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什么是革命?
在比较政治研究中,革命恐怕是受到关注最多的一种政治暴力。毛泽东在1927年3月《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过的一段话广为流传:“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是一个革命者从阶级斗争视角对革命的一种生动阐述。
那么,到底什么是革命?在学术界,关于革命的定义不断演变且充满争议。早期的革命研究主要集中于近代历史上几次“大革命”(great revolutions),比如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776年美国革命、1789年法国大革命、1917年俄国革命以及1949年中国共产主义革命。革命的定义显然受到研究对象数量有限的影响。斯考切波在其名著《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对革命界定如下:“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与革命相伴随,并且部分地实施革命的是自下而上的阶级反抗。”[3]可见,斯考切波所代表的那一代革命理论家都是深受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影响的结构主义者,服膺于阶级斗争学说。亨廷顿对革命的定义大致相同,“革命是一个社会主导性价值观和信条、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层以及政府活动和政策在国内层面的快速而剧烈的根本性变化”。[4]何谓快速变化?古德温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革命最好被视为过程而不是事件,时间跨度是很多年甚至数十年。[5]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革命形势的变化不断刷新人们对革命的认识。革命不再是阶级斗争那么简单。因此,革命的理论朝着三个方向发展。[6]首先,研究视野不再局限于少数“大革命”,更多事件被纳入革命的范畴。其次,研究开始反思第三代革命理论,挑战结构主义,更多强调人的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以及偶然性。最后,把革命纳入抗争政治的范畴,借用社会运动理论来重新理解革命。
古德斯通提出一个新的定义:革命是以社会正义为名,通过大众动员(无论是军人还是平民参与)强力(forcible)推翻政府,以创造新的政治制度的过程。[7]在古德斯通看来,革命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基本要素:以追求社会正义为旗号、广泛的大众动员、强力推翻政府和创造新的政治制度。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事件都不能称为革命。
革命可以按照多个标准分类。按照结果划分,既改变政治制度,又改变经济社会结构的革命被称为“大革命”,只改变政治制度的革命被称为“政治革命”;底层阶级参与的革命叫作“社会革命”(social revolutions),[8]如果革命由精英发起进而发动大众参与,则可以叫作精英革命或者自上而下的革命;[9]在暂时胜利或大规模动员之后没有巩固权力的革命叫作流产的革命。按照革命发起地和推进方向划分,亨廷顿把革命分为两类:边缘地带革命和中心地带革命。[10]按照指导意识形态分类,革命可以分为自由主义或宪政革命(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如中国和俄国革命)和伊斯兰革命(如伊朗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