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 梦演《红楼梦》
一
《红楼梦》的书名有一个变化过程:曾被称为“石头记”,后来才改称为“红楼梦”,中间还曾称为“情僧录”“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作家是根据作品的主题内容为其赋名的。但是,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太丰富、太复杂、太深邃,甚至太混沌了,作家很难从一个方面为其赋名。曹雪芹很可能经历了一个赋名的艰难选择过程,或在赋名过程中重新调整角度和内容。当他选择“石头记”的时候,他是充分强调了石头变形所带来的寓言性意义,但他又觉得没有把“情僧录”——由“情”而“僧”的内容变化表现出来;当他把作品的名字拟为“风月宝鉴”的时候,他当然想把真与假、有与无、正与反、情与淫等内容凸显出来,他又觉得遗漏了“金陵十二钗”的重要内容;当他选择“金陵十二钗”的时候,他又觉得对“石头记”神话内容有所忽略。最后他还是把这部作品的名字确定在了“红楼梦”上。很有可能,当确定了《红楼梦》这个名字之后,曹雪芹又根据这个名字所包含的意义,对作品进行了较大幅度地调整、深化与丰富。
曹雪芹将他倾注了十年心血的这部作品定名为“红楼梦”,是有深意在焉的。曹雪芹以小说总纲式的回目拟定来诠释小说的内涵,第五回就是《红楼梦》的总纲,它记述了《红楼梦》中最重要的梦——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这一回在《红楼梦》不同的版本中有不同的命名:或者称为“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程甲本、程乙本、甲辰本),或者称为“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庚辰本、己卯本、蒙府本、梦稿本),或者称为“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甲戌本)。这些版本中可分为二组:一个是“曲演红楼梦”,另一个是“梦演红楼梦”。所谓“曲演红楼梦”的“曲”是指“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正是贾宝玉“太虚幻境梦”中所看到的十二个舞女所唱之曲。因而,那个“曲演红楼梦”,其实就等于是“梦演红楼梦”。“梦演红楼梦”的“梦”指的是贾宝玉在太虚幻境中所看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见“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梦;“红楼梦”指的当是整部作品。曹雪芹已经用回目的题目清晰地告诉读者,贾宝玉的梦是对整部《红楼梦》的预演,“梦演红楼梦”是对整部作品内容的最深刻、最本质的概括。
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却始终缺少“梦演红楼梦”方面的研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指出:“《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1];“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2];“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支曲子之义”[3]。脂砚斋非常精准地看到了十二支曲子与《红楼梦》的关系,但是遗憾的是,脂砚斋看到的只是曲子与《红楼梦》的关系,而没有进一步揭示出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是对整部《红楼梦》人物和故事原型性的象征。
曹雪芹把他殚精竭虑耗费十年心血的作品定名为《红楼梦》,源自他的伟大想象:《红楼梦》人物命运悲剧结局是被贾宝玉事先梦到的;而四大家族及其女性悲剧命运正是对贾宝玉梦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重演。这才是真正的“梦演红楼梦”,“梦演红楼梦”才把《红楼梦》的悲剧主题表现到了最深刻、最深邃的程度。
《红楼梦》的悲剧主题,或者说《红楼梦》的意义是由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和《红楼梦》的现实故事结构在一起生发出来的。“梦演红楼梦”,已经说明“梦”是《红楼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书名就叫《红楼梦》。
二
