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作为小说构成要素的物象与日常叙事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及价值
所有的艺术都是“介入在各种形象之中并通过形象运转的存在”,“在形象的伴随下走完全程”,可称之为“形象的处理者”。[1]从艺术的诸多门类与形象的关系来看,绘画是形象的艺术,对形象的依赖也最大。外部世界经由画家的选择、模仿、抽象和变形,构成形象,进入画面,成为绘画语言的基本组成部分。[2]音乐作为以声音为媒介的艺术,声音本身无法直接呈现为某种形象,但却可借由独特的声音效果,间接地在听众的脑海里召唤出虚拟形象。[3]文学,就其对形象的依赖程度而言,介于绘画和音乐之间。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是语言文字的艺术。然而,有声的语言或无声的文字只是媒介而非目的,听众或读者最终接收的是语言符号的所指,以及由其所召唤出来的世界图像之间的逻辑关联,亦即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结合。当然,以音乐美取胜的韵文则另当别论,在那里声音本身成为意义和目的的一部分。[4]借助语言媒介对外在客观世界及其经验进行提炼和抽象是文学的一大命题,然而这种抽象不同于哲学的抽象那样完全依赖纯粹逻辑,文学的抽象更多地诉诸形象思维。文学的世界为纷繁复杂的形象所包围,形象是构成这一艺术世界的一大要素。一切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文学体裁,都必然拥有一个潜在的形象体系或形象结构(figural structure)。之所以说潜在,是因为这个形象体系只有经由读者的阅读、想象进而被召唤出来才有意义。
“形象”一词可做狭义和广义的理解。狭义地讲,形象即一件一次性呈现出的可见或可感受的作品,比如一幅画或一件雕塑。狭义的形象亦可称为“‘空间’形象,因为它总是占有一定的空间以容纳自己”[5]。从广义上讲,“形象则是一系列描述性场景的合成体”[6]。由于场景是一一出现且被依次感受到的,所以,广义的形象亦可称为“时间”形象。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基本可以归入广义的时间形象。就形象存在方式与人类感官之间的关系而言,可分为视觉形象和非视觉形象。视觉形象对应于绘画、雕塑等空间形象,是客观存在的可感物体;非视觉形象则对应于时间形象如音乐、文学中的形象,是在创作者或者接受者心中召唤出的形象。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门类的媒介本身就是(视觉)形象,而文学、音乐的媒介如语言文字与乐音,则只是形象的传递者、指示者,而非形象的载体。就客观程度而言,前一类艺术的形象为实象,而后一类近于虚象。以文字为媒介的文学形象不同于以画面为媒介的视觉图像或影像,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文学形象由想象和记忆产生,而视觉图像则更多地依赖于感官视觉效果。在文学作品中,经由语言讲述或文字记录而生成的形象,不如绘画稳定明晰,但也不似音乐般漂浮虚幻,而是处在一个中间状态,具有较强的可塑性。
在抒情文学作品中,形象及其体系一直较受重视,正如古典诗词研究中对意象的关注。已有的研究充分揭示出意象之于诗歌艺术的重要性,并且对意象在抒情传统中的基本功能也有较为清晰的把握。但是,有关小说中的形象、结构及其功能、意义等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缺乏充分、系统的探讨。
小说的形象体系,是文学人物(literary character)和文学物质(literary ob-ject)形象的总和。以往对人物形象的研究已经较为充分了,相比之下,物质形象(下文简称“物象”)研究则显得捉襟见肘。这并不是说物象研究一向付之阙如,而是大部分已有研究基本不在小说形象体系或小说构成要素的框架内进行。
就词源学的本义而言,“物象”指的是一切的外界事物。曹植《七启》有言:“耽虚好静,羡此永生,独驰思于天云之际,无物象而能倾。”魏晋玄学推进了自我主体与外界客体在认识论上的明晰化。当然,本书所要研究的“物象”,不是认识论上的概念范畴,也不是作为客观物质存在的外界事物,而是经由小说家的选择进入小说文本、以语言文字的媒介表现出来的文学形象。
学界已有的对“物象”这一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在古典诗学核心概念“意象”的生成脉络中进行的,因此,对“物象”的认识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深入的过程。杜书瀛《文学物象》一文从诗学、美学的角度阐释物象,以为物象乃从诗歌意象发展而来,“获得了语言文字物质表现的文学意象,就是文学物象”,也就是“文学意象的外化和物化”。[7]“物象”的“物”被落实在了“象”的表现形式——语言文字上,而非“象”的内涵上。物象与意象的区别仅体现在载体与表现方式上,“意象”停留在作者脑海里而不为外人所窥探,读者所接受、研究者所讨论的只能是“物象”。这一从创作角度出发的界定和区分难免会引起表述上的不便和混淆。这里就混淆了从创作角度和从接受角度出发理解的“意象”。当我们从接受层面讨论诗歌意象时,不排除甚至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讨论已经付诸文字的“意象”,而非诗人脑海中的那个“悬而未决”的“意象”。即便从创作角度,当我们讨论诗人如何构思“意象”时,也更多地侧重于从思维状态提炼为文字形式的“意象”,而非那个完全“不落痕迹”、缠绕在诗人脑海中的“意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诗歌形象体系的探讨中,蒋寅《语象·物象·意象·意境》一文中对“语象”和“物象”进行了更为明晰的界定和区分,他指出“语象是诗歌本文中提示和唤起具体心理表象的文字符号,是构成本文的基本素材”,而“物象是语象的一种,特指由具体名物构成的语象”。[8]这一界定以“语象”代替传统的“意象”,并且在“语象”的范畴内界定“物象”,强调要将物象同其经验原型区分开。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艺术,文学形象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它们的现实经验原型。作为语象之一种的“物象”这一概念,亦适用于小说形象体系的讨论,但需稍做扩充。这样就从媒介的角度将物象纳入语象之中,同时又通过内涵界定将物象同其他语象区分开了。蒋寅还进一步论述“物象包含在语象概念中,意象则由若干语象的陈述关系构成”[9],由于物象是语象的一种,因此物象可以进一步构成意象。至此,我们可以下这样的定义,即物象是以一切自然客体和人工制品等具体物质形态为经验原型或在此基础上进行虚构,最终以语言文字为媒介所呈现的物质形象。
在最近几年的诗歌理论研究中,一些学者在蒋文所界定的物象概念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物象与意象的关系。例如,高晓成在《试论晚唐“物象比”理论及其在诗歌意象化过程中的意义》一文中深入探讨唐宋诗学对“物象”的“发现”及其与“意象”的关系。高文指出,在“意象”尚未被提炼出来的中晚唐至宋初的诗歌理论中,集中出现了一类专门讨论“物象”与政治、道德等相关的“人事”之间关系的内容。“物象的使用决定一首诗的总体特质——这可以说是晚唐五代时期出现的一个重要诗歌理论。”[10]运用物象进行象征、比喻的“物象比”诗歌理论,构成了古代诗歌语言“意象化”的基调。“物象比”的运用使得人们在读诗的时候,会产生本义之外的“比喻义”的联想。“这种能够使人产生本义之外联想的诗性物象就具备了‘意象’概念的最基本特征。”[11]基于此,高晓成认为,意象乃是诗意化的物象。不仅如此,意象和物象在表达方式和意图指向上也有区别,“从中唐直至晚唐五代时期,由于时局的恶劣,与盛唐诗人多用‘柳’‘月’等意象表达情感不同,诗人们用‘物象’比喻与政治、道德相关的‘人事’越来越常见,成为意象使用的一个特殊时期”[12]。也就是说,与意象的抒情功能不同,物象可能还具备指涉、象征、叙事、议论等更丰富的功能。在蒋寅提出的语象基础上,高文通过对本土诗歌理论话语的梳理,将对物象与意象关系的讨论从平面的共时性的层面引向更为立体的历时性的深度。尤其是高文对“物象比”构成机理的分析以及对诗歌形象体系的拓展,为本书从叙事学角度分析物象之于小说之功用提供了立论的基础。
