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研究文录:近代文学的连通地气与吸纳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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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早期译名之争背后的英美竞争——以差会档案为线索

围绕圣经中“God”的中文译名问题,在基督教新教来华传教士之间曾发生过几次著名的争论。发生于1807—1877年的争论,被称为“新教早期的译名争论”[1]。相对于之后的译名讨论,早期的争论表现得更为激烈,双方出现了不可调和的尖锐对峙。本文所谈,即是早期争论,尤其是1843—1862年的争论。其实争论的内容并不复杂,无非是一方主张以“上帝”来译“God”,另一方坚持用“神”来译。前者称“上帝派”,后者为“神派”。争论的缘由固然在于双方对 God 的译名各有主张,但最终酿成僵局却另有原因。后来《教务杂志》重新发起的译名讨论,是以“促使传教士在译名问题上互相容忍”为基调的,传教士们大多希望本着克制和谦卑的精神,尝试寻求某种妥协方案。[2]何以在早期译名之争时代,形成妥协的局面如此困难?这正是本文的关注重心所在。

美北长老会、美部会档案中,留有娄礼华(Walter M.Lowrie,1819—1847)、克陛存(Michael S.Culbertson,1819—1962)、麦嘉缔(Divie Bethune McCartee,1820—1900)、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84)、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等人就译经经过及译名问题写给母会秘书或其他相关人士的信件。这些信件,较为真切地展现了每位传教士的个性,以及他们在涉及译名之争的关键节点时所采取的立场及其来由。很多人的立场几乎是给定的,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双方都努力捍卫自己所属阵营、族群的主张(英国人捍卫“上帝”译名,美国人则捍卫“神”),就连英、美两国的圣经公会,也都不约而同地站在本国传教士一边。双方在相互敬重、体谅和求同的善意等方面,的确有所欠缺。[3]事实上,伦敦会方面曾一度要求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等人妥协,麦都思本人也同意妥协,但终因种种因素而致双方分道扬镳。“翻译意图”与“论争意图”错位,使译名之争在取得可贵的学理深度之外,也带有较浓厚的意气色彩。

本文结合差会档案中的有关史料,介绍译名之争过程中的若干细节。差会档案不只是史料,也是一种生动、立体的情境。一旦进入当时的历史语境,便可以更细微地观察传教士之间、传教士个人与差会集体之间的联系和关系。

裨治文在给母会秘书安德森(Rufus Anderson,1796—1880)的信中坦承,从1835年到1843年,他对“上帝”和“神”这两个译名的态度并不确定。他说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不用“上帝”这个译名,尽管他对“上帝”的译法不满意;他也没有用过“神”的译名,这很遗憾。他一直在与“资深”的传教士保持一致。裨治文在谈到“资深”的传教士时,用的是“senior brethren”。裨治文指的应是麦都思和郭实猎(Karl Friedlich Gutzlaff,1803—1851)两位,他在信中也特别提到这两位的观点。而这两位均是“上帝派”。裨治文接着说,“不断呈现的证据推动着我,令我开始相信相反的观点。就我所知,其他人的观点,也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发生变化的。大家不约而同地认为,可以作为Theos和Elohim译名的,是 ‘神’,也只有 ‘神’字可以”[4]

变化开始于1843年8月22日召开的香港会议。这次会议,拉开了圣经修订工作的帷幕。[5]从1843年到1847年,是“神”派言论大放光彩的时代。娄礼华的表现异常出色。到1847年6月第一次票决时,“神派”三票,“上帝派”两票,“神派”胜出。同年11月22日,译经委员会在上海再次投票,有投票权的仅四人:麦都思、文惠廉(William Jones Boone,1811—1864)、施敦力约翰(John Stronach,1810—1888)和裨治文。这时娄礼华已去世,美英之间三比二的格局变为二比二的平局,结果“上帝”和“神”二词各两人赞成。双方势均力敌,只好提请英、美两国的圣经公会决定,他们也是出版费用的赞助方。两家圣经公会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决定,即英国圣经公会主张用“上帝”,美国圣经公会赞成用“神”。1850年2月19日,麦都思、施敦力约翰、美魏茶(William Charles Milne,1815—1863)三人宣布退出译经委员会。裨治文埋怨道:“他们退出委员会,仅在一天前有过一个声明。这是奇怪的举动,他们没有给出理由和解释。之后很快地,他们和他们差会的其他在华传教士,跟参与译经的全体传教士和圣经协会宣告正式决裂。”[6]裨治文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

美部会、长老会、圣公会的三强联手,使得伦敦会在译名之争中完全处于守势,到最后几乎落到被动挨打的地步。三强联手并不只是体现在人员的数量上,也体现在他们的结构和格局上。译经委员会的议事原则是票决,而译经代表又由在华各差会、各传道站推选。美国来华差会在数量上多于英国,所以在译经委员会中,美国代表的数量多于英国。这是其一。其二,在论争过程中,《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是最重要的发表园地,而这个园地是美部会的裨治文、卫三畏主持的。[7]娄礼华针对伦敦会的“上帝派”主张展开连续批判,其文字不仅数量多,篇幅也堪称冗长。《中国丛报》为娄礼华提供了充分的发表空间,这种慷慨也表现着同人之间的默契照应。