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红楼梦》结构上的一大特点,那就是先前的梦和后面的人物命运构成一种对应结构:梦成为人物命运的一种象征,人物命运成了对梦的一种重演。
《红楼梦》的梦主要由两大类梦构成:一大类是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他梦见在太虚幻境看到了“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到了“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贾府那些青年女性的悲剧命运几乎完全重演了贾宝玉“太虚幻境梦”梦见的命运样式。另一大类是林黛玉、王熙凤、妙玉等人的梦,林黛玉、王熙凤、妙玉等人的命运样式也几乎是她们梦中命运样式的重演。由此可见:《红楼梦》很大程度上是以梦的方式进行叙述的,是以梦的方式作为人物命运的象征的,也是以梦的方式结构它的作品的。
贾宝玉梦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到的“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是有着深邃的象征内涵的:警幻仙姑告诉贾宝玉,孽海情天中的各司——“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春感司”“秋悲司”——“存的是普天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4],“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是贾宝玉在警幻仙姑的引导下在“薄命司”中看到的。曹雪芹描写警幻仙姑提示贾宝玉注意这一点,其实也是在提醒读者要充分注意这一点:“普天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这就指示了贾宝玉梦的两方面意义:一是以数字“十二”象征了普天下所有的女子;二是判词既象征了普天下所有女子的“过去”,又象征了普天下所有女子的“未来”。
“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是对女性悲剧命运的整体性象征。这种女性悲剧命运的整体性象征当然是由每个女性悲剧命运的具体象征构成的。金陵十二钗为代表的红楼女性的簿册在“薄命司”中又分为正册(12人为: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副册(1人:香菱)、又副册(2人:晴雯、袭人)。由簿册中显露的信息来判断:正册中以公府千金、豪门贵妇为代表,都是上层贵族女性;副册中以香菱为代表,是侍妾类的女子;又副册中以晴雯和袭人为代表,是社会底层的丫鬟、奴仆系列。可以说,“金陵十二钗簿册”囊括了男权社会上、中、下各阶层的女性。曹雪芹既是以“薄命司”中的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象征了这些女性在现实人生中遭遇的不幸命运,更是以这三类女性来象征男权社会中所有女性遭遇到的悲剧命运。
“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象征的是普天下所有女子“过去未来”。这就指示读者,既不能仅仅是从对未来结局“暗示”的角度理解贾宝玉梦的意义,又不能仅仅是从对过去象征的角度理解贾宝玉的梦,而应该把“金陵十二钗簿册”理解成既是对“未来”的象征,也是对“过去”的象征。而这种“过去未来”双重象征意义也是指向“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红楼梦》也是以“十二”来象征普天下所有女子的,因而也是象征普天下所有女子“过去未来”的。那些对林黛玉等女子的判词,就不仅是对林黛玉等人未来命运的象征,还同时是对林黛玉等女性悲剧类型的象征。那些判词既表现了“过去”女性悲剧的种种模式,又表现了女性悲剧的种种具体情形;是女性悲剧命运模式和女性悲剧具体样式的结合形式;是在女性悲剧命运“过去”模式中表现女性具体悲剧的“未来”样式。
在这双重象征中还呈现出最为重要的思想内涵:女子“未来”的悲剧结局是被女子“过去”悲剧模式决定的。而正是这种结构形式决定了《红楼梦》的结构:贾宝玉梦见的金陵十二钗悲剧模式决定了贾府女性未来悲剧命运样式。正是这种结构方式使《红楼梦》有了更深刻的悲剧主题。“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构成了对所有女性悲剧命运原型的象征;贾府中女性悲剧命运样式又成了对梦所表现的命运样式的重演。
梦与现实的对应结构,是《红楼梦》叙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叙事方式,或者称为叙事结构原则。林黛玉、薛宝钗和晴雯等贾府女性命运都是按照贾宝玉梦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模式发展的。也就是说,林黛玉等女性悲剧命运正是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的重演。
