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字服务能力指数报告(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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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指数编制原则

本次测评指数基于以用户为中心、多渠道多维度、指标应细化、数据易得可得、定性定量结合的思路进行构建。本次测评以用户为导向,关注用户需求,注重用户体验,模拟用户调研;多渠道多维度,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App、政务短视频五种渠道,信息服务能力(ISC)、事务服务能力(TSC)、参与服务能力(PSC)、服务传递能力(SDC)、服务创新能力(SIC)五种能力;指标应细化,避免“一刀切”,采用阶梯打分,考核更加完善、详细;数据易得可得,采用浏览、使用、下载、体验等方法可得;定性定量结合,指标测量分为有无型、区间型等。

本次测评指数按照科学、客观、量化、导向清晰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一,科学性原则。调查小组以构建科学合理且适用于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为目标。

第二,客观性原则,调查小组基于文献调研,从第三方视角调查民众、企业的需求,同时咨询专家的意见,选取能够客观反映各地区政府数字服务能力水平的评价指标。

第三,量化性原则,调查小组构建各评价指标时充分考虑进行定量处理的可行性,并对所有指标进行量化处理,避免模糊处理和其他因素的干扰。

第四,导向性原则,调查小组希望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树立标杆,引导政府数字服务的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