娄礼华不幸遇害后,美魏茶被选出接替娄礼华的职务。1848年1月5日,译经会议在上海举行,美魏茶正式接手译经事务,直到1850年7月完成新约的翻译工作。在随即开始的旧约翻译工作中,美魏茶又当选担任同一职务。1851年2月12日委员会发生变化,当时《利未记》(Leviticus)已译至一半。此后,美魏茶仍与麦都思、施敦力约翰合作翻译旧约,终在1852年完成。[8]上海译经委员会1851年发生的所谓“变化”,指的是伦敦会单方宣布退出,这在当时被视为失态之举。然而,最为资深的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何以如此失态?这正是一个间接的证明,证明麦都思个人所经受的压力超过了承受的限度,到了不得不发作的地步。以资历论,英方的麦都思是仅次于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米怜(William Milne,1785—1822)的资深传教士,在译名之争发生时,马礼逊、米怜早已谢世,麦都思在来华传教士中年辈最高。但美国人似乎并不敬重和理会他的年资。雄辩的娄礼华已使麦都思颇难招架,娄礼华辞世后,麦都思的压力并未减轻。因为连自己的母会也不再支持自己,建议他跟美国方面妥协。

双方关系的最终恶化,与票决这一操作方法过于简单机械不无关系,而票决又十分容易将原本含糊的阵营界线明晰化。卫三畏曾在致威廉斯牧师的信中说:

60个在华传教士当中,赞成用“上帝”的有16个。不过不巧的是,在我们这里的4个人当中,正好是两人赞成用“上帝”,两人赞成用“神”。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造成了一些传教士之间的疏远和冷漠,影响了正常的工作。非常巧的是,赞成用“上帝”的英国人都属于伦敦传道会,而赞成用“神”的美国人则都是美部会的成员。[9]

卫三畏在这儿只提到了他自己所属的美部会,而漏掉了“神派”的其他重要力量,例如美北长老会,以及同样来自美国的圣公会和美以美会。票决是译经委员会解决争议的唯一办法,采取这一办法处理难题,常常只是治标难治本。最大的问题在于,各次投票结果总因译经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变化而变化。这种不确定性,使问题不能以舒缓、渐进的方式展开。

同时,票决方式也使得伦敦会自马礼逊时代以来所倡导的“资浅服从资深”原则被打破。早在1815年,马礼逊鉴于本会传教士米怜的到来,为协调本差会同工之间的不同意见,他主张伦敦会应当推行资浅传教士对于资深传教士的“顺从”(subordination)原则。[10]同年3月,马礼逊再度给伦敦会写信,提出:

我们必须让站上的资深传教士委员会(Committee of Senior Missionaries)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以便指导其他传教士的目标和工作。顺从将是这布道站发展上绝对必要的,资深原则是最不会令人不快的差别待遇。资深不是指年纪上的而是传教工作上的。……一个没有经验的人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布道站的经营管理,只会将一切事务变得混乱……[11]

英美竞争的格局,使得原本资深的英国传教士面临美国传教士的严峻挑战,“资浅服从资深”的原则和传统难以为继。马礼逊早年所担忧的“混乱”,在他去世后不久果然接踵而至。

卫三畏说赞成用“神”的美国人“都是美部会的成员”,这话并不准确。圣公会的文惠廉和长老会的娄礼华、克陛存等人都是“神派”。如前所述,裨治文曾向安德森说起,他在1835年到1843年间对译名的态度也不确定。促使裨治文坚定地成为“神派”的,是长老会的娄礼华。雷孜智称娄礼华为“美国传教团”中一名“积极而出色的辩手”。[12]

娄礼华是美北长老会秘书娄瑞(Walter Lowrie,1784—1868)的儿子。裨治文在1854年4月20日给娄瑞的信中,特地提到娄礼华。裨治文说,圣经的新译已在上海进行了十二年,“我和娄礼华一起参与了这件事情的启动”[13]。娄礼华的大哥娄约翰(John C.Lowrie)也是一位传教士,曾赴印度传教。娄礼华受父、兄影响,很早就立志到印度或西非传教,但最终被派到了中国。娄礼华是首位前往上海参与译经的美北长老会传教士,也是长老会上海传道站的先驱者,尽管他在上海的时间不长。

娄礼华到上海参与译经时年方二十八岁是个年轻人,在译经委员会中资历最浅,但他的角色至为关键。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和施敦力约翰是赞成以“上帝”译“God”的;而美国圣公会的文惠廉和美部会的裨治文是主张用“神”的。据范约翰(J.M.W.Farnham,1829—1917)的分析,当时译经委员会共五名委员,在著名的译名之争中,年轻的长老会代表娄礼华掌握着决定性的一票——范约翰为此自豪地说:“本会代表左右着胜负”(“Our represent ative held the balance of power”)。[14]娄礼华深知自己这一票的关键性,他对此也十分谨慎。他就译名问题撰写了多篇长文,发表在裨治文主编的《中国丛报》上。这些论文充分展现了娄礼华的研究能力和才华。娄礼华的选择是“神”。投票的结果,是裨治文、娄礼华一方胜出。美国人的三票对英国人的两票,赞成“神”的一方赢得胜利。