物象不仅出现于诗词歌赋等抒情文体中,也出现在小说戏曲等叙事文体中,是文学形象世界的重要构成部分。无论是从作者创作的角度还是从读者接受的角度看,物象的现实经验原型或虚拟经验原型都是可为人类所感知、认识,或符合人类认知规律的物质。例如,作为物象的妆镜,在现实生活中能找到其对应物,作者对该物象的描写以及读者的接受,正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经验为基础的。然而,还有很多小说物象,往往缺乏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或相似物。例如,《红楼梦》中的冷香丸,按照小说中交代的极其繁复、讲究的制作方法,与其说是对现实的模仿,不如说是基于现实的创造,属于文学的虚构物象(fictional objects)。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其经验原型,但这一类虚构物象的设计,仍假设存在一个潜在的或虚拟的经验原型,而这一虚拟经验原型势必要符合我们的认知规律,因而其形象是可为读者所认知、想象并创造的。想象力的运用,是这一类虚构物象被作者捕捉并被读者感知的前提。“想象依据记忆,而记忆依据现实的现象。”[13]一旦人的认知、感受为想象力所重塑,就没有什么物象是不可能的了。毕竟,想象力可以让作者在文本的世界中创造万物、随物赋形。超常物象的构思、设计,皆拜想象力之赐。例如,小说中的照妖镜、火浣布,虽然镜和布都是寻常之物,但具有照妖功能的镜子、具有辟火功能的布料,却超出了日常、现实的生活经验;而其超常之处,正是想象力对现实、日常经验的加工与创造。因此,无论是对日常物象还是超常物象的描写,都建立在人类感知、认知的规律基础上,亦即它们都是具体可感的,或者模拟出一种可感性;这种可感性可以基于作者或读者既有的生活经验,也可以凭借调动作者或读者的想象力来实现。
较之可以言说和行动的人物,物象更像是沉默、被动的存在。然而,物象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因此也不是绝对静止的。某个或多个物象总是处在过去、现在或未来与人物发生关联的状态中,具备潜在或显在的参与人物言行的可能性,并且为人物所身处的虚构世界制造出一种逼真感。因此,对物象的探讨,不能脱离物象出现的上下文,相反,要详察其所涉及的动态过程和互动关系。例如,食物作为一类物象,常常出现在祭祀、宴饮等动态场景中;探讨作为物象的食物,就不能将其同祭祀、宴饮等动态叙述剥离开,而要在具体语境中留意饮食物象的描写及其作用。
依上述界定的内涵,物象基于现实生活且大于现实生活,几乎无所不包。然而,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有必要对物象的外延划定更为明晰的界线。物象作为一种文学形象,如前文所述,是一种广义的时间形象,但是,就其字面内涵而言,其本质是空间性的存在。当然,这种空间性的存在,不是指存在于现实生活空间,而是指存在于塑成形象的想象空间。在这个意义上,以语言媒介呈现的物象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基于此,物象可以在文本的想象空间内不断扩大规模,直至变成某种文学空间。也就是说,任何文学空间都是由更小单位的物象所构成的,例如小说中经常写到的宫观寺庙、花园后院、邸旅客船等。不过,我们可以分析构成文学空间的某一物象或若干物象,却不能将文学空间等同于物象,毕竟文学空间是构成这一空间的众多物象和参与此空间的人物及其活动的总和。比如,大观园这一文学空间,不仅包含其涵纳的诸多物象——花草树木、亭台楼榭等,还包含大观园中的少男少女以及他们在大观园内的各项活动。
综上所述,物象是语象的一种,广泛出现于一切文学作品中。在古典诗歌传统中,物象是构成意象的基础,是最小的形象单元。中国古代诗歌素有“托物言志”的传统,因此,物象在诗歌传统中便逐渐被合理化为言志抒情的同盟。在咏物诗中,虽然不乏对物象细节的具体描写,但其存在的意义却指向物象之外,即物象所具备的象征意义或转喻意义。这样一种对物的观看方式和写作态度,反过来又塑造了读者对物象的抒情化、哲理化解读。正如格非所言,“中国传统文学中的‘物象’,因其在相当程度上被文化化和历史化,一个单独的物象往往承载着极为丰富的文化意指和历史掌故,加之时代变化所赋予意象的转喻,真正的‘物’或‘风景’,倒反而湮没不见了”[14]。与诗歌传统不同的是,物进入小说的方式以及小说家对物象的积极或消极态度,更多地取决于叙事的需求,当然,也存在超乎叙事需求之外的小说家个人好恶的可能。
物象之于小说的重要性,虽不能同意象之于诗歌的核心作用相提并论,但也绝非可忽略不计者。对其重要性认识之深浅往往与研究的成熟程度成正比,物象的重要性之所以未被充分认识,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相关研究不够系统、充分,导致对物象在小说中的作用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模糊印象。物象的外延十分宽泛,可谓无所不包。讨论所有小说中的所有物象,不可能亦无必要。有鉴于此,本书拟以明代中后期到清代中期世情题材小说中的日常物象为中心,探讨其与明清小说日常叙事的关系。
所谓日常物象,乃相对超常物象而言。超常物象,特指具备神奇功能的物象,即可超越日常时空、日常经验或日常实用功能。超常物象往往具备宗教来源或背景。据刘卫英《明清小说宝物崇拜研究》一书对神魔小说宝物的追根溯源,宗教(主要是佛道)背景及其与宗教人士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宝物来源上的共同特点;而来源上的宗教性又为宝物的超常神奇功能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神奇功能反过来为宗教的不同凡响做了图解。学界对宝物的关注已经较为充分,已有上述论著专门讨论。本书要考察的不是这一类具备宗教背景神奇功用的超常物象,而是与此相反的日常物象。日常物象的出现与发展,与叙事的日常化或日常叙事的发生、发展过程互为表里。因此,对日常物象的探讨,主要是在日常叙事的框架下展开的。有别于传奇叙事,日常叙事指的是以世俗的日常生活及其经验为人物行动的背景或依据的叙事作品。这类作品从题材上看,基本上属于世情题材。日常物象,从小说故事层面进行分类的话,主要包括饮馔、服饰、器用、陈设等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本书不以小说故事层面的分类作为结构框架的原则,而意欲从小说话语层面即叙事的层面对日常物象进行分类和研究。
日常物象在叙事文学中的大量涌现,始于明代后期的白话小说。其中,《金瓶梅词话》开启了长篇小说日常叙事的新征程。这与明代中后期的思想氛围、商业出版以及城市文化息息相关。通俗小说与日用类书、文人雅趣指南等通俗读物共同受益于商业出版文化,也共同根植于城市娱乐文化。通俗小说与通俗日用类书共享着日常生活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彼此之间存在诸多互动关联。不少通俗小说中的饮食服馔描写,能够在日用类书中找到相应的知识分类与说明;反过来,日用类书中的某些知识与经验,可能会被小说家照搬或改编入小说中。有关日常生活物品的制作和保存的知识曾经被掌握在专业人士手中,而彼时则经印刷流通而广为人知。鉴于明代中后期日用性书籍与世情题材小说创作之间的关系,明代中后期理应成为本书的起点。世情小说在明代中后期诞生了横空出世之作如《金瓶梅》,在清代中期则又迎来另一个经典迭出的高峰期。作为世情小说一脉的集大成者,无论是在家庭题材的处理上,还是在具体而微的物象描写上,《红楼梦》对《金瓶梅》都有着内在继承关系,可谓“深得金瓶之壸奥”。从物象参与叙事的角度来看,《红楼梦》不仅继承了《金瓶梅》中已有的范式,还开创了与《金瓶梅》不同的新范式,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以《金瓶梅》和《红楼梦》作为起讫点,亦即以明代中后期和清中期为起讫点,可以勾勒出日常物象在世情小说中的共同范式与演变轨迹,也可以帮助我们从微观角度观察世情小说叙事形态的基本范式及其丰富的变化形式。清代后期以及晚清的世情小说虽然亦新作迭出,但彼时的小说创作开始受到西方的影响,已与本土的传统小说有所区别。考虑到种种差异,本书将考察范围主要限定于明中后期至清中期的世情小说。
这一时期的世情题材小说,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日常生活及其经验的丰富样式,是探讨日常物象的绝佳范本。世情小说,一般指以世态人情为题材的长篇章回小说。世情题材的小说,以长篇章回小说为主,还包括短篇话本小说。之所以将日常物象的探讨限定在这一时期的世情题材小说尤其是世情小说范围内,主要基于这三点考虑:首先,世情题材与日常生活、世俗经验关系至为密切。世情小说对世俗日常生活的表现,无论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讲,都超出了此前神魔、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等题材。其次,世情小说大多属于写实主义的作品,那么,在写实主义风格中呈现的物象以其写实性和日常性,有别于其他题材小说中具有神奇功能或宗教来源的超常性物象。最后,世情小说多借助日常物象来组织情节、建构人物场域,日常物象是叙事的重要成分。因此,本书以明中后期至清中期的世情小说尤其是经典作品为主要研究对象,辅之以同时期世情题材的短篇话本小说。
