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下的新就业与劳动关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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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8)》对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做了相关测算。该研究将信息通信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后,将信息产业在传统产业上的应用作为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测算结果表明,我国数字经济总量从2008年的4.8万亿元提升至2017年的27.2万亿元,GDP占比从2008年的15.2%提升至2017年的32.9%,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其中,数字经济基础部分(信息通信产业)2017年达到6.2万亿元,GDP占比达到7.4%;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增长迅速,2017年达到21万亿元,从GDP占比来看,由2005年的7%提升至2017年的25.4%,从数字经济的占比来看,由2005年的49%提升至2017年的77.4%,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已成为数字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

数字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也十分显著。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8)》,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就业人数为1.71亿人,总就业的占比为22.1%,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其中,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就业人数为1175万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就业人数为1.6亿人。波士顿咨询公司在《迈向2035:4亿数字经济就业的未来报告》中预测,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在2035年将达到16万亿美元,渗透率高达48%,吸纳就业人数将达到4.15亿人。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2017)》指出,数字经济在2016年大致新增就业280万人,占2016年全年新增就业人口的21%。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发布的《未来就业(2018)》预测,智能化的发展,将会产生1.33亿份新工作,到2022年净增工作岗位将多达5800万个[1]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结构调整。得益于数字信息深入而广泛的应用,第一产业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二产业中传统工业生产就业规模逐渐降低,智能制造将通过人机协作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与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所吸纳的就业规模将显著增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2017年),2010年中国就业结构为第一产业36.7%,第二产业28.7%,第三产业34.6%,到2017年分别转变为27%、28.1%和44.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6年,中国服务业就业累计增加6067万人,年均增长5.1%,高出全国就业人员年均增速4.8个百分点。未来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空间仍然巨大,预计“十三五”时期末,第三产业吸纳就业占比将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