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回归:18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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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道的首次规划

由于一开始自行车的速度比马、老式轻轨和早期的汽车要快,法国在1896年严令禁止它在人行道上行驶,认为它应该使用车行道[27]。虽然自行车拥有轻便简洁的外观,可在当时人们心目中它毕竟属于车的范畴。既然各种车的速度都不相上下,那么共享马路空间似乎也行得通,因此谁都没觉得自行车需要一条专属的车道。

然而,自行车对路面的质量要求很高,因为早期的车轱辘是铁皮包木轮的结构,虽说后来人们又给最外面裹了一层橡胶,但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依然十分颠簸,英国人把它戏称为“摇骨头车”。自从邓禄普(Dunlop)发明了轮胎,继而被米其林(Michelin)改良之后,骑自行车的感觉有了明显改善,可每当遇到方石块铺就的路面,骑行者们仍感到颠簸难忍,仿佛每遇一块方砖都是一次小小的折磨[28]。在碎石铺成的沥青路面上骑车总的来说还不错,但路面翻修的时候就不那么有趣了[29],因为这时他们不得不骑上人行道,也就难免与行人发生摩擦。

针对这种情况,欧洲多国都提出对策。法国观光俱乐部号召在主路边缘增修平坦的自行车带,或者直接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修建自行车专用道[30],丹麦至今还保留着大量此类车道。巴黎的第一条自行车专用道修建得很早,它沿着阿尔美大道延伸,两侧有许多自行车商店。这条车道邻近布洛涅森林,以其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和平坦的柏油路面而深受中产阶级的喜爱。

法国从1893年开始对自行车征税,每部自行车或类似设备都须缴纳十法郎的奢侈品税。尽管在随后的时间里,自行车渐渐走向大众,不再算是奢侈用品,但这项征税也并没有立即停止,直到1958年才正式取消,而且在这期间,这笔税收从未真正用于修建自行车道。另有三个国家也对自行车征税,比利时开始于1893年,之后1898年和1899年意大利与荷兰也相继开始征税。

最初修建的几段自行车道的主要用途都是供人们观光休闲,沿着它们可以一路舒适自在地骑到乡下去,远离城市的喧嚣。1897年起,法国观光俱乐部承担起一项细致的工作,他们把适合骑自行车的道路在地图上标了出来,并且随着城市变化而不断更新信息[31]。以1899年的巴黎环境图为例,地图上清晰地显示“不宜骑车的方石块路”(如N1、N2、N3、N7和N20),“尚可骑车的方石块路”(如D906)和“推荐骑车的国道与省道”(如N13)。交通干线总的来说都不太适合骑自行车,但在中产阶级密集的西城郊区,自行车道已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