与诗歌研究传统中对意象的讨论不同,本书并不限于在语言层面上讨论日常物象的生成及其诗学或美学意义,而将结合其所指涉的作为客观存在的或虚构的经验原型的具体形制和特征,从叙事学的角度分析相应的日常物象在小说话语层面或显或隐的作用,并从文化学、文体学的角度阐释日常物象在小说意义与文体生成过程中的文化意蕴。
二、研究综述
与本书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三类:一、物象的叙事功能研究;二、小说名物考证研究;三、物的理论与物质文化及社会文化史研究。第一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对文学物象的研究多侧重对诗学传统的发掘,对叙事传统中的物象则较为忽略,尤其是理论建构方面,围绕诗歌意象的诗学理论已经较为成熟,而小说物象则仍缺乏较为系统、成熟的理论。第二方面的研究主要以文史互证的方法进行,即先以文检史,钩沉与小说名物相关的史料,再以史证文,论证小说描写与史实的离合程度。这方面的研究做得足够细致深入者,很可为文学的解读添翼增色。第三方面的研究,就范围而言,较为驳杂,本书将择要论之。
1.物象的叙事功能研究
从文体上看,每一种诗体都有较为具体的形式规范,在一个十分有限的篇幅内,诗歌对意象的安排要服从于十分严格的音律、字数、主题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同一意象很少在同一篇内多次出现。然而,小说中的物象则不然。小说虽然也有各自的体制要求(如传奇、话本、章回长篇),但由于其篇幅较长、形式亦较为自由的优势,小说中物象的安排比较自由,主要服从于叙事上的需求,甚至,在必要的叙事中,物象还多次重复出现。笼统而言,小说中的物象具备较强的叙事性。但是,当章回小说这一文体被高度文人化之后,抒情性因素随之渗透到小说叙事中,物象的选择和运用开始受到抒情目的驱使,“物象”出现抒情化倾向而演变成“诗性物象”[15],这一点在《红楼梦》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然而,就明代中后期小说而言,以叙事为指向的物象不容忽视,其重要性有甚于抒情性意象。由于受抒情传统的影响,许多研究者仍然袭用“意象”一词来概括以叙事为指向或叙事性较强的物象,将抒情功能强加于叙事之上,既不能很好地揭示叙事上的亮点,又过度发挥了抒情性论述。比如张扬《横也丝来竖也丝——试论〈金瓶梅〉中的巾帕意象》一文,将《金瓶梅》中的巾帕升华为“意象”,统计其出现的次数,认为“意象批评与研究常见于诗歌、戏剧,在小说方面则相对薄弱。小说是以叙事为主体的综合性艺术,意象的运用既能增加作品的诗意美,丰富作品的意蕴,又可以在平淡的叙述中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叙事亮点,给读者一次又一次审美刺激”[16]。然而,论者将巾帕这一物质载体在现实文化语境中的传情功能同小说家对此物象的情感寄寓混淆在一起了,或者说将小说人物借巾帕传情等同于小说家借巾帕抒情了。因此,“意象”这一概念实际上是落空了。可见,“意象”这一概念不足以也不能用来统摄小说中的物象;叙事性较强的物象,应该从叙事逻辑的角度来解释其文学功用。
小说物象的叙事性,即指小说物象具备叙事功能。李鹏飞《试论古代小说中的“功能性物象”》一文便从这个角度入手,提出“功能性物象”这一概念,从宏观叙事层面(结构和情节)、微观叙事层面(亦即“叙事肌理”)、小说主题和人物性格这三大方面对小说物象的叙事功能进行总结。一是物象在小说内部结构(时间、空间)与情节等宏观叙事层面中的作用。在长篇章回小说中,无论是在主要以空间次序为内部结构原则的《西游记》中,还是在主要以时间次序为结构原则的《金瓶梅》《林兰香》等小说中,物象的运用都在结构的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小说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使得“分布于全书中的数个故事互相交织而不致混乱,前后呼应而又各成一体,结构严密而又叙次分明”[17];同时,物象还可以是情节的推动力,成为结构与情节共享的线索、共同的核心,在短篇话本中有较多的体现。二是物象在微观叙事层面的作用,“微观叙事”这一概念与浦安迪所提炼的叙事结构之外的“叙事肌理”相近,即这一类物象虽然不能在结构、情节上有所作用,但却能贯穿、照应前后,使得叙事更为缜密连贯,典型者如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男女信物与公案小说中的线索物。三是物象的象征性意义,即“意象化”的物象,主要在小说主题表达、人物性格和思想情感等方面发挥作用,比如《红楼梦》中的“通灵玉”“风月宝鉴”等。李鹏飞有关小说物象叙事功能的讨论有诸多可资借鉴之处。此外,杜贵晨《中国古代以“物”写“人”传统的形成与发展——以“紧箍儿”、“胡僧药”与“冷香丸”为例》一文,如题所示,摭取《西游记》《金瓶梅》和《红楼梦》中的三种物象,讨论中国古代小说“以物写人”的传统,[18]抽离了具体的历史语境,只通过三个孤立的例证便推导出从《西游记》到《红楼梦》的“以物写人”创作手法的演进,则未免略显单薄。
有关小说物象的整体研究,除了上文所述之外,比较突出的还有刘卫英的《明清小说宝物崇拜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不过,此书以明清神魔小说为主要研究对象,是一个结合文化视角与民俗学视野的交叉学科研究。上编写宝物在神魔小说中的表现及其功能,基本上采取普罗普研究民间故事的范式,即对宝物形态和功能进行分类,确定了宝物描写的几种情节模式,并从人物形象塑造的角度讨论宝物的叙事功能;下编则主要从“宝物崇拜”的文化视角出发,将明清神魔小说中对宝物等物象描写与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宗教、民俗研究相结合,分析宝物在神魔小说中大量出现的原因,包含了明代心学背景,明清民间宗教跨地区、阶层传播,以及明代朝野改良军事武器的呼声等因素。可以说,前半部分与文学研究相关度大一些,但其所采用的民间文学的研究范式,即对宝物模式化情节和功能的分类,不适用于本书所要重点讨论的世情小说。
新近出版的袁书菲(Sophie Volpp)《小说的本质:明中期至清中期的文学物象》(The Substance of Fiction:Literary Objects in China,1550-1775.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22)一书,提炼出“虚构物”(fictional object)等概念,将“文学物”(literary object)区分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物。全书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如何利用物质文化研究照亮文学文本?二、虚构物作为一种文学物,在帮助我们理解明清时期的虚构概念时,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作者试图通过一系列个案——冯梦龙笔下蒋兴哥的“珍珠衫”、杜十娘的“百宝箱”、《金瓶梅》中西门庆的“蟒袍”、李渔笔下的望远镜、《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玻璃穿衣镜,探讨更具整体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即文学物象对明清小说虚构性的观念化过程所起到的作用。