但是,英国伦敦会是在华传教的开拓者、先驱者。英国传教士对这样的投票结果很不服气。如范约翰所说的,“两位英国人岂能屈服三位美国佬!任何东西只要它出自美国,英国人一概视之 ‘外省的’(provincial)、‘殖民地的’(colonial)”[15]。麦都思、施敦力约翰等自然不甘示弱,译名之争自此愈演愈烈。美国传教士则认为,基督教信仰与“异教思想”存在根本区别,从中国传统思想中寻找神性概念是有限度的。越过这一限度而在中国文化中寻找与“God”相当的概念是荒谬的,“他们的这种倾向,与美国带有民族特征的宗教思想是有内在联系的。当时,美国教俗各界均认为,他们年轻的民族受到了 ‘特别的神佑’,是上帝的 ‘选民’,他们的宗教、道德和精神生活要远远高于 ‘异教徒’,也高于旧大陆”[16]。神学命题的讨论,无形中掺入了地域和族群的因素。连医学传教士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1811—1896)也间接地加入了这场争论。麦都思曾一度有所动摇,打算弃“上帝”而倾向于“神”的译法。同属伦敦会的雒魏林对他说,“你不能那么干,你不能用 ‘美国人的译名’(American term)”[17]

娄礼华初到香港,即参加了1843年8月28日召开的有关翻译圣经的新教传教士全体大会,因为长老会的传道站设在宁波,故娄礼华被选任为上海译经委员会的宁波代表。1843年10月26日,娄礼华应他父亲的要求,专门写信报告他对马礼逊圣经译本的看法,此信首页上方冠以标题“Remarks on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the Scriptures and tracts”,即“对圣经及圣书小册中译本的意见”。娄礼华说,我在此前给您的信中就曾说过马礼逊博士的译本很不完善,中国人读不懂。父亲您曾说,既然马礼逊的译本如此不完善,我们何时能有更好的译本?娄礼华遂分析马礼逊当初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认为马礼逊是第一个开始学习中文的新教传教士,他学中文时缺少帮助,不得不自己动手去编语法和字典。马礼逊又在东印度公司担任翻译,这使他难有充裕的时间翻译圣经。他担任翻译一职时平常接触、使用的语言,无非是钱来钱往、讨价还价,翻译圣经可不宜用这些语言。尤为重要的是,他在翻译圣经的时候尚未完全通晓中文,是边学边译的。娄礼华充分肯定马礼逊的开创之功。认为马礼逊的声名将赖其《华英字典》而非中译圣经以传。[18]

当选翻译代表的娄礼华于1847年6月初来到上海。8月19日由上海返回宁波途中遭遇海盗打劫,不幸被扔到水中溺亡,连遗体也没有找到。[19]此时距他由宁波来沪,仅两月有余。非常之不幸!这个噩耗令宁波、上海等地的传教士们痛感惋惜,档案中有几位传教士就此写给娄瑞的报告信。从中可以读出大家对娄礼华的真情悼念和敬重。

娄礼华与麦都思在《中国丛报》上的辩论可谓势均力敌、旷日持久。从学理及舆论上看,娄礼华一方最后略占上风。美北长老会传教士甘路德(Joshua Crowel Garritt)在其所编《华中长老会一八四四至一八九四年五十周年纪念集》(Jubilee Papers of the Central China Presbyterian Mission,1844—1894)中,对娄礼华作为长老会代表参与译经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因为在他之前没有人在这方面展现出如他那样出色的才华:“娄礼华先生对中国文学的研究比他所有的同事都更深入,他的能力十分全面,是从事译经工作的出色人选。”[20]伟烈亚力也对娄礼华有相似的评价:“他认真从事新约圣经中译本的修订工作。他完全胜任此事,因为他的博学多识、长于辨析以及凡事力求精确的精神。”[21]娄礼华逝世七年后,1854年,他的弟弟、时年二十七岁的娄理仁(Reuben Lowrie,一译楼乐宾,1827—1860)携新婚的妻子踏上中国的土地,以继承哥哥未竟的事业。娄理仁在中国只待了六年,于1860年去世。[22]

后来由在华传教士组织的问卷调查表明,中国本土基督教信众更为认同“上帝”这一译名。[23]可是在1840年—50年代的论争中,以伦敦会的麦都思为代表的“上帝派”在面对美国传教士们的攻诘时,颇显弱势,一度难以招架。且看美部会、长老会、圣公会这三个差会在译名之争过程中的角色分工:(1)美部会的裨治文居于幕后,通过自己编纂的《中国丛报》宣传“神派”主张的合理性,为美国阵营赢得舆论优势;(2)长老会的娄礼华作为出色辩手,从学理层面为“神派”主张进行多方阐述;[24](3)娄礼华命丧中国海盗之手后,圣公会的文惠廉及时补缺,自1848年1月起,文惠廉在《中国丛报》发表多篇文章,集中批判麦都思《论中国人之神学观》一文的观点;(4)文惠廉对“神派”主张的建树是理论层面的,长老会的克陛存则与裨治文合作,坚持译完圣经,使美国阵营所主张的“神版”圣经得以蒇事。

文惠廉、克陛存都很尽力,效果却不尽相同。文惠廉的风格颇近娄礼华,雄辩而固执,甚至比娄礼华表现得更为偏激和激烈。麦都思等人宣告决裂,原因是娄礼华的尖锐挑战,近因则是文惠廉在《中国丛报》上刊发匿名文章,指责麦都思的观点为“渎神”。但是结果事与愿违,“这一关于渎神的粗暴指控只能使两派的关系雪上加霜。而且,麦都思及其支持者当然清楚谁是这一匿名指控的始作俑者,他们立即写信要求文惠廉公开道歉”[25]

