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与探索:以青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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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青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本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以来,青海从省情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实践,在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挥财税金融作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 深化促进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坚强保证

体制机制改革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动力。重点在建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实行新举措和新做法,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组织领导。成立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大力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其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精准培训,着力挖掘企业管理人员的潜能和创新精神;省财政厅负责加大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创新机制,增强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市场化运作步伐,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工商局负责积极培育产品、企业和区域品牌,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民营企业创造、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建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青海省出台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文件,涵盖工商登记、市场主体培育、行政审批改革等方面,形成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体系。出台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基础上,提出具体任务和配套措施。清理规范企业收费项目和管理制度。停止收取企业相关费用,如企业的登记费、年检费、验照费、营业执照和各类表格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发布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青海”网站。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4年青海省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坚持依法改革、突出地方特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降低准入门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完善监管机制。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等级条件限制,实行住所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成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整合部门化、碎片化信息资源,有效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理想投资、公平竞争。

推进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建设。立足本地实际,举办多种类型、各类层次的培训班,实现考察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特色化和实效性。完善多元化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人才+项目+基地”培养模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创业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对全区立体式创业生态圈建设的领导和政治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当遇到特殊情况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各成员单位协商相关事宜。

实行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了全省“1+2+3”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重在解决政策碎片化、不系统的问题,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建立健全了比较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目标考核体系、资金筹措体系,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基本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机制。

建立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青海省认真抓好创业创新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协调,切实抓实抓到位。有关地区、部门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在大力开展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通过制度和措施判断衡量。青海省政府拟制定的《青海省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条例》,现已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计划。

二 完善财税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创业创新支撑能力

完善财政服务体系,提升财政支持创业创新能力。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凸显财政支持“双创”差别化特点,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让每个有意愿创业创新的主体都拥有机会和空间。对于小微企业,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年(2014~2016年)来,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支持小微企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开展科技创新。对于社会服务业,全省财政部门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注重创业促进就业财政扶持。从2015年起,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按10%提取资金,用于发放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奖补,支持打造劳务品牌、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举办各类促创活动等,并将扶持资金安排与现行各类创业就业政策相结合,在改善创业环境和政府创业服务条件的同时,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和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投身创业,更好地促进就业。

完善税收服务体系,提升税收支持创业创新能力。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坚持定向就业政策和普惠就业税收政策相结合,鼓励个人创业和企业创新税收政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税收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税务部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减税力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通过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大税收优惠受惠对象培训力度、广泛运用纳税申报自动提醒技术等方式,确保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大幅取消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速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行项目化清单管理。借力“互联网+”技术,实施移动办税措施和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办税业务,推进办税便利化。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支持创业创新能力。青海金融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创业创新力度。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联合其他部门,制定《青海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办法》,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搭建了政策平台;制定《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服务全省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金融支持青海省科技创新发展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善科技融资环境,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创新金融支持“双创”方式方法。特别是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农村金融工作创新,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为全省农牧区创业就业增加融资渠道。大力实施“金融招商”项目工程,推动金融支持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包括: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法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保险公司、基金管理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初步形成。

三 推动创业服务改革,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保障水平

把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作为推动创业服务改革的重点内容,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互联网+”创业服务,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建构创业生态圈。

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出台促进众创空间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到2020年,全省建成众创空间50家以上,培育企业1000家以上,基本形成创业创新链条服务体系。并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成众创空间数量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发展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创业创新孵化服务方式,青海大多数地区采用创业孵化基地模式。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入驻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其管理运行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减免费用、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创客和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发展“双创”专业化服务。全省各级各类创业平台在依托自有资源的基础上,努力挖掘社会资源,与中介服务组织对接联络,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特别是西宁、海东等地依托开发区和工业园,引进一批实力较强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创客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社会化和一站式的创业创新服务,引领全省“双创”专业化服务发展潮流和趋势。青海省还通过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合作,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创业者提供多元和专业化一体的服务模式,使之成为全省发展创业孵化服务的常见形式。

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青海省积极抓住“互联网+”发展机遇,将“互联网+”作为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将其推广至终点领域,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地方各级政府与各类市场主体互动合作,采取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搭建“互联网+”专业化创业创新平台,探索“互联网+”专业化服务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支持大型基础电信运行企业开发建设大数据平台、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和管理运行以及政商合作建设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大力发展和培育大数据产业,促进互联网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发展。

