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稿
让消费与扶贫积极互动
刘晓山
【摘要】消费扶贫作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在实施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发挥政府的组织作用;二是坚持将贫困地区和广阔的消费市场积极联系起来,带贫益贫精准消费,有效带动贫困地区发展,保证消费扶贫政策的精准性;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消费者所需、优质商品信誉及合理的价格和服务,形成互动、多赢局面;四是坚持消费与扶贫的积极互动,促进社会风尚和文明进步,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键词】消费扶贫 政府引导 精准扶贫
【作者简介】刘晓山,现任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之后又提出了以东部支持西部、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两个大局”战略构想。消费扶贫就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也为践行先富帮后富提供了平台。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贫困地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用实际行动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了遵循和动力,拓宽了渠道。消费与扶贫积极互动是贫困地区发展产业的迫切要求,是贫困地区发展优质产业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途径。怎么让消费与扶贫积极互动,实现共赢?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扶贫的初衷,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弘扬社会风尚和促进文明进步。
一 消费扶贫要坚持扶贫的初衷
消费是手段、方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初衷、目的。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一头连着广阔的消费市场,其最大特点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增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扶贫、脱贫”。要让政策不走偏,实现初衷和目的,精准确定所消费产品的扶贫作用是前提,因此,在执行政策时要提前进行效益评估:一要看产品、服务输出地,二要看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得利,三要看对稳定脱贫能力(如,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带贫机制、壮大集体经济等)。这样才能靶心不散,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到位。
二 消费扶贫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消费扶贫是带有“温度”的消费。只有消费和温暖并存、物有所值和“心”有所值,消费扶贫才能成为良性循环,才可持续。我国近14亿人口就是巨大的消费市场,这个市场还将影响国际市场,消费规模之大,可拓展的空间之阔,为消费扶贫拉动扶贫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品质,注入了良性互动的自转力。消费的基本规律是买有所需,卖有所值。所要买的是需要的商品,且质量好、商品价格合理、售后服务跟得上,“物美价廉”是消费扶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良性自转的源泉。这就要求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产商品时,一是要瞄准消费者所需。按市场所需合理选择产业、发展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供给侧改革,打造消费扶贫产业的科学结构。二是要瞄准质量信誉。按市场需求开发产品,努力提高扶贫商品的质量,逐步形成扶贫商品绿色、优质、原生态等的特色,实现标准化,可追溯机制,增加常规产业的规模分量,增强特色产业的品质特性,提升地标产业的标值名气,树立扶贫商品的质量信誉品牌。三是要瞄准物有所值的合理价格和服务。按经营规律提升商品附加值,既让贫困群众的劳动付出享有含金量最大化,让产业链上附加值更多地惠及贫困群众,有合理回报,卖出价值、卖出热心、卖出舒心,实现扶贫的目的,让扶贫商品物有所值,成为传递温暖的商品,形成良性互动多赢的局面,提升消费与扶贫的温度。
三 消费扶贫要弘扬社会风尚和促进文明进步
消费对推进人类社会文明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最能体现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社会活动之一,是直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推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将消费与扶贫相联,本身就是宗旨意识的体现,带有“温度”,我们在开展消费扶贫过程中,一开始就应该有意识地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社会主义主人翁的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境界注入其中。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体现在消费扶贫中;将贫困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自强精神、尊严和获得感,及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体验感进一步焕发出来。让消费与扶贫积极互动,成为促进为民服务、扶贫济困、自立自强、平等友善、诚信尊严等社会文明风尚的助推器,成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