有关古代小说物象的总体研究并不多,有趣的是,现当代文学的研究者倒比较关注小说物象问题,研究的对象从五四作家鲁迅、郁达夫、废名到1930年代海派作家穆时英、张爱玲、沈从文,再到当代小说家苏童等创作中的物象;此外,法国新小说派格里耶的作品《窥视者》以其富于象征意味的物象而屡屡为论者所乐道[19]。柯贵文比较系统地梳理了从1920年代到1940年代中国现代小说物象的变迁,他在《1920年代女作家群小说物象论》一文中根据物象的性质和功能又将其分为“实象”“比象”和“兴象”三种类型[20]。他认为,“物象在中国诗歌发展中有一个不断被淡化的过程,但小说却为之保留了巨大的生存空间”[21]。以1920年代女作家的创作为例,柯贵文认为,这实际上只是抒情散文向现代小说的过渡形态,在小说物象的使用上更注重“兴象”(近于诗歌中的“意象”)而忽略“实象”,并没有超出抒情传统的“意象”范畴,而“实象”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柯文接着指出,“殊不知,这些在抒情气息浓郁的传统文学中看似无用的实象,在强调写实的现代小说中却有着独特的意义。其功能不仅在于对现实世界的客观描摹,更在于这些实象本身包含着丰富而隐秘的时代、地域、民族、宗教以及个人的信息,它们正是构成小说三要素之一的‘环境’的最重要的因素。没有这些实象,要想实现准确的写实是不可想象的”[22]。“兴象多而实象少,一方面是传统文学的潜在影响所致;另一方面也根源于女作家们视野狭窄、对现实社会了解有限。”[23]
1930年代小说物象描写经历了一个较大的变迁,“最外在的表现就是物象的诗性特征大为削弱”[24]。这个变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海派小说的兴起,尤其是“新感觉派”将十里洋场的都市生活纳入小说写作。虽然废名、沈从文等人皆致力于以意象化的物象来建构小说的抒情性,但就物象与小说的整体关系而言,“物的诗性特征被作家日渐淡忘,物的客观存在性却得以凸显;物象的意象化之路走向式微,而其在小说中的存在空间却没有因此而缩小,反而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拓展”[25]。小说的内在特征亦为之一变:由主观的感伤抒情走向客观的冷静写实;由营造主客和谐的意境走向对社会现实的真实描摹。
“五四”以来白话小说确立了一种新的传统,许多小说家不再接续自明代以来的章回长篇的传统,而是另辟新径,转而学习西方十八世纪以来的小说传统。陈平原在《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一书中将传统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往前推到了晚清,而转折的契机和动力,很大程度上还是源自舶来的西方小说这一参照系。“新感觉派”便是一个极佳的诠释。然而,张爱玲的写作却融合了中西方小说的传统。在文体和叙事技巧方面,张爱玲受西方小说的影响较深;但在意象和物象等深层文化方面,中国古代小说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她对《金瓶梅》《红楼梦》极为熟稔,对这两部小说的物象也有十分独特的理解;于张爱玲笔下的女性人物(如葛薇龙)而言,物质细节“便使她想起人生中一切厚实的、靠得住的东西”[26],“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小东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27]。那么,从张爱玲对传统小说物象描写的借鉴、发挥这一点看来,明清世情小说在物象的运用上确实有诸多值得探究之处。
就有关古代小说物象的研究现状而言,针对某一部小说作品所进行的局部研究和个案研究较为充分。例如,赵毓龙在李鹏飞所提出的“功能性物象”基础上,采用个案研究法,分别对《金瓶梅》与《红楼梦》中的“箱笼”和“手炉”两个物象进行叙事功能与文化意蕴等方面的阐释。[28]欧丽娟在对《红楼梦》的研究中提炼出“以物为谶”的叙事手法,即以小物件暗示、关合男女婚恋,并将此一手法追溯至才子佳人小说。然而,有别于才子佳人小说,曹雪芹将这一手法与正统礼法观相结合,通过对人物婚恋的成败设置透露正统礼法的规约作用。欧丽娟综合考察了《红楼梦》中“男女之间的亲密结合”的情节,并概括为“联姻”(正式定亲的婚姻关系)、“关情”(只有纯粹的情感交流)、“涉淫”(有肉体的交合关系)三种类型。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区分可以更明确地看出《红楼梦》的婚恋观,特别是在这三种关系中,都有小物件的存在,以发挥连结双方的功能;但以物为谶的情况,就只发生在‘联姻’一类上”[29]。欧丽娟进一步得出,由于“关情”与“涉淫”均不属明媒正娶,不合礼法规约,故而以小物件关合的恋情皆以离散告终;而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联姻”,除了尤三姐与柳湘莲之外,则皆修得正果。[30]虽然欧丽娟仍然使用“物件”这一概念来指涉小说中的物象,但她对“以物为谶”手法与曹雪芹礼法观念之关系的探讨,将物象功能的探究从叙事层面引向了更深的文化层面。
在外国小说物象的文学文化研究方面,巴赫金(1895—1975)的《拉伯雷小说中的物质—肉体下部形象》一文具有开创意义。此文是其论著《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的一章。[31]巴赫金试图从中世纪文学传统和民间文化的立场来解释《巨人传》中频繁出现的“地球的下部”形象以及“人体的下部”形象。“地球的下部”即阴曹地府形象,而“人体的下部”则是“物质—肉体形象”,构成小说形象体系的主体部分。巴赫金通过对民间文学传统的梳理推论《巨人传》中大量出现的“物质—肉体形象”与中世纪民间狂欢节的丑角表演脱冕和怪诞现实主义的“降格”手法一脉相承。在怪诞现实主义的“降格”中,一切神圣崇高的事物都要从“物质—肉体”下部角度加以重新理解。最典型的当属《巨人传》主人公高康大擦屁股的情节,拉伯雷列了一长串用来擦屁股的物品,从围脖、耳套到三月大的小猫等出人意料的长单。物品被用来擦屁股,这首先是对它的降格、脱冕,而脱冕又使得物品的陈腐形象得到革新。“出乎意料的用途迫使人们从新的角度看待这件物品”,“物品的形象在这里摆脱逻辑联系和其他涵义的制约纷至沓来”。[32]
拉伯雷对日常生活用品的脱冕和革新,乃是为进一步对另一种秩序——基督教的天堂地狱观——进行脱冕做准备。拉伯雷先对基督教教义中圣徒在天堂永享清福的段落进行戏仿(讽刺性模拟改编),接着又从生理解剖学角度论证“灵魂的享受深深沉浸于肉体,沉浸于肉体的最下部”[33]。借由这两个步骤,拉伯雷对中世纪世界观的最主要原理进行脱冕,从“物质—肉体”层面加以革新。在巴赫金的研究中,“物质—肉体形象”被放置于脱冕的序列中加以理解,“使世界更贴近人,贴近人的肉体,使任何物品都能从各个侧面触动和抚摸,能深入内部,能上下翻转,使人同随便什么崇高和神圣的其他现象都能进行对比、分析、掂量、衡量、比试,而且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物质感觉经验的同一层面上进行的”[34]。
巴赫金对“物质—肉体形象”的研究成果不具备直接参考的价值,但他的研究方法却十分值得借鉴。他没有像同时代的研究者那样从道德角度批判《巨人传》中所谓“猥亵”的描写,相反,他认为这种读法是在产生《巨人传》的母体文化失落了之后才出现的,是一种现代的读法。巴赫金尝试还原诞生这种描写的历史语境,从民间文化的母体中寻找“物质—肉体形象”的源头,并揭示其在当时所蕴含的积极的历史意义。因此,本书对明中后期世情题材小说中物象的研究,也必须放到同时期商业经济的发展、出版业及其日用之学的兴盛这一历史文化环境中加以考察。
2.小说名物考证研究
对小说名物的考证研究,由于世情小说与世俗生活、物质生活联系较为紧密,因此也成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尤其是围绕《金瓶梅》和《红楼梦》的相关研究,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看,都较为丰富和成熟。
在相关的专著、论文集或硕博士学位论文中,与本书的物象话题较为相关的是传统名物的考证研究。以《金瓶梅》的名物考证为例,较早的当推姚灵犀《瓶外卮言》(天津书局,1940年)中的《金瓶小札》,以札记体形式对《金瓶梅》中的名物、习尚等做出较为简短的文献钩沉和注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现了一批考证专著,如蔡国梁的《金瓶梅考证与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和陈诏的系列研究如《〈金瓶梅〉六十题》(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金瓶梅小考》(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红楼梦小考》(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分别汇集了他们自1980年以来在期刊上所发表的考证文章。“小考”二书皆以《金瓶梅》《红楼梦》中大大小小的知识点作为考证对象,引述一些相关度较大的文献资料做出更为详尽、充分的说明。《金瓶梅考证与研究》一书对《金瓶梅》中的笑话、传说、急口令、宝卷、歇后语、谚语等俗文学进行考究,另外还对小说中出现的磨镜、画裱、银作、雕漆、织造等明代技艺补充更详细的资料。张瑞泉《〈金瓶梅〉服饰小考二则》(1990年)考证了“补子”和“网巾”,论述西门庆身居四品,却穿着二品武官的“狮子补服”,印证了明代后期的服饰僭越现象。[35]