相形之下,克陛存的做法更具建设性。克陛存未赴华之前,娄礼华就在致卢壹(John Lloyd)的信中诚恳劝说卢壹、克陛存等人来华传教。[26]结果如娄礼华所愿,1844年6月22日,卢壹、克陛存夫妇、哈巴安德、露密士等长老会传教士乘坐“科霍塔号”离开美国,同年10月22日抵达澳门。克陛存夫妇在澳门逗留三月余,之后前往香港。又从香港乘船前往宁波。1845年5月18日长老会宁波传道站组建时,克陛存当选本堂牧师。[27]上海的译经委员会于1850年7月完成了新约的翻译工作。在娄礼华辞世之后,其角色由伦敦会传教士美魏茶接替,故新约修订完成之时,委员会中并无长老会传教士。在此之前,长老会对新约翻译的贡献均来自娄礼华。新约完工后,译经委员会决定随即开始旧约的翻译工作。人事方面,伦敦会的美魏茶留任,长老会的克陛存加入。在宁波工作五年之后,克陛存于1850年7月奉命调往上海传道站。次年1月,克陛存作为宁波传道站指派的译经代表,成为上海译经委员会的成员。翻译进行到《利未记》的中间部分时,委员会里的人员结构发生变化。[28]1851年2月12日,译经委员会因人事变动而中止。之后,英、美两国传教士分道扬镳,进入各自为阵、自行译纂的阶段。

克陛存从事圣经翻译之初,便遭遇了以上的人事动荡。据同为长老会传教士的歌德(Moses S.Coulter,1824—1852)致娄瑞信中所述,克陛存一家于2月27日前往上海。由于所带行李书籍较多,船长索费200元,否则拒绝托运,行前颇费周折。歌德介绍了克陛存前往上海的有关背景,即几位伦敦会传教士因为译名问题赌气撤出了译经委员会。歌德还提到,麦都思等号召伦敦会在华的全部传教士都加入他们的行列,支持他们,其中包括时在香港的理雅各。旧的翻译委员会也希望工作不致中断,坚持完成翻译。歌德信中还介绍说,他手上有一本汉译圣经是采取了错误的译名,即以“上帝”译“God”的。克陛存此次前往上海,还带去了一位叫Ming Geen[29]的中国人,克陛存指导他,帮他学习英文和神学。[30]克陛存到上海后,即与裨治文合作着手圣经旧约的翻译。

克陛存赴沪前也有一封信专谈此事,信的开头只写“My Dear Sir”,但在最后一页的末端注明收信人是长老会的秘书娄瑞。写信时间为1851年1月7日。[31]克陛存在信中说,有关自己前往上海一事,宁波传道站并不乐意。此议题曾搁置一段时间,最终讨论的结果是多数同人还是决定让他去,仅剩一人反对。他本人乐意接受译经的使命。克陛存对圣经新约的翻译表示失望,当然这只是他的总体印象,此前的翻译内情他因未参与,所知很少。他希望经过努力,能够产生一部较完善的译本。有关译文的风格,他认为应该更平实(plain)、更简洁(concise)。他又说,当然目前所采取的译文风格也自有其优点。这封信主要是表达他对译经的积极态度,认为在译经的事业中,长老会理应发挥影响、做出贡献。

此后,克陛存与裨治文开始了亲密无间的合作。当然,二人均曾因故返美,短期中断过译经的工作。先是裨治文因健康不佳,于1852年2月3日偕夫人返回美国,当然很快(次年5月3日)即复返上海;克陛存则约有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不在上海(1855年10月动身返美,[32]1858年6月回到上海)。此外的时间,二人一直合作译经,直到1861年11月2日裨治文逝世。[33]裨治文逝世后,克陛存独自坚持。克陛存于1854年10月、11月连续两次致信娄瑞,报告了译经委员会成员在译名选择问题上的困境。[34]经过不懈努力,译经工作终在1862年8月25日克陛存临终前不久告竣。同年5月3日,克陛存致娄瑞的信中也曾报告译经情况。[35]裨治文、克陛存合作译经的成果,出版信息如下:(1)《新约全书》,共254页,上海,1863年版。(2)《旧约全书》,共1002页,上海,1863年版。前者是代表委员会译本的修订本,裨治文、克陛存二人自1851年起合作翻译。该译本的部分内容曾提前在不同时期出版,如1854年就出版了《罗马书》的单行译本。[36]克陛存被美国一所大学授予神学博士学位,可是这个消息没能在他生前传到上海。[37]

克陛存、裨治文等美国传教士坚持译经到底的精神令人钦佩。英国传教士也体现了同样的敬业精神。译经委员会解散之后,麦都思、施敦力约翰和美魏茶等在伦敦会的支持下,于1853年完成了旧约的翻译工作,形成了伦敦传道会版的旧约译本。[38]1854年至1855年,麦都思、施敦力约翰还合作完成了新约的官话译本。[39]