作家除了用贾宝玉“太虚幻境梦”作为一个总的叙述线索之外,还围绕这种对应性,讲述了其他19人的梦。如果说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是以“金陵十二钗簿册”和“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整体的方式,——这种整体方式是以警幻仙姑“神谕”的方式表现了女性悲剧命运的先在模式,那么,《红楼梦》中20人的42个梦则是以个体的梦表现了个人命运的先在模式。这20人的42个梦分别是:第一回甄士隐的识通灵之梦、第五回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第十二回贾瑞入风月宝鉴之梦、第十三回贾宝玉梦中听见秦可卿死了、第十三回王熙凤梦见秦可卿托梦、第十六回秦钟临终之梦、第十九回万儿母亲之梦、第二十四回小红的相思之梦、第三十回袭人梦中疼痛嗳呦、第三十二回贾宝玉向黛玉诉肺腑之梦、第三十三回贾宝玉梦见蒋玉菡和金钏的恍惚梦、第三十六回贾宝玉的绛芸轩之梦、第三十九回刘姥姥说梦、第四十八回香菱的学诗之梦、第五十一回贾宝玉梦中唤袭人、第五十六回贾宝玉梦见甄宝玉、第五十七回贾宝玉梦有人来接林黛玉、第五十八回贾宝玉的杏花神之梦、第六十二回史湘云的酒酣之梦、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梦见尤三姐、第六十九回尤二姐梦见尤三姐、第七十二回王熙凤的夺锦之梦、第七十七回贾宝玉的晴雯辞行之梦、第七十九回贾宝玉梦中唤晴雯、第八十二回林黛玉的噩梦、第八十三回贾宝玉梦中嚷心疼、第八十六回贾母之梦、第八十七回妙玉的走火入魔梦、第八十九回黛玉梦中听见有人叫宝二奶奶、第九十三回甄宝玉的太虚幻境梦、第九十八回林黛玉临终之梦、第九十八回贾宝玉入阴司的梦、第九十八回贾宝玉梦见林黛玉要回南之梦、第一百一回王熙凤大观园感幽魂之梦、第一百二回尤氏的谵语绵绵之梦、第一百九回贾宝玉欲梦林黛玉而不得、第一百十一回鸳鸯的梦、第一百十三回王熙凤对尤二姐忏悔之梦、第一百十三回王熙凤梦见一男一女要上炕、第一百十六回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之梦、第一百十七回栊翠庵道婆之梦、第一百二十回袭人的梦。与20个人物的42个梦对应的是20个人物现实中的悲剧命运样式——她们每一个人的悲剧人生之路,都是她们梦的重演。
无论是贾宝玉表现女性悲剧的大梦,还是诸多女性表现个人悲剧的小梦,都成了贾府女性后来人生悲剧的先在模式。因为大梦和小梦都是女性悲剧命运模式的象征,因而,女性人生故事对贾宝玉梦的重演,就相当于对女性悲剧命运先在模式的重演。《红楼梦》深邃的悲剧主题正是由林黛玉等女性悲剧命运对贾宝玉梦的重演而激发出来的。
三
在读者看来,林黛玉等女子的命运重演了林黛玉等人的梦,也包括贾宝玉重演了他自己的梦(十二支曲子中的《终身误》),这就必然地产生了这样一个大问题:贾宝玉“太虚幻境梦”为什么可以预示他家族女性悲剧命运呢?林黛玉等人的梦又为什么可以预示她们自己的命运呢?
对贾府女性重复了贾宝玉“太虚幻境梦”的悲剧命运和林黛玉等人又重复了自己梦的悲剧命运,“红学”中一种很重要的解释观点是“暗示说”,即曹雪芹用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和林黛玉等人的梦“暗示”了人物未来的悲剧命运。这种“暗示说”最大的问题是,它把曹雪芹全部梦的叙事方式,都归结为对人物未来命运结局的暗示,这就把原型叙事方式解读成“暗示”的技巧,从而遮蔽了一个《红楼梦》最重要的结构及主题内容。
贾府的女性悲剧命运之所以重演了贾宝玉“太虚幻境梦”女性悲剧样式,林黛玉等人的人生悲剧之所以重复了自己梦到的悲剧样式,绝对不是梦对人物未来命运的“暗示”,而是对历史先例和原型的重复。这是因为,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和林黛玉等人的梦是他们的潜意识投射,他们潜意识投射的就是女性悲剧的历史先例和范型;正因为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和林黛玉等人的梦是对女性悲剧历史先例和范型的表现,因而,贾府女性悲剧命运重演了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和林黛玉等人的梦,其实就是对女性悲剧命运的历史先例和原型的重演。《红楼梦》悲剧的最深刻主题就是在女性悲剧命运对贾宝玉“太虚幻境梦”和自身梦对应的结构中产生的。女性悲剧命运是被历史先例和原型所规定的,那是一种不可改变、不可抗拒的永恒的悲剧模式。贾宝玉“太虚幻境梦”和林黛玉等人的梦之所以可以称梦的叙事,就是因为梦是一种神话原型的表现方式,因而可以称之为原型叙事。是梦的叙事即原型的叙事方式,才呈现了现实对原型的重演的对应结构形式,也才使《红楼梦》生发了更凝重的悲剧主题。