有关《红楼梦》物质细节的考证,以邓云乡的研究为最。他对《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平儿所戴虾须镯的考证可谓细致入微。首先,作者援引《天水冰山录》的材料论证虾须镯即明清人所言之“折丝”“累丝”金饰,也就是金器行业所谓的“拔丝”工艺,即“把黄金拉成细丝之后,然后再以之编成各种首饰器皿等,这是黄金制成的最精美的工艺品,其价值之贵重,不在于黄金本身,而在于它具有艺术境界的工艺技巧”[36];其次,据《红楼梦》中平儿之言,这个虾须镯的贵重倒在一颗大珍珠上,邓云乡则结合北京早年金店的金饰式样,认为虾须镯应当是“二龙抢珠”的样式,“用极细的金丝编制成两条龙,龙头互相衔在一起,中间一颗珠子,是活动的,珠子一摇会动,极为精美”[37];最后,作者又引用《清宫词》和地方史料证明,这种珍珠即“东珠”,产于东三省,供皇族专用,是无价之宝。经由层层递进的援引和论证,虾须镯的“原貌”得以历历复现,其背后所蕴含的丰富信息得以更为完整地被传递并为读者所领会。这算是一个典型的个例。其余如《高鹗的汤》《芍药·蔷薇》《大毛儿皮货》等篇皆时出新见,以名物考证为文学细读提供佐证。
此外,诸如《红楼梦大辞典》、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组织校注的《红楼梦》以及北师大启功主持校注的《红楼梦》都吸收了相关方面的考证成果,但也存在诸多龃龉不合之处。《红楼梦大辞典》上编分成二十一类,其中与本书相关度较大的是“服饰”“器用”“饮食”“医药”这四类。比如“服饰”类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红楼梦》第六回)条的解释是:“石青色刻丝衣面、灰鼠皮里的女用礼服外套。石青:如蓝铜矿所制颜料般的蓝色。清代衣面除黄色外,以石青色为最贵重。”[38]条目的撰写者援引明人王圻所编《三才图会》的记载,论证《红楼梦》第六回中凤姐所着披风即褙子,古已有之,“宋代用作妇女常服,两腋下开长衩,多为直领。明代用作妇女礼服,演变为大袖宽身式样。[……][39]褙子去半袖则成半臂,去全袖则成背心。与后世所谓披肩外衣之披风迥非一物”[40]。这就澄清了清代妇女所服之披风与“斗篷”(即现代披风)的差别。启功注释本《红楼梦》亦有“披风”条目,引《古今图书集成》之说,“褙子,即今之披风”,“亦泛指斗篷式的外套”。[41]这个解释却又将“披风”与“斗篷”混为一谈,实则《红楼梦大辞典》中已经说明此二者并非一物。
综上所述,这方面的考证文章,除了作者、时代的考证之外,主要为小说中各种名物、风俗、地理等集腋成裘式的材料搜集与文献考索,对更好地阅读、理解世情小说的社会风俗以及小说家对物质生活的把握等均有裨益;但同时又较为零星松散,且有些文章虽名为考证,但实则只有“考”没有“证”,甚至有些文章由于资料有限,连“考”都算不上,不过是将一些看似相关的材料汇集在一起而已。虽然有补遗之功,但由于相关性不大,或者资料零碎而裨益无多。笔者以为,此类的考证文章,如不能与具体的文学分析相结合,便很容易变成史料的堆砌。
当然,也有能够将文学分析与名物考证结合得比较好的研究。郑培凯的《〈金瓶梅〉与明人饮酒风尚》[42]一文是这方面的典范。《金瓶梅》中多次叙及西门庆及其妻妾饮用金华酒,魏子云与戴不凡均据此认定《金瓶梅》当出自南方作家之手,而郑培凯则通过详细的文献资料的爬梳,反过来论证这种想当然的结论之谬误。郑培凯考证的结论是,嘉靖间金华酒备受士大夫欢迎,是比较高档的酒;西门庆作为商人暴发户,家中宴客自然也用南酒(金华酒和江西麻姑酒)。从嘉靖到万历间,金华酒在士大夫之间慢慢让位于三白酒;从明末至于清初,酒的好尚一直在变化。尤其是从顺治、康熙前期到乾隆,金华酒的地位又逐渐为绍兴酒所取代。根据酒的好尚变化,作者推测《金瓶梅》应该是对嘉靖间社会情况的描写。[43]此外,郑培凯还详细分析了小说对西门庆所饮之酒的安排往往与情节存在对应、暗示关系,比如葡萄酒往往出现在香艳场合,而烧酒则多暗示纵欲的情节。这篇文章可谓以小见大,富于示范性地将名物考证与文本细读、版本考证结合在了一起。
3.物的理论与物质文化及社会文化史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物的文化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十分注重对文学尤其是小说的考察,“文学成为问题形成和概念建构的灵感泉源”[44]。法国学者布希亚《物体系》一书是关于物的符号体系的扛鼎之作,开启了对物的深层文化意义进行研究的新范式,“可以摆在历史人类学的书架上,其中所进行的是一个现代社会物体系的民族志,而它的内含基础,则是马克思的人类学”[45]。《物体系》专注于作为消费品的物品,从物品的功能(本义)和非功能(延伸意义)、技术与心理四个层面,勾勒出物品向符号转化的过程,并由此检讨这一套符号体系对日常生活的深远影响。经由对物品符号意义的考察,布希亚得以对日常生活进行社会潜意识式与征兆性阅读,并进一步探讨物和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由此可见,作为消费品的物的符号意义(延伸意义)要远比功能实用性(本义)更为重要。受此研究的启发,本书也设专章从符号意义与文化意蕴的角度对物象进行更为深入的意义阐释。
此外,有关物的理论体系的建构,芝加哥大学《批判研究》(Critical In-quiry)也值得一提。该刊物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曾刊发过系列物件/物体理论(Thing Theory)方面的文章。其中,比尔·布朗(Bill Brown)是主倡者,正是他提出所谓的“物体理论”[46]。然而,他所提出的“物体”(Object)概念,源自现象学理论,又应用于图像学以及西方现代装置艺术中,与以语言媒介构造的物象不在同一个学术脉络中,所以本书不拟对这方面的研究进行进一步考察。
世情题材小说以其广博的内涵,吸引了许多非文学专业研究者的浓厚兴趣。尤其是随着物质文化史这一新的史学分支的迅速发展,最近十多年来涌现了一大批以服饰、饮食、器物等为对象的物质文化研究等跨学科研究。
以文化阐释为旨归的物质文化研究肇始于西方学界,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小说是该研究的重镇。维多利亚时期相当于清代中后期,略晚于本书所界定的讨论时段。有意思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中也大量涌现出对物质细节的描写,而这一特征使得其研究十分倚重对物质文化研究范式的借鉴。然而,这一研究范式是在全球殖民和资本扩张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亦即与英国特定的殖民历史密切相关。小说中对物质细节的描写,往往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海外殖民市场密切相关。诸如《不可或缺的奢侈:英格兰维多利亚时期的茶》(A Necessary Luxury:Tea in Victorian England,2008年),《狄更斯家庭话语中的日用品文化:商品的社会生活》(Commodity Cul-ture in Dicken’s Household Words:The Social life of Goods,2008年),《维多利亚小说印度商品中的帝国》(The Empire inside:Indian Commodities in Vic-torian Domestic Novels,2011年),《小说工艺:维多利亚家庭手工艺品和十九世纪小说》(Novel Craft:Victorian Domestic Handicraft and Nineteenth-Centu-ry Fiction,2011年)等书,都致力于这一方面的研究。《物中之思:维多利亚小说转瞬即逝的意义》(The Ideas in Things:Fugitive Meaning in the Victorian Novel,2006年)一书主要论及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家笔下的三种物象:简·爱小说中的红桃心木家具、玛丽·巴顿小说中的格子花纹窗帘以及狄更斯《远大前程》中的黑人头像商标烟盒。以这三大物象为起点,作者追溯了维多利亚时期海外殖民市场中伐木工业、棉花纺织工业等对英国国内市场的影响,进而讨论它们如何影响小说的创作。