概括言之,1860年代之前美北长老会的译经工作,由于人选的变换,可划为两个阶段,即“娄礼华阶段”和“克陛存阶段”。这两个阶段中,美部会与长老会这两大在华差会一直有密切的合作。娄礼华逝世之后、克陛存递补之前,长老会在译经委员会中是缺席的。这对长老会而言,是一段尴尬的空窗期。尴尬既在于本差会在译经委员会中的缺席,也在于找不到合适的译经人选。在当时,克陛存并不是唯一的人选,同在宁波的同会传教士麦嘉缔也很出色。克陛存得以进入译经委员会,既非本会传教士推选,也非母会任命,颇有些因缘际会的成分。克陛存在1851年3月写给母会秘书娄瑞的信中提到,母会的执委会此前曾来信要求他就自己参与译经一事提交详细一些的情况说明。母会对他不声不响、自作主张地跑去上海参与译经,感到意外。克陛存坦承:

有关我目前的状况,我难以尽述,只能扼要地描述一下我参与此事(译经)的过程。自去年1月以来,我们传道站的成员一直惦念着一件事,就是从一开始我们就认为译经委员会须有一位长老会的代表。然而同时,不管让谁这么长时间地离开宁波传道站都是一件严肃的事。让我离开宁波这个传教工场,我自己是不情愿的。不过,只要有可能,我们就得派出一位代表前往(上海),这是我的强烈主张。因此,当1850年7月我有了能以较少的开支访问上海的机会时,我就去了。……我出席了8月1日的委员会会议,这事很凑巧,我也没想到。直到我抵达上海,我才得知(母会的)执委会做出的决定,就是要在上海建一个传道站。我得离开上海,原因像是已向您汇报过。宁波弟兄强烈敦促我速返宁波,因为宁波的教堂正在筹建,还有一些别的事。我回上海的事,就这样一直搁置下来。搁置的原因,部分是弟兄们认为我最好等教堂完工再走,部分也是希望得到(母会)执委会的明确指示。最后,到了必须尽快做出决定的时候(意思是来不及等候母会的指示了——引者注),译经委员会的代表也督促我快点去。奥立芬先生(Olyphant)也强烈荐举我去上海,说是既为译经,也为新传道站的筹建。在(宁波)传道站的会上,这件事得到慎重的推敲,决定由我履行译经代表的职责。[40]

写这封信的时候,克陛存已经在上海了。他给娄瑞的信件表明,成为译经代表确实事出仓促,没有来得及等到母会的指示,但也事出有因。克陛存的出发点,是竭力保住长老会在译经委员会中的一个代表席位。他的苦心,也最终得到了母会的谅解和支持。克陛存在上海是因感染霍乱不幸辞世的,他是使整个译事得以完美告竣的一大功臣。美国方面的圣经新译工作,至此整整持续了二十年(1843—1862年)。

美国阵营人多势众,又有《中国丛报》这一舆论园地,但是,他们的优势地位并不持久,最后甚至陷入颇为尴尬的境地。造成尴尬的原因有二:一是美国传教士因“伪耆英《祝文》事件”而声名受损;二是在麦都思愿意妥协时,理雅各却横生枝节,发表长篇大论支持麦都思的“上帝”译名。

耆英在鸦片战争时代表清廷主持中英交涉,他对待外国人一向开明、友善,故在居留中国的西人社群中颇负声望。据称是耆英所撰的《祝文》内容如下:

祷天神祝文并序

两广总督耆英撰

按康熙字典云。耶稣西国称救世主也。西人翻译之本。述其行迹甚详。其教以礼神悔罪为主。意谓世间独此一位造化天神。能主宰万有。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因鉴观下土。悯念群生。命帝子耶稣。降生尘网。捐躯救世。死而复生。诸多奇迹。但凡信之者。惟勿拜诸偶像。或公处。或暗室中。洗心悔过。向空中造化之神。跪拜谢罪。祈福而已。余自招抚各外洋。因查究西人所习教是否邪正。及前后观察。知其所传实无不善。自宜具奏闻。请免驱除。以示柔远。适幕友李公。自述其前冬得病。鬼神医卜。一切罔效。偶闻西人所传祈福之事。遂向空中叩请。称天神。并耶稣名。翌日病愈。此后有求辄遂。因属余作祝文。志其灵感之异。以备广记拾遗之一考云。

惟神无私。开天辟宇。万象帡幪。群灵鼓舞。悯念群黎。鉴观下土。无所不闻。无所不睹。巍乎神功。聿昭万古。嗟尔众生。罔知神主。饱食暖衣。弗感神赐。奸诈贪嗔。甘遭神怒。辗转死期。冥刑痛楚。我愿世人。悔心自处。作善降祥。千秋格语。从此礼神。有求辄许。拔尔永刑。救尔罪苦。神之格思。万福临汝。尚飨。[41]

这份《祝文》被裨治文等人视为珍宝,在《中国丛报》上大加宣传,并配发了《祝文》的全文英译本以及文惠廉的评述。[42]美部会档案中除了收藏有这份《祝文》,还有理雅各致大英圣书公会编辑委员会秘书梅勒(E. Mellor)的信件。理雅各在信中对“伪《祝文》事件”的来龙去脉有十分详尽的介绍,较为珍贵。理雅各的信写于香港,时间为1851年5月13日,卫三畏将这封信转寄给了美部会秘书安德森,为的是让远在美国的母会了解内情——尽管这内情含有对美部会在华传教士十分不利的信息。

