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论战争的性质》:什么是战争
一 引言
我们想首先研究战争的各个要素,其次研究它的各个部。分或环节,最后就其内在联系研究整体,也就是先研究简单的再研究复杂的。但是研究这个问题时,比研究其他问题更有必要先对整体的性质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研究部分时更必须经常考虑到整体。
二 定义
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每一方都力图用体力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他的直接目的是打垮对方,使对方不能再作任何抵抗。因此,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为了确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真正的目标。
三 暴力最大限度的使用
有些人可能认为,一定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大的伤亡就能解除敌人的武装或者打垮敌人,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这种看法不管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在象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从仁慈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所以,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对方不同样做的时候,就必然会取得优势。这样一来,他就使对方也不得不这样做,于是双方就会趋向极端。
由此可见,如果把文明民族的战争说成纯粹是政府之间的理智的行为,认为战争越来越摆脱一切激情的影响,以致最后实际上不再需要使用军队这种物质力量,只需要计算双方的兵力对比,对行动进行代数演算就可以了,那是莫大的错误。
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不杀俘虏,不破坏城市和乡村,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应用了智力,学会了比这种粗暴地发泄本能更有效地使用暴力的方法。
火药的发明、火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地表明,文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妨碍或改变战争概念所固有的消灭敌人的倾向。
因此: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
四 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
要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使敌人的处境比按我们的要求作出牺牲更为不利,这种不利至少从表面上看应该不是暂时的,否则,敌人就会等待较有利的时机而不屈服了。
因此,继续进行的军事活动所引起的处境上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对敌人更加不利,作战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无力抵抗。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解除敌人武装或打垮敌人,必然始终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这样,上面所谈的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必然是双方都要考虑的。这又是一种相互作用。在我们没有打垮敌人以前,不能不担心会被敌人打垮,所以我们就不再是自己的主宰,而是不得不象敌人那样行动,就象敌人不得不象我们这样行动一样。
五 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垮敌人,我们就必须根据敌人的抵抗力来决定应该使用多大的力量。敌人的抵抗力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因数的乘积,这两个因数就是现有手段的多少和意志力的强弱。
现有手段的多少是可以确定的,因为它有数量可作根据,但是意志力的强弱却很难确定,只能根据战争动机的强弱作概略的估计。假定我们能用这种方法大体上估计出敌人的抵抗力,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它来决定自己应该使用多大力量,或者加大力量以造成优势,或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增强我们的力量。但是敌人也会这样做。这又是一个相互间的竞争,它又必然会趋向极端。
六 在现实中的修正
如果我们从抽象转到现实,那么一切就不同了。在抽象领域中,一切往往被想象得尽善尽美,我们必然会想象作战的这一方同那一方一样不仅在追求完善,而且正在达到完善的地步。但在现实中除非在下列情况下才会这样:
(1)战争是突然发生的、同以前的国家生活没有任何联系的和完全孤立的行为;
(2)战争是唯一的一次决战,或者是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
(3)战争的结局是绝对的,而对战后政治形势的估计不会对战争发生什么影响。
七 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
意志并不是完全不可知的,它的今天预示着它的明天。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双方的任何一方大多可以根据对方是怎样的和正在做什么来判断他,而不是根据对方应该是怎样的和应该做什么来判断他。
八 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
如果在战争中只有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那么为决战进行的一切准备就自然会趋向极端,因为准备时的任何一点不足,在将来都无法补救。
然而,如果同时使用或者能够同时使用全部用于斗争的手段,那么每次战争就只能是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一次失利的决战势必使这些手段减少,所以,如果在第一次决战中已经全部使用了这些手段,那么实际上就再也不能设想有第二次决战了。
以后继续进行的一切军事行动,实质上都属于第一次行动,只不过是它的延长而已。
九 战争的结局决不是绝对的
最后,甚至整个战争的总的结局,也并不永远是绝对的,战败国往往把失败只看成是在将来的政治关系中还可以得到补救的暂时的不幸。
十 现实中的概然性代替了概念中的极端和绝对
敌对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对方的特点、组织和设施、状况以及各种关系,按概然性的规律推断出对方的行动,从而确定自己的行动。
十一 现在政治目的又显露出来了
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必然在计算中成为很重要的因素。要求敌人所作的牺牲越小,可能遭到敌人的反抗就越小。敌人的反抗越小,需要使用的力量就越小。