贾宝玉做“太虚幻境梦”的时候,即梦见“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到“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时候,还是十几岁的少年,他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展开,还没有什么社会生活经验,梦中的人和事都不是他现实生活的经验与记忆。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梦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到的“红楼梦仙曲十二支”,以及林黛玉等人所有的梦,都是以他们在意识之深层存在另一种潜在意识为基础的表现。
在贾宝玉看见“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的梦的描写中,十分清楚地表现了曹雪芹关于梦的深刻思想:梦是具有神秘性的,梦是可以梦见做梦者没有经历过的事情的;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梦是对人的未来命运的一种象征性表现,即是一种人生模式的象征,这种人生模式既象征着“过去”,同时又象征着“未来”,是过去与未来结合在一起的双重象征;人的梦和人的命运形成一种对应性结构,梦是人物后来命运的一种预演,而人物的命运就是对梦的重演。这个“梦演红楼梦”,表现了曹雪芹对人内心深处思想意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现和前所未有的艺术表现。
长期以来,我们的研究没有能够对曹雪芹用梦的叙事方式(即神话原型的)表现他的故事意义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与认识。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文学批评界引进了荣格的分析心理学和神话原型批评方法,才为解开《红楼梦》梦之谜提供了可能。荣格分析心理学认为,人有两个意识系统,一个是意识系统,另一个是潜意识系统。意识系统是人在现实中获得的心理内容,潜意识系统则是由心理遗传下来的祖先的心理内容。荣格进一步指出:“或多或少属于表层的无意识无疑含有个人特性,作者愿称其为‘个人无意识’,但这种个人无意识有赖于更深的一层,它并非来源于个人经验,并非从后天中获得,而是先天就存在的。作者将这更深的一层定名为集体无意识。选择‘集体’一词是因为这部分无意识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它与个性心理相反,具备了所有地方和所有个人皆有的大体相似的内容和行为方式。换言之,由于它在所有人身上都是相同的,因此它组成了一种超个性的共同心理基础,并且普遍地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5];“集体无意识不能被认为是一种自在的实体;它仅仅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以特殊形式的记忆表象,从原始时代一直传递给我们,或者以大脑的解剖学上的结构遗传给我们”[6]。潜意识系统常常是由神话模式构成,人类的梦是潜意识的投射;由于神话模式就是原型的表现方式,因而,人们的梦就经常梦见神话模式即梦见原型。用潜意识和神话原型理论方法,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曹雪芹对贾宝玉等人梦的描写中关于潜意识、神话原型的秘密表现。
四
贾宝玉在“太虚幻境梦”看见的“金陵十二钗簿册”和听到的“红楼梦仙曲十二支”就是对女性悲剧命运模式即历史先例和范型即原型的象征性表现。曹雪芹是通过对贾宝玉潜意识表现的方式实现这一艺术目的的。贾宝玉虽然还涉世未深,对人生和社会还没有什么更多的认识与感受,但是,他的内心承载的祖先的心理内容却成为他深藏的潜意识。荣格曾反复论述,人出生后的心理并不是白板,而是有先在的心理内容。这就像动物本能一样,人是以先在的心理模式进行反应的。“每一个原始意象中都有着人类精神和人类命运的一块碎片,都有着在我们祖先的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悲哀的一点残余,并且总的说来始终遵循同样的路线。它就像心理中的一道深深开凿过的河床,生命之流在这条河床中突然奔涌成一条大江,而不是像先前那样在宽阔然而清浅的溪流中漫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重新面临那种在漫长的时间中曾经帮助建立起原始意象的特殊情境,这种情形就会发生。”