理雅各指证说,耆英的《祝文》是伪造的(spurious),非耆英所撰。理雅各在信中回忆,大约十天前,美以美会的传教士柯林(Judson Dwight Collins,1823—1852)从福州传道站来到香港,他带了套名为《榕园全集》(The Collection of the Garden of Banyans)的书。柯林把其中的七卷交给了同属美以美会的怀德(Moses Clark White,1819—1900),其中就有包含《祝文》的那一卷,而《祝文》署名耆英。柯林还对理雅各说,他也曾怀疑《祝文》有假。过了一些日子,柯林给理雅各送来《榕园全集》一书中的八卷。根据理雅各的观察,《榕园全集》的题名页并无耆英的名字。在序文之前的空白页,有“两广总督耆英”(Composed by Ke-ying,Governor of the two Kwang)字样,但这几个字是手写的,并不是印刷的。读完序文之后可知,《榕园全集》刊于道光十二年,作者叫李彦章(Le Yen-chang),是二十年前福州本地一位官员,刚刚于去年(道光三十年)二月去世。福州的传教士所购买的这套二十卷的书,是上了福建当地书商的当了。理雅各解释说,我戳破这个骗局并非出于对福州传教士的不敬,而是怀着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之心。这份《祝文》在指称“God”时固然是用的“神”字,但这与耆英无关。[43]理雅各的意思是说,想拿这份伪造的《祝文》来证明耆英用了“神”字,“神”字的译名优于“上帝”,这是靠不住的。

理雅各的这封信在传教士中间广为传播,英美各差会的总部应也通过各种渠道读到此信。安德森作为美部会的秘书,对本会派赴中国的传教士裨治文和印刷工卫三畏及其编印的《中国丛报》早有不满,[44]如今更是大失所望。理雅各的博学和雄辩,在很大程度上为伦敦会挽回了面子,但也使得双方调和的可能性再度失去,形成二度僵局。传教士们承认理雅各的学识,但并不赞赏他的做法。“实际上,自1843年香港会议以来,理雅各在该问题上的立场已经发生变化,他由此前赞同 ‘神’,改为提倡使用中文典籍中的 ‘上帝’来作为 ‘God’的译名——而这时麦都思及代表委员会中的英国传教士们恰恰已经开始考虑放弃将 ‘上帝’作为译名。”[45]

“伪耆英《祝文》事件”对美国阵营是一次严重的打击。一度处于弱势的英国传教士开始大力反击。继早前宣布退出译经委员会之后,又发表公开信批判裨治文和文惠廉。麦都思等人宣布退出译经委员会后,裨治文对新的局面颇为乐观。可惜的是,他和文惠廉得理不饶人,在《中国丛报》上继续发表文章或委婉或直露地批评英国同行。尤其是文惠廉在文章中指控麦都思等“渎神”,这再度激怒了麦都思等人。美部会档案中有麦都思、施敦力约翰、美魏茶三人联署的一封公开信,指责裨治文等美国同行将译经委员的解体一概归罪于伦敦会。信中指出,在华传教士同人有关译名的态度,是多元的,甚至是模棱两可的。并非票决所呈现出来的那种你死我活的尖锐对立。信中对文惠廉在参与译经期间的作为表示不满,猜测裨治文或者文惠廉就是匿名信的执笔者。又说,裨治文等主持的《中国丛报》在言论上形成了对伦敦会的打压,“不给我们质疑的机会”。公开信强调说,“你们必须允许我们表达意见”,以免读者们受到《中国丛报》的误导,认为是伦敦会传教士造成了上海译经团队的分裂。此信写于上海,时间是1851年8月1日,标题是《关于圣经的中文版》(On 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e Scriptures)。[46]

当然,除了直接的言论交锋,伦敦会也在竭力争取外部力量的支援。理雅各及时向大英圣书公会写信说明情况即是一例。事实上,卫三畏将有关资料转寄给母会秘书安德森,主观上是为让母会知情,却在客观上帮助了伦敦会。因为安德森更加坚决地反对裨治文、卫三畏等人编印《中国丛报》及开办印刷所,要求他们集中精力开展核心传教事务,尽量少做些世俗的工作。这引起了卫三畏的不满。而安德森在收到卫三畏的抗议信后,给出的评价是卫三畏过于“civil”。大约是批评卫三畏分心于杂务,不能将全部身心投入于福音的传播。[47]

娄礼华、理雅各使双方的对立尖锐化,译名之争因此呈现出较为浓烈的意气因素。而票决的处理方式过于生硬,又导致麦嘉缔和卫三畏等人所代表的第三种声音被忽视。因为麦嘉缔、卫三畏并非译经委员会的代表,没有投票权。第三种声音的存在,不仅在今天的研究中不被重视,即使在当时,这样的声音也被忽略了。

