人的道理,他作为感谢,把自己的房子送给他很正常的啊。

就是那个人实在是不懂事,家里那些枪械也不知道收一收。

“吓到我的甜心了,对不对?嗯?”路易斯将春晓哄得晕头转向的,终于把话题转移。

春晓将路易斯的解释告诉爱丽丝,爱丽丝面色顿时板下来,觉得春晓是在哄骗她。

当下女性的想法和之后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很难有区别,为此事爱丽丝只是恶狠狠道:“他这种人很快就会抛弃你有新欢的!”

为证明这句诅咒有效且快速,爱丽丝很快就将春晓剔除朋友圈,开始校园霸凌,并且在各个有路易斯的场合开始接近路易斯。

路易斯面色一日不如一日,在春晓偶然说出一句:“她如果能够消失就好了。”

这句话一出,爱丽丝突然从家中失踪,但春晓并没有记起自己这句抱怨,也没有开心,反而担心起爱丽丝的安全。

这让路易斯感到疑惑,但他仍旧尊重自己的妻子。

所以,在爱丽丝消失后的第五天,警局接到了从公用电话亭来的报警电话。

爱丽丝在一个下水道里被发现,此时打扮精致的她早已涕泗横流,骨瘦如柴且精神失常。

因为她不是一个人被绑在下水道里,她的周围还有两名死者,因为最近炎热的天气早已分不清面容,身上的皮肤已经溃烂。

警局也没有接到报警电话,这个年代这种乡下小镇间也还没有DNA,最后断定只是两个被杀害的流浪汉。

案件就这么结束了。

爱丽丝很快去了疗养院,不知从何时开始,春晓竟然成为他们小团体的领头羊。

在知道她结婚的消息后,几个人更改了原本的旅游地点,选择去路易斯的小镇上玩。

住宿全包。

路易斯说自己家里有大量空房间来住宿,热烈邀请,春晓一再征询了不麻烦之后也同意了。

身强体壮棒球队麦克,棕色俊朗健壮肌肉青年,神采飞扬有朝气,就是技能点都点在棒球天赋上,智商少于正常人的模样让他成为这个小团体指哪打哪的大个子。

麦克私生活混乱,和小团体除了春晓之外的每一个女生都有过一腿。

听说活儿很好,不过春晓想,肯定没有路易斯好,她瞪了几眼路易斯,揉揉昨晚差点被他撞散的腰。

什么畜牲,一做做到天亮。

——

雀斑罗莉,浅金色短发的张扬恶毒女配,时常跟在爱丽丝身边,是爱丽丝指哪打哪的走狗,面容刻薄,高高的颧骨就奠定她不好搞的印象。

但现在的既得利益者变成了春晓,她享受着罗莉的好处,甚至觉得幸福,有一回,春晓对路易斯撒娇说:“感觉自己也变得贪婪恶毒了,即享受罗莉的讨好,又讨厌她总欺负人。”

年少的妻子这么一说只换得路易斯疼爱的笑容,这种简单的得益,甚至没有欺负到别人,他知道罗莉这个团伙连抽叶子都不敢,最多就是那个傻大个叫几个人将冒犯他们的人打一顿。

“甜心,你是多么善良啊。”听到春晓的忏悔,路易斯感叹出声。

换得妻子几个白眼,然后路易斯就看见自己忏悔完的妻子真的开始阻止萝莉他们的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