[7]曹雪芹表现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显然是以对人的这种潜意识有着深刻理解为前提、为基础、为依据的,换一句话说,曹雪芹所描写的梦就揭示了人的这种潜意识秘密。虽然贾宝玉还没有完全进入那个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对那个男性主导的社会没有更多的思想和认识,但是,在他的潜意识之中却先在地存在着关于男性统治社会中女性悲剧命运的模式。按照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来说,那是由世世代代女性悲剧命运的反复经验,在祖先心理中镌刻下的深深的原始意象。这种深深的原始意象就成为贾宝玉一种先验的心理形式,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就是这种先验心理形式即潜意识原型的象征性表现。
贾宝玉是以梦见女性悲剧历史先例和范型而预示了女性未来悲剧命运及其结局的。在人类的潜意识表现中,对以往记忆的表现常常是以现实人和事来象征的。它所表现的梦是现在的,但却是对历史的原型性表现;它虽然表现的是历史原型模式,但是它却又是指向当下的。因而梦就由对历史模式的表现而构成了对当下的象征。曹雪芹对贾宝玉等人梦的描写所运用的就是这种方法。贾宝玉梦见的是女性悲剧命运的历史先例和范型,但女性悲剧历史先例和范型是一种原型形式,而原型形式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是不具体的,因而是需要具体人和事来赋形的,而具体人和事的赋形就只能用现实中的人和事。就这样,历史先例和范型的潜意识就有了现实人和事的表现方式。
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是女性悲剧命运的整体象征,而林黛玉、王熙凤、妙玉等许多女性个体梦则是在她们命运走向的原型式情境中产生的“原型意象”。每个女性的命运走向都分别是对贾宝玉“太虚幻境梦”的重演,这种重演的命运悲剧就构成了原型式情境,而原型式情境就“激活”了她们各自的原型意象。
《红楼梦》的大梦和小梦构成了一种内在联系,大梦、小梦又与生活构成一种内在联系,是这种内在联系形成了女性个体梦的原型式情境,正是原型式情境激发了她们的原型意象。这些原型意象既成了女性历史先例和范型,又成了她们未来悲剧命运结局的预示。
不仅如此,林黛玉等几乎所有的女性悲剧命运都既是对贾宝玉“太虚幻境梦”“大梦”的重演,又是对她们各自“小梦”的重演。由于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梦”的“大梦”和女性各自的“小梦”都是他们潜意识的投射,而潜意识则是神话式的模式,因而就形成了他们神话式的梦;因为神话是原型的象征方式,因而他们的梦实质就是原型的表现;原型又可以理解成历史先例和范型,所以他们的梦就是女性历史和范型的表现;他们的悲剧命运是对他们“大梦”和“小梦”的重演,因为他们的梦是历史先例和范型的原型,因而,他们的“大梦”和“小梦”所重演的就是历史先例和范型。
梦是通过对集体潜意识的表现而呈现出神话原型的。因而,以梦的方式的叙述就是神话原型叙事的变形,梦与现实构成的对应其实就是神话原型与现实的对应,梦对现实的“神谕”其实是一种神话原型的象征,现实对梦的重演就是对神话原型的重演。“梦演红楼梦”就是以原型的方式讲述《红楼梦》的故事。《红楼梦》的悲剧主题正是从这种梦与现实即神话原型对现实的象征和现实对神话原型的重演中生发出来的。
[1]邓遂夫校订:《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作家出版社2001年版,第75页。
[2]邓遂夫校订:《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作家出版社2001年版,第75页。
[3]己卯夹批,朱一玄:《红楼梦脂评校录》,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250页。
[4]本书中所引原文,如无特殊标注,均出自曹雪芹、高鹗《红楼梦》,启功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年版。
[5][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页。
[6][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20页。
[7][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苏克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