尽管明清帝国并未拥有一个等量齐观的海外殖民市场,明清世情小说的物象研究也无法效颦维多利亚小说的研究思维,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国外汉学界以明清小说为依托进行物质文化史的研究,仍是在上述这一学术脉络中展开的。近年出版的刘晓艺的《衣食行:〈醒世姻缘传〉中的物质生活》(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一书,以《醒世姻缘传》中有关“衣食行”的描写为出发点,采用文史互证法,试图勾勒出明代社会的物质生活画面。这本书最为关切的问题,乃是物质文化与经济史、政治史相互碰撞、交叉的边界,因此对于文学性的研究缺乏直接参考作用。
比较有参考价值的是国内综合文物考古与物质史研究的作品,而这方面具有发轫意义的当属沈从文的《龙凤艺术》(作家出版社,1960年)和《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1年)二书,前书所收《〈红楼梦〉衣物及当时种种》《古代人的穿衣打扮》等均与文学有关,也正体现了沈从文对“文史研究必需结合文物”[47]研究方式的实践。许嘉璐的《中国古代衣食住行》(北京出版社,1988年)作为古代日常生活的普及读物,也具有参考价值。扬之水的一系列研究兼具文物考古与文学、文化研究之旨趣,其中《奢华之色——宋元明金银器研究》(中华书局,2010年)对明代金银器以及各种女性饰物图文并茂的考证,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小说家对物质细节的运用。《物色:金瓶梅读“物”记》(中华书局,2018年)一书,以《金瓶梅词话》中的诸多物象为考察对象,综合运用文献与考古文物、图像资料,“集中在物质文化史中的最小单位,即一器一物的发展演变史,而从如此众多的‘小史’中一点一点求精细,用不厌其多的例证慢慢丰富发展过程中的细节”[48]。此外,对明代女性头面的讨论,曾引来不少文物考古学者的兴趣,扬之水与孟晖均有文章论及;考古专家孙机的《明代的束发冠、“䯼髻”与头面》[49]一文,十分系统地考查了明代女性头面的一般组成构件,对于理解《金瓶梅》中女性头饰描写十分有帮助。孟晖的《潘金莲的发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一书也是这方面较为出色的研究,其中《披风小识》一文中对“披风”的考证,以及《淡雾轻烟罩眼纱》对《金瓶梅》中西门庆所戴眼罩的考证,与本书的论述关系较大。这些研究为本书考证物象描写的经验原型并在此基础上探求物象描写的文化意蕴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陈宝良的《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对明代的商业氛围和物质生活有较为整体的描述,涉及物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总体而言,就本书所要关注的一些物象而言,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只能提供背景式的介绍,针对性还不够强。与文本的研究有切实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是结合物质文化与文学分析的研究,下文将分而论之。就已有的研究而言,以对服饰和饮食的研究最多,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技术设计类以及烹饪类等纯粹的服饰或饮食文化的研究,不属于本书参考的对象。
(1)小说中的服饰描写
就服饰描写而言,仅服饰史方面的研究,自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而来便已汗牛充栋,但此方面的文献仅可作为背景资料加以参考;以小说为对象的服饰研究,又分为以整个古代小说中的服饰描写为研究对象的通论之著和以某部小说中的服饰描写为对象的专论之作。
通论之著不多,颜湘君在这方面有一系列的专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为《明清通俗小说服饰描写艺术发展浅论》[50](2002年),博士学位论文为《中国古代小说服饰描写研究》(2006年),另外还有一些单篇文章。《中国古代小说服饰描写研究》[51](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一书是对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扩充发展,侧重对史的梳理和总结;作者将中国古代小说服饰描写的文学渊源追溯至诗赋、史传文学,并对唐以前小说、唐传奇、宋元话本、明清通俗小说等不同时段的服饰描写进行概括分析。在对《金瓶梅词话》服饰描写的分析上,作者从其文法形式、史料价值、文化价值和文学价值等方面加以肯定,认为《金瓶梅词话》的服饰描写代表了写实艺术的新起点,超越了《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的程式化格局;同时,服饰描写也成为凸显人物性格、丰富形象的重要文学手段。《醒世姻缘传》中的服饰描写正是对这一写实艺术的继承。《红楼梦》则另辟蹊径,完美地结合了写实和写意,并充分利用了服饰描写在烘托环境、人物塑造与情节安排方面的作用以及配饰(如通灵宝玉、荷包等)作为叙事道具的功用。
此外,小说服饰通论的研究,还有不少单篇论文。如颜湘君、孙逊的《小说服饰:文学符号的民俗文化表征》[52](2009年)、莫艳的《清代通俗小说中的服饰描写——兼论其对服饰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53](2009年),侧重对服饰文化的研究;颜湘君主要论述服饰在小说中的多重文化表征(政治、伦理、宗教、风俗、时尚等方面)。
专论之列,于《金瓶梅》《红楼梦》的研究最盛。这方面的专著,《金瓶梅》方面有台湾学者张金兰的《〈金瓶梅〉女性服饰文化》(台湾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1年)和王惠的硕士学位论文《服饰与〈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2010年)。《〈金瓶梅〉女性服饰文化》主要从服饰文化的角度切入,上编研究女性服饰的外在表现,下编论述女性服饰的内在意涵。上编从女性服饰的外在表现,极其细致地查考《金瓶梅》一书中女性服饰的类型、质料、色彩,并且制作了大量的表格,十分明晰地反映出相关描写所对应的人物及其身份、出现的场合等;尤其是对丝织品种类的分析,精确到技术层面,分为平纹、斜纹、缎纹、绞经及其他等五类丝线的组织方式,其中再细分为绢、纱、绡、绸、绫、缎、罗、锦八类加以讨论。这一部分的内容对服饰制度和技术都做出了十分详尽、细致的考查,对于进一步讨论服饰在小说描写中的文学乃至文化的意义做了很好的铺垫。此书下编则讨论《金瓶梅》女性服饰的内在意涵,主要从服饰与身份地位、服饰与人物性格、服饰与社会风气三方面展开。王惠的硕士学位论文《服饰与〈金瓶梅〉人物形象塑造》[54]将《金瓶梅》中的服饰描写分为两种类型,即“作为穿着物的服饰描写”与“作为关系物的服饰描写”,前者主要是静态地塑造人物形象,后者根据施受关系将“关系物”分为“赠与物”与“接受物”,弥补前者之不足,动态地塑造人物形象。同时,作者还论述了服饰描写对故事情节发展的枢纽作用。王惠对服饰描写的这两种分类富于启发性。服饰描写之所以成为小说叙事的重要部分,究其缘由,与明代中后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小说的写实倾向有关。
单篇文章,较早的有戴不凡《〈金瓶梅〉零札六题》之“(六)纺织业史料”[55],基本以文史互证的方法对《金瓶梅》中所涉及服饰质地进行考证。最近二十年出现了一些以小说为“史料”研究服饰文化的倾向,孔繁华的《论〈金瓶梅词话〉的服饰文化》[56](2000年)、施晔的《从〈金瓶梅词话〉看明人服饰风貌》[57](2001年),尹志红的《从〈金瓶梅〉看明代女子服饰僭越现象》[58](2013年)等均为此类研究,其中不乏来自纺织专业的研究者。此外,还有从民俗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如刁统菊的《白绫衫照月光殊——由〈金瓶梅〉及相关史料看明代元宵节妇女服饰民俗》[59](2002年)。与文本论述较为相关的是对服饰描写文学性的研究,如施晔的《服饰描写在〈金瓶梅〉中的作用》[60](2000年)着重论述服饰对于表现人物地位、衬托人物性格、外化人物心理以及对小说结构、情节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有关《红楼梦》的服饰话题,红学家们主要争论的是《红楼梦》服饰风格的时代属性(明或清)以及是否为戏服,而专门、系统的研究则多出自服装设计专业或以服饰文化为研究重点的人士之手,比如李军均的《红楼服饰》(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年)、季学源的《红楼梦服饰研究》(群言出版社,2004年)。李军均的《红楼服饰》以服饰文化研究为中心,辐射到与此相关的文学文化、情爱叙事、社会习俗、传统文化、清代政治等诸多领域,是服饰文化的普及读物。季学源的《红楼梦服饰研究》一书按纵横两线对《红楼梦》服饰进行研究。纵线针对重要人物的服饰,进行全面的叙、考、论和鉴赏。横线采取服装文化学的通行原则,收入服装、首饰、佩件、化妆四方面,对服饰品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进行叙、考、论和鉴赏。季学源的《红楼梦服饰研究》全书分四个部分:一、研析小说几个重要人物的服饰形象,占全书一半篇幅;二、分析服饰面料、衣冠、刺绣;三、首饰、随件、化妆;四、其他。总而言之,以上三书均为服饰文化学的研究,不是本书参考的重点。