在美国阵营中,有几位传教士对“神”的译名持保留意见。麦嘉缔是其中之一。麦嘉缔是在1844年6月21日到的宁波。[48]这时他的手上带有一些中文印刷的基督教书籍和布道小册,为的是向当地居民分发。由于生活条件太差,他不得不移居舟山,在那儿开办了一个诊所。8月1日,祎理哲(Richard Quarterman Way,1819—1895)夫妇也来到了舟山。11月,他们一起回到宁波。次月,麦嘉缔在佑圣观觅得居处,此观位于福州城的北门内,居住条件大为改善。从1845年4月起,在宁波的长老会传教士才有了定期开会的传统。从此时起至1858年的会议记录保留了下来。[49]相关记录显示,有七个人参与了宁波传道站的初期创建:麦嘉缔,克陛存夫人,祎理哲夫人,奥尔德西(M.Aldersey)小姐,两位随奥尔德西小姐从爪哇来的女孩,以及一位仆人(名叫Hung A-poo,祎理哲雇用,随祎理哲从新加坡来宁波,于1844年受洗于宁波)。奥尔德西带来的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后来嫁给了曾兰生(Laisun,1826—1895)。[50]长老会在宁波创办了寄宿学校(Boarding-school),此校后于1867年迁往杭州。1845年8月19日,柯理(Richard Cole)夫妇携印刷设备从澳门来到宁波,这标志着长老会印刷及翻译事业的真正起步。

作为宁波传道站的主要创始人,麦嘉缔是一位事务型的传教士,有多方面的才干。唯在译经方面,他早期较少介入。直到1871年,他由宁波迁往上海,负责管理宗教书册的翻译和印刷,算是与圣经的译印事务有了一些联系。不过,他两年之后即辞返美国。[51]当然,印刷事务有时也会涉及翻译问题,例如著名的译名之争。麦嘉缔也曾在写给娄瑞的信中明确过自己对“God”译名选择的态度:

关于另一个问题,即印刷以“上帝”作为“God”译名的书——我从内心来说,对这样的译法是反对更多一点。……从事物的本性来看,只有一位“上帝”(Shangte)或“至高无上的主”(Supreme Ruler)。众所周知,中国人崇拜的偶像很多,……但是只有一位“至高无上的主”(Supreme Ruler)或“God”,中国人称之“上帝”。然而他们把自己所祭拜的许多神灵(Spirits)、许多偶像(Idolatrous objects)都称为“神”(Shin)。[52]

从麦嘉缔的措辞来看,他似乎倾向于“神”的译法,但内心是有犹豫的。他在很多事情上有不同意见:

我很抱歉,对于本会弟兄们的处理方式,我不得不表示我的反对和抗议。我慎重地请求执委会给我以自由,不让我为整个传道站的事务承担责任,仅仅视我为一位传教士,一位医学传教士就行了。在最初的六年中,我在传道站的会议上从未发过一句刻薄之词,也从不发表个人的见解——除了对可怜的柯理先生说过。为的是行动一致,和谐共处。近来,我们传道站的会议像极了学院里的辩论会,一派人执着地执行自己的计划,不顾另一派人的感受,其实反对的声音很大。[53]

这是一封长达八页的信。麦嘉缔还提到了郭士立的译法,郭的意见是“上帝”(Shangte)指的是真神(True God),而“神”(Shin)之所指众多(Gods),所以“上帝”更适合。麦嘉缔在信的末尾流露了十分悲观的态度,认为他自己没有能力协调和团结众弟兄一道前行,也不认为大家能够真的和谐相处。麦嘉缔只是为了行动一致,才没有公开发表跟本会弟兄不一样的观点,他在译名问题上大约也是这样。

麦嘉缔在长老会是有威望的,尽管他在译名问题上与本会的其他传教士有出入,但他的意见是埋在心里的,并没有公开表达。在麦嘉缔写下此信的一周后(1854年10月12日),丁韪良(W.A.P.Martin,1827—1916)也写信给娄瑞,呼吁在本会的印刷物使用“上帝”的译名。只是他的意见比麦嘉缔要更为中立,他讲了七点理由,第六点是这样说的:“选择译名不妨自由,这样我们就可以使用其他差会的出版物,也能拿我们所印的回赠。这样可以促进各差会的联合,方便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印刷所也更能派上用场。”[54]圣公会的代表支持丁韪良,蓝亨利(Henry Van Vleck Rankin,1825—1863)则反对丁韪良的意见。[55]在1869年之前,丁韪良一直是长老会传道站的成员,但他的贡献更多地发生在他脱离长老会之后。当然,后来的丁韪良是主张用“神”译“God”的。就在丁韪良上一封建议自由选择译名的信寄出不久,他又写了一封信解释自己的立场。他称,他之建议用“上帝”来指称“God”,只是将它作为“一个合适的称呼”(A suitable appellation),而非“一个译名”(A translation)。[56]

卫三畏则注意到“神派”意见的不周延之处。当娄礼华强调“god”在英文中是类名,所以中文译名也应选择“神”,因为“神”也是一种类名时,他回避了如下的重要事实:“god”虽是类名,但当它用来指代作为最高存在的“神”时,是首字母大写,写作“God”的;指代一般的“神”甚至邪神时,则写作“god”“gods”。中文中的“神”字却没有这样一分为二的语法手段。卫三畏说,“我认为,如果汉语有单复数之分的话,那么 ‘神’这种译法就能被广泛接受了。但实际情况是,‘神’这个名词本身包含了复数意义,这有悖于我们传播的一神论。而 ‘上帝’又是中国本土神话中一位神的名称,那么很可能在我们自以为正在传播真理的时候却助长了一种盲目的偶像崇拜。我个人认为,‘真神’的名称也许能帮助中国人更好地理解我们的信仰……”[57]