其次,政治目的越小,对它的重视程度就越小,就越容易放弃它,因此,需要使用的力量也就越小。这样,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既成为衡量战争行为应达到何种目标的尺度,又成为衡量应使用多少力量的尺度。但是政治目的不能单独地成为这种尺度,它必须同双方国家联系起来才能成为这种尺度。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
十二 以上论述还没有说明军事行动中为什么会有间歇
不管敌对双方的政治要求多么低,不管使用的手段多么少,也不管政治要求为战争行为规定的目标多么小,军事行动会有片刻的停顿吗?这是一个深入事情本质的问题。
完成每一行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把这段时间叫做行动的持续时间。这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当事者行动的快慢。
如果我们认为战争中每一行动都有它的持续时间,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持续时间以外所用的任何时间,即军事行动中的间歇,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至少初看起来是如此。
十三 只有一个原因能使军事行动停顿,而且它永远只能存在于一方
既然双方已经准备好作战,就必然有一个敌对因素在促使他们这样行动。只要双方没有放下武器,也就是说只要还没有媾和,敌对因素就仍然存在,只有当敌对双方的每一方都企图等待较有利的时机时,这个敌对因素的作用才会中止。但是初看起来,似乎只能一方有等待有利时机的企图,另一方的企图应该恰恰相反。如果等待对一方有利,那么对另一方有利的必然是行动。
十四 军事行动因此又会出现连续性,使一切又趋向极端
如果军事行动确实有这种连续性,那么这就会使一切又趋向极端,因为不间断的行动能使情绪更为激动,使一切更加激烈和狂暴,不仅如此,而且行动的这种连续性还会使行动衔接得更紧,使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更加密切,于是,这些行动就更为重要和更为危险。
十五 这里要用两极性原理
当我们把一方统帅的利害看成总是和另一方统帅的利害正好对立的时候,我们就承认了真正的两极性。
在一次会战中,交战双方的每一方都想取得胜利,这是真正的两极性,因为一方的胜利排斥另一方的胜利。
十六 进攻和防御是不同的作战形式,它们的强弱是不相等的,因此两极性原理对它们不适用。
如果只存在一种作战形式,也就是说只有进攻而没有防御,或者换句话说,进攻和防御的区别只在于动机不同,进攻的一方抱有积极的动机,防御的一方则没有积极的动机,但斗争的形式却始终是相同的,那么,在这样的作战中,对一方有利的就恰好是对另一方不利的,这里就存在着两极性。
十七 两极性的作用往往因防御强于进攻而消失,这说明为什么军事行动中会有间歇。
行动的动机越弱,它就越被防御和进攻的这种差别所掩盖,所抵销,因而军事行动的间歇也就越多。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十八 第二个原因是对情况不完全了解
还有另一个能使军事行动停顿的原因,这就是对情况不完全了解。任何一个统帅所能确切了够的只是自己一方的情况,对敌人的情况只能根据不确切的情报来了解。因此,他在判断上可能产生错误,从而可能把自己应该行动的时机误认为是敌人应该行动的时机。
十九 军事行动中常常发生的间歇使战争更脱离绝对性,更是概然性的计算
军事行动进行得越缓慢,间歇的次数越多和时间越长,错误就越容易得到纠正,因此统帅就越敢大胆设想,越不趋向极端,越会把一切建筑在概然性的计算上和推测上。
二十 只要再加上偶然性,战争就变成赌博了,而战争中是不会缺少偶然性的
由此可见,战争的客观性质很明显地使战争成为概然性的计算。现在只要再加上偶然性这个要素,战争就成为赌博了,而战争中是确实不会缺少偶然性的。
在人类的活动中,再没有象战争这样经常而又普遍地同偶然性接触的活动了。而且,随偶然性而来的机遇以及随机遇而来的幸运,在战争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十一 战争无论就其客观性质来看还是就其主观性质来看都近似赌博
军事活动总是离不开危险的,而在危险中最可贵的精神力量是什么呢?是勇气。虽然勇气和智谋能够同时存在而不互相排斥,但它们毕竟是不相同的东西,是不同的精神力量。而冒险、信心、大胆、蛮干等等,则不过是勇气的表现而已,它们都要寻找机遇,因为机遇是它们不可缺少的。
二十二 一般说来,这一点最适合人的感情
勇气和自信心是战争中十分重要的东西,理论确立的定则,应该使这些不可缺少的最宝贵的武德能够自由地以各种不同形式充分发挥出来。
二十三 但是战争仍然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进一步说明战争是什么。
社会共同体的战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战争,总是在某种政治形势下产生的,而且只能是某种政治动机引起的。因此,战争是一种政治行为。
既然我们认为战争是政治目的引起的,那么很自然,这个引起战争的最初的动机在指导战争时应该首先受到极大的重视。
二十四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由此可见,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因为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是手段,没有目的的手段永远是不可想象的。
二十五 战争是多种多样的
战争的动机越大、越强,战争同整个民族生存的关系越大,战前的局势赶紧张,战争就越接近它的抽象形态,一切就越是为了打垮敌人,政治目的和战争目标就越加一致,战争看来就越是纯军事的,而不是政治的。
二十六 一切战争都可看作是政治行为
即使政治真的在某一种战争中好象完全消失了,而在另一种战争中却表现得很明显,我们仍然可以肯定地说,前一种战争和后一种战争都同样是政治的。
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可以比作一个人的头脑,那么,产生前一种战争的各种条件必然包括在政治要考虑的范围之内。只有不把政治理解为全面的智慧,而是按习惯的概念把它理解为一种避免使用暴力的、谨慎的、狡猾的甚至阴险的计谋,才可以认为后一种战争比前一种战争更是政治的。
二十七 应该根据上述观点理解战史和建立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第一、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把战争看作是独立的东西,而应该把它看作是政治的工具,只有从这种观点出发,才有可能不致和全部战史发生矛盾,才有可能对它有深刻的理解;第二、正是这种观点告诉我们,由于战争的动机和产生战争的条件不同,战争必然是各不相同的。
二十八 理论上的结论
透过战争的全部现象就其本身的主要倾向来看,战争是一个奇怪的三位一体,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战争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仇恨感和敌忾心,这些都可看作是盲目的自然冲动;二、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它们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三、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因此属于纯粹的理智行为。这三个方面中的第一个方面主要同人民有关,第二个方面主要同统帅和他的军队有关,第三个方面主要同政府有关。
我们的任务就在于使理论在这三种倾向之间保持平衡,就象在三个引力点之间保持平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