单篇文章中,颜湘君的《论〈红楼梦〉的服饰描写艺术》[61](2002年)对《红楼梦》中人物服饰的三种描写手法的概括颇可资参考,包括分回多次重点描写个体服饰,集中在同一场合描写众人服饰,轻外在衣饰而重内在精神的略貌取神描写。崔荣荣的《解读〈红楼梦〉服饰与人物地位之渊源》(2005年)、朱琴的《〈红楼梦〉中服饰风格与人物整体形象设计的研究》(2011年)等文章均以举例的研究方式,以小说人物如林黛玉、贾宝玉、王熙凤、尤三姐、史湘云等人的服饰描写为例,分析服饰描写对于小说人物形象、人物性格塑造乃至人物地位烘托的作用,论述较为单薄,且多有重复之处。曾慧的《小说〈红楼梦〉服饰研究》[62](2011年)基本也是服饰文化研究,着重对女性服饰的款式、面料、工艺等方面进行论述。其余一些文章[63],则以《红楼梦》为史料,进行服饰史文化、满族风俗以及服饰美学的研究,与本书相关度较小,此处不一一罗列。
在《金瓶梅》和《红楼梦》两书之外,偶有涉及其他世情小说的服饰研究,如江兰英的《从〈醒世姻缘传〉看明代晚期服饰》(2009年)一文同样是以小说文本为依托的服饰文化研究。
综上所述,有关小说与服饰的研究中,水平参差不齐,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非文学专业学者的服饰文化研究或跨学科研究;少量的文学研究中,对服饰描写的文学功用的研究方式趋于模式化,几乎千篇一律地从小说人物身份地位、人物性格、情节结构等几个大方面论述服饰描写的作用;所谓的“叙事分析”也停留在对故事表层的分析,并没有深入话语层面的分析,有千人一面的模式化倾向。
(2)小说中的饮食描写
这方面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小说文本为依托的饮食文化研究,成果比较驳杂,甚至还包括来自烹饪专业的食谱考和烹饪技术的研究;第二类是人类学以及思想文化层面的研究,国外汉学较早对这方面产生兴趣,并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成果;第三方面是与文学相关的研究。
第一类现有的研究仍以《金瓶梅》和《红楼梦》为主要对象。就《金瓶梅》而言,以“食谱”为名的专著便有两本——胡德荣的《金瓶梅饮食谱》(经济日报出版社,1995年)和邵万宽、章国超的《金瓶梅饮食谱》(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胡书依照饮馔的类别分为五部分,即美馔佳肴、面点杂食、干鲜果品、酒、茶,并分别从《金瓶梅》中摘选相关描写段落,佐之以史料笔记,撰写成一篇篇文化小散文,具有文化趣味,但学术性则较弱,仅有结语部分的几篇文章颇具参考意义[64]。附录部分还将《金瓶梅》中出现的菜点加以现代的研制,列出具体的烹饪良方,并附上《金瓶梅》的宴席菜单。值得借鉴的是,此书大量引用类书的资料,较有信服力地勾勒出晚明的饮食风尚和饮食保养的传统。侯会的《食货金瓶梅:从吃饭穿衣看晚明人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是一部可读性较强的学术散文集,虽名为“食货”,但实际上谈及饮食的仅《餍甘饫肥谈饮食》一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多借饮食讨论明代消费文化和市井气质,诸如刘衍青的《消费文化视域中的〈金瓶梅〉——以饮食消费为例》(2010年)、张宁的《论〈金瓶梅词话〉中宴饮描写的市井气质》(2011年)等文,不一而足。此外,还有一些由文学研究者所从事的介于文学与社会历史学之间的研究,比如山东大学王平教授的《〈金瓶梅〉饮食文化描写的当代解读》[65](2010年)从小说本有的“酒色财气”框架入手,分析了饮食与权力、财色之间的交换关系,分析的内容属于社会历史学范畴,但是其所采取的研究手段仍是描述性的文学分析。
《红楼梦》这方面的研究也不少,此处不一一列举。专著有素一民的《红楼梦饮食谱》(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研究方法与上述之《金瓶梅饮食谱》相去无多。其他如《林兰香》和《歧路灯》也有相关的研究,杨萍的《〈林兰香〉中的饮食习俗》[66](2009年)和《〈歧路灯〉中的饮食习俗》[67](2009年)二文均为结合民俗学与饮食文化的研究,与本书关注点相去甚远,故而不一一赘述。
第二类的研究中,以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为著。例如,尤金·N.安德森在其《中国食物》一书中,以人类学方法研究中国的食物,因为“中国人使用食物来判别族群、文化变迁、历法与家庭事务,以及社会交往。没有一样商业交易不在宴会中完成。没有一次家庭拜访不在佳肴中进行。没有一次宗教大事不在合乎礼仪的特定食物供奉中举办”[68]。《金瓶梅》中的宴饮可以说十分完美地诠释了宴饮的社交功能,即安德森所谓“食物用于标记特殊事件,反映就餐者的社会关系”[69]。张光直从对商周青铜器等仪式性器皿的使用与食物的关系研究中得出,“到达一个文化的核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肠胃”[70]。他主编的《中国文化中的饮食——人类学与历史学的透视》(K.C.Chang ed.,Food in Chinese Culture:Anthropologic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Yale University Press,1977)一书收录了不少从人类学、中国文化角度考查饮食习惯的文章,其中牟复礼(Frederick W.Mote)和史景迁(Jonathan Spence)的有关论文以明清小说为依托进行描述性或者分析阐释性的研究。这些都为笔者研究小说中的饮馔叙事提供了不同角度的参考。弗里德里克·J.西蒙(Frederick J.Simons)在《中国思想与中国文化中的食物》中曾提及“在中国对于食物的专注导致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关于可食之物的广博知识,这一点从活跃的市场所提供的日常食疗的丰富多样这一点即可显示出来”[71]。正是这广博的知识储备,为小说家有关饮食的书写提供了可能。尤其是明代中后期以来商业经济的发展、商铺在城市空间中的凸显、日常生活类书的印刷发行,都使得有关食物的知识越来越便捷可得。这一类的研究及其方法论,虽然不适用于本书的论述框架,但是其所提供的较为广阔的视角及其相关的研究成果,则可为本书提供一些背景式参考。
第三类文学性研究成果对于本书有较多参考价值。这一部分以单篇论文为主,尤以《金瓶梅》和《红楼梦》宴饮活动及饮食描写的研究为多。[72]由于饮食描写从属于宴饮活动,因此在相关论述中,研究者多将重点放在宴饮活动这一动态叙述过程上,而对相对静态的饮食描写着墨无多。尽管上文已论及,物象描写应该被放在动态过程、互动关系中加以审视,但前提和结论都应该围绕这一问题展开:小说家为什么写此物而非彼物?某一物象作为文学形象的独特性、唯一性,应该得到更多的注意。林冠夫的《〈红楼梦〉中的茄鲞和小说中的饮食描写》[73](2007年)一文,从《红楼梦》中带有阶级和身份差异的饮食描写入手,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儒林外史》等书进行对比,论述《红楼梦》在艺术表现上的深化。其他小说的饮食描写研究较少,可资参考的有温志平的硕士学位论文《〈西游记〉中饮食描写的功用初探》(2011年)[74]和付玉贞《饮食场面描写在〈儒林外史〉中的作用》(2006年)一文[75]。