除了意气因素,我们还要充分注意到译名之争背后的差会因素。这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几乎所有的在华传教士都本能地支持自己所属差会的观点,就连麦嘉缔、卫三畏这样对本会的译名主张持有异议的人,也只是在私信中偶有透露,并没有公开地发表不同意见。二是长老会传教士的加入使译名之争中的英美格局发生改变。在理论和翻译实践两个层面做出巨大贡献的两位传教士娄礼华、克陛存,就出自长老会。三是母会秘书的引领和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教士的心境和姿态。娄瑞作为长老会秘书,不仅先后派出两位爱子来华传教,他还是长老会在华传教事业的卓越组织者。他在1852年8月2日写给上海传道站的信中,鼓励克陛存等坚持翻译下去:

有关译经的问题……裨治文博士想回去继续译经。他自己在信里说到了这事,你可以看他的信。我的意见是,倘若委员会集体翻译行不通了,我们要继续译。我强烈主张这样。可交由克陛存弟兄经手去完成,我们两个传道站(指宁波、上海两处——引者注)里的其他众弟兄都是他的后盾。孟加拉语的最佳译本已经在加尔各答圣经协会印成,是浸信会的Yates博士译的。……这些话,我也写给宁波传道站了。[58]

1853年4月28日,娄瑞再次致函上海传道站,建议克陛存留在上海:“我们依然认为,一旦裨治文博士回到上海,新约的翻译应当重新启动。只有译完新约,我们才能更好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旧约的翻译。”[59]同年9月27日,娄瑞给上海传道站的克陛存等人写信,仍不忘译经之事:

(您在信中[60])全未提及的另一件事是翻译。我们对裨治文博士的返华有很大的兴趣,希望译经的工作持续进行,直到摩西五经(Pentateuch)译毕,最终完成新约的修订。有关这方面的动静,我们不能寄望于您来通报。我们也不能要求裨治文博士给我们写信报告。不过我确实希望接到他的音讯,我们之前在一起的时候,曾就翻译一事有频繁的交流。[61]

娄瑞此间十分关心太平天国在上海的动向。这时,他的另一个儿子,娄礼华的弟弟刚被长老会任命为传教士,即将来上海传道站。1854年5月,娄瑞致信上海传道站,建议先把摩西五经印出来:

我们希望能先把新约译好付印,但由于诸多原因尚未做好准备。可为何摩西五经即使译好了也不能立即付印,这实在没有办法解释。我们在宁波有两个印刷工人,我们在印刷时不能用留白的办法印新约。……我也写信给宁波的弟兄表示可以动用印刷所的全部经费,以便印大点的版本。我们在这边没办法解释印刷过程中的留白。在教会这个社区内,人们会认为美国传教士理应完成的却没有完成——这很重要。你们所译印的圣经,是提供给中国人使用的。如果新约已完成待印,我们将会欣慰。但是没有什么比摩西五经更重要。可能你们认为最好先印一个小点的版本给中国人使用,但我不认为这多么重要。即使需要修订的地方很多,这个(印出的)版本也是在供人使用着。等你们修订完毕,我们可再印大点的版本。[62]

信中所谓“小点的版本”,指单印新约中的摩西五经;“大点的版本”,指最终修订完成的整本新约。由娄瑞的相关信件可知,娄瑞对长老会传教士在上海参加的译经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提出颇为中肯的意见与建议。更重要的是,作为掌握人事权和财权的母会秘书,他对本会从事翻译工作的传教士给予了难得的理解、尊重与支持。

相形之下,美部会秘书安德森与本会在华传教士的关系就不是那么融洽。以至卫三畏曾愤愤不平地批评安德森,认为安德森对传道站的责难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得知我们这个印刷所需要 ‘辩护’,我确信我们不会感到愉快。就我而言,没有一件事是不需要辩护的,没有一件事是不必解释的。”卫三畏说,“我所希望的是,不要让这些罪名不明就里地抛掷出来。这是因为,尽管我努力用尽可能低微的薪水养活自己,我也不愿意仰赖你们的雇用,以至于我的所作所为都笼罩在怀疑的阴影中。”[63]安德森与娄瑞的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照。母会的态度变化对传教士的工作造成了诸多影响和牵制。

由上可见,整个译经工作及译名之争所反映的,是一个立体的人事网络的交织。过程性的史料可从编年史的意义上重现整个事件的链条。五人小组中,娄礼华掌握着至关重要的一票,这个年轻人为了投出慎重、理性的一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的不幸早逝,使得长老会传教士的译经事业由娄礼华时代的重理论、重思辨,过渡到克陛存时代的以理论指导实践、以时间赢得实践。而克陛存与裨治文的合作译经,又得到了娄瑞的全力支持。娄瑞对译经工作的关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表达对爱子娄礼华的缅怀。研究来华传教士在福音传播、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印刷出版及翻译等领域的贡献,理应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差会因素,将长老会及其秘书娄瑞、美部会及其秘书安德森等纳入考察视野。至于本文之所以强调第三种声音的存在,是为了说明在译名之争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传教士当中并非没有理性、客观的声音。票决使双方形成二元对立的格局,求胜心态导致意气用事。如果双方重视第三种声音的存在,即使妥协的方案难以达成,但分裂的局面还是可以避免的。早期译名之争留下的难题,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持续困扰着英美两国的来华传教士以及中国教士。[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