综上所述,在对小说物象描写的研究中,以对服饰和宴饮的研究较为充分,但由于物质话题处于交叉学科范畴,因此也带进了跨学科的视角,出现了从物质史到文化学、民俗学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在少部分的文学研究中,对小说物象的讨论明显受到意象研究范式的影响,尤其是在有关服饰描写的研究中,从术语的选择到对文学功能的阐述,都基本沿袭诗学讨论的思路,但却又不能真正如诗歌研究深入,难免给人浮泛之感。同时,相关的叙事分析虽然也有不少的研究,但呈现出模式化、机械化操作的倾向,陈陈相因,难以出新。或许,这与服饰描写较为零散且情节性不强等创作层面的特征有关。当然,也有不少着力于从小说叙事结构、叙事节奏等叙事传统出发的优秀篇章,主要出现在对宴饮描写的研究中。宴饮描写由于其与小说结构、情节设置以及人物表现等存在多方面联系,因此也具备叙事研究深度挖掘的可能。已有的研究,充分证实了这种可能。
以上所归纳的不少专著与单篇论文,基本是在故事层面上对物象描写进行分类研究,比如饰物(头面、耳钉、佩戴)、鞋脚、衣着、食物、游戏之物等研究,专著与单篇文章的差别只在于选例的多少,较为系统的论述往往以其中数种作为综合研究的对象,零散者则不过择取一二物象进行论述,目前许多单篇论文便是如此。从故事层面所进行的分类研究,其长处在于眉目清楚,其短处在于论述对象被从文本中抽离出来,容易变成以物象为中心的物质文化研究或者文物考证,从而忽略对小说话语层面的分析。
三、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通过上述对已有研究的剖析与总结可以得出,对实物以及文学物象的经验原型所进行的历史考证与文化阐释较多,也较为充分;相比之下,对物象描写进行整体理论思考的研究较少,对相关理论概念的辨析与提炼也还不够深入;此外,论述物象叙事功能的单篇论文多以个案研究为主,对物象叙事功能的认识也因此显得较为零碎。有鉴于此,本书将从小说构成要素的角度,对日常物象描写与小说叙事的关系做一个整体的观照和探究。
物象是小说的构成要素之一,几乎每一部小说都包含了物象及其描写。本书以明中后期至清中期世情小说为主要研究范围,结合叙事分析与文史互证的方法,在文本细读实践中演绎日常物象描写的丰富形式与意涵,并尝试提炼出若干核心概念,借此归纳日常物象的诸多类型及其叙事功能。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在绪论和结语之外,总共有七章。上编(第一、二章)从小说史角度概述物象描写的日常化进程。中编(第三至五章)尝试从叙事学角度论述物象对日常叙事展开、生成之功。下编(第六、七章)从文化意蕴与文体风格的角度,解析日常物象的文化符码作用,并阐释物象之于文体风格生成的意义。
第一、二章以时间为经,勾勒了日常物象浮出文学地表并成为一种常态化书写的过程。在崇“怪”尚“异”的先明文言小说中,神奇超凡是物象进入书写的入场券;尽管彼时也零星出现了对日常物象的描写,但相关的描写往往被置之于一个更大的非日常的宗教框架中。对日常物象的大量描写,涌现于明代中后期的白话小说中。
第一章梳理先明小说中物象描写的“尚奇”传统,以及日常物象在此传统中出现的契机和情境。首先,通过灾异杂记体和地理博物体这两种小说,考察唐前小说物象描写的宗教背景。以宗教信仰为依托的物象描写,往往呈现出超越日常时空性、超越日常经验性与实用性等特征。其次,通过三种基于题材特点的叙述范式,剖析唐宋小说对世俗经验与写实笔法的吸收,并借此勾勒日常物象描写的雏形。世俗经验的延伸,给小说叙事带来了两个新变化。首先,从表现内容上看,世俗经验包含日常经验,前者的引入自然伴随着对后者的呈现。其次,从叙述手法上看,世俗经验内容的引入乃出于对真实性的追求,因此写实手法与世俗经验内容往往互为表里。世俗化与写实化是物象描写由超常性向日常性迈进的关键步骤,并为此后物象描写的日常化创造了必要前提。
第二章追溯日常物象描写得以诞生的思想文化根源,从商业出版文化与城市文化的角度出发,探究明中后期思想、文化环境的新变及其对写物传统的革命性影响,揭示这一影响下物象描写与叙述的日常化趋势及其内涵。与这一时期心学所鼓吹的“百姓日用”相呼应,日用性与世俗化共同塑造了同时期商业出版的特征。通俗白话小说与通俗日用类书、文人雅趣指南同属于当时的商业出版物,分享着商业出版的逻辑并且共同植根于城市文化母体的土壤中。《金瓶梅词话》的主题、文本形态和物象描写,与通俗日用类书的性质、结构方式与知识体系等有着潜在的互文关联。以“三言二拍”为例,冯梦龙与凌濛初在话本编撰与创作中凸显物象的日常性,呈现出较强的当代性、地域性与专门实用性。
第三至五章从更为广泛的叙事概念出发,在多个层面上探讨物象与小说要素的关系。第三章讨论物象描写与小说情节形态的关系。首先,从故事时间与情节的关系模式出发,将小说情节分为节点性情节和连续性情节两种形态。前者多以某个冲突事件为核心形成情节单元,而连接情节单元之间的故事时间是间断、跳跃而非连贯的;后者则以统一的故事时间来安排情节,而情节又以前后交织的方式不断持续向前推进,缺乏较为鲜明的叙事冲突;连续性既是故事时间的特征,也构成这类情节的主要特点。大部分小说兼备这两种情节形态,但往往以某个类型为主。比如《水浒传》和《西游记》较多运用节点性情节,《金瓶梅词话》和《红楼梦》更偏向于连续性情节。当然,后二者亦有意识地通过建构叙事冲突来增强节点性叙事。第一节讨论“焦点物象”之于节点性情节的作用,即“焦点物象”用以制造情节冲突,构建节点性情节,突出日常叙事因微物起波澜的特点。第二节从连续性情节的角度论述“线索物象”的功用,即“线索物象”用以勾连若干个情节单元、加强同一情节单元内部的完整统一性,对连续性情节形态的塑造至关重要,呈现出日常叙事散漫绵长的风格。
第四章从叙述形式的角度,分析物象的存在方式,即其参与叙述行为的方式,以及物象与叙述过程、叙述语言的交互作用。作为叙述的产物,小说中的每一种物象均经由特定的叙述方式进入文本。经典叙事学理论将叙述行为的方式分为四种基本形式——省叙、概要、场景、停顿。除了“省叙”之外,物象现身于所有叙述形式中。第一节探讨“场景”中的“象征物象”与“抒情物象”,以及这两种功能性物象如何分别赋予小说场景以双重意义和诗意气氛。第二节聚焦“停顿”中的“催化物象”与“概要”中的“告密物象”,讨论这两种物象与小说微观叙事以及叙述者态度的关系。
第五章从人物场域建构的角度对物象描写进行细化研究,并且探讨不同类型的物象描写之于人物场域建构的作用。人物形象的概念,更侧重小说对人物的表现与读者对人物的接受。人物场域则突出作为接受中介的叙事文本中人物存在的方式。在一个叙事文本中,每个人物周边都形成特定的场域,包括特定的言语、行动以及特定的物象描写。什么样的人物拥有什么样的物品,人物的周边都分布着怎样的物品,用怎样的描写形容那个物品,都直接构成该人物的场域,从而间接影响读者所接受的人物形象。“物象群”与“单物象”是物象描写建构人物场域的两种主要方式。“物象群”主要通过物质群像对人物场域进行铺展和界定,“单物象”则以小见大,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物象的选取和描写,达到对整个人物场域的提炼和笼括效果,使读者能够通过一物而辨识人物的精神风貌。
第六、七章从文化、文体角度,探讨日常物象的文化意蕴及其对文体风格的影响。第六章结合文化研究的方法,以《儒林外史》和《红楼梦》为例,探析物象的象征意义和社会文化意蕴。对物象文化意蕴的发掘,出现在两部小说对文人文化予以整体观照的视野内。第一节梳理《儒林外史》中对士人头衣的描写,即吴敬梓将对人物头衣的描写内嵌于礼仪服制的框架,并且构成层次丰富的序列,从瓦楞帽到头巾再到纱帽,勾勒出科举制度下三六九等的士人众生相。这些描写贯穿小说全书,并作为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细节参与到对士人群像的描绘中。第二节论证《红楼梦》中私室陈设物象的文化符码功能,并解析其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作为个人性格的延伸,私人空间的相关物象描写,加强了人物性格的内在统一性;同时,人物室内陈设之间的对比,又将个体纳入家族的整体空间中,并通过物象的纽带与其他人物建立潜在的对话关系。
第七章从篇幅、结构、语言与创作观等小说文体要素入手,探讨物象与诸文体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物象对小说文体风格形成的意义。这一章分为两节,分别用物象勾连起两对文体要素:篇幅与结构、语言与观念。篇幅长短,从来不只关乎形式,而更关乎小说结构的方式。物象参与小说结构的方式,也因篇幅长短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而不同模式又标记出长短篇小说所内蕴的迥异的认知论基础。语言构成小说风格的基石,是最重要但又最难探讨的文体要素。对物象的描写或叙述的语言,以及这种语言精确而又散碎的特点,构成世情小说富于标志性的风格,同时也折射出日常叙事中语言审美与创作观念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