四 加快“双创”平台建设,提升创业创新服务水平

青海省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中注重建设“双创”平台,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搭建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完善创业创新区域平台,不断提升创业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聚合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推动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创业培训、创业大赛和创业论坛对“双创”工作发挥了明显的支撑作用。近年来,青海省组织开展了较多的创业创新大赛,为创业创新项目搭建了交流展示平台,提供指导、咨询和推介等服务,有效提升了创业创新能力和水平。青海省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完成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1个省级枢纽和20个窗口服务平台组成,有效提升了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专业化政策集中发布网站和众创空间网络门户为载体,积极推动“双创”政策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为“双创”主体提供公开、公平、高效、开放的资源信息服务。青海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创业创新活动周的安排和部署,组织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周,重点举行“双创”活动周启动仪式、创业投资人士进园区、创业路演等活动,提升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影响力、知晓度和参与度。

推进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设。搭建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出台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管理单位开放科研仪器和设备服务补偿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科学仪器设备,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升科研仪器和设备使用效率和效能,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搭建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建设青海省最大最专业的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平台——青海科易网,推动电子商务和技术交易结合,为专利买卖双方提供便利化网上技术交易服务。青海省推动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政府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建立特色服务平台,面向各类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其中,政府建设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弥补了市场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不足之处,也适合市场发育程度相对较弱的青海藏区。支持企业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2017年全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59家。青海省相关部门努力与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社会化服务平台,发挥各方优势,合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构建技术转移平台,推动技术成果向市场转化,提升企业研究发展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建设创业创新区域平台。区域性“双创”平台具有汇聚“双创”要素资源,展示“双创”成果,辐射和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特别是积极协调相关国家部委,支持西宁市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获得国家财政支持资金2亿元。海东市、德令哈市、玉树市也积极开展省级小微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加大对区域性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孵化基地标准厂房建设和综合设施项目支持的力度,推动区域“双创”要素集聚发展。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一批创业园区如青海生科中小企业创业园、青海青年创业园等获得首批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实施千家小微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各区县任务,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加强中小企业培训工作,培养了一批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和青海省关于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的要求和精神,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极大地降低了创业成本,受到创业者欢迎。

五 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形成创业浪潮

在区分不同创业创新群体的前提下,通过出台差别化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大学生和其他社会人士创业创新积极性,形成创业创新浪潮。

鼓励科研人员创业。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激发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例如,在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方面,将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由国家规定的不低于50%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0%标准,在此基础上,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可以自行确定奖励的比例。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创”相关政策,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采取资金引导、贷款担保、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横向合作等形式,对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

鼓励大学生创业。出台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目标、学分计算、税收减免、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领高校毕业生创业,同时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为大学生搭建创业平台,提升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分别成立了创业创新学院,承担创业创新教育、社会创业创新培训、孵化校内创业项目以及科技专业转化等服务项目。青海省相关部门成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健全大学生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计划,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学校三级创业创新实训教学体系。探索实行“苗圃+孵化(加速器)+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创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创业创新服务,降低了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了创业成功率。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涌现出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创业创新项目,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得到彰显。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规定,改革课程设置,完善教学方法,健全弹性学制,有效解除在校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后顾之忧。

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群体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妇女创业。青海省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和全国妇联的工作部署,结合基层妇女实际需求,全面落实中央和青海省促进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创业创新的社会实践,以转变妇女创业就业观念为先导,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支撑,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创业创新激情,充分展现了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半边天”作用。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创业。相关政府部门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政策上扶持,机制上保障,感情上关怀,通过集中就业、按比例分散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等渠道,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创业。青海省各级残联创新工作理念,整合各类资源,制定特殊扶持政策,省、市(州)、县(区、市)三级残联上下联动,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协作,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六 推动城乡创业,夯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基础

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石。顺应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求,引导、支持和鼓励返乡人员、农村青年、农民工等就近创业,构建城乡创业一体化格局。

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全省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出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政策保证。加大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力度,建设了一批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积极拓展青海省特色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推动农牧业传统产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力度。截至2017年,成功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11个。

推动返乡创业发展。出台鼓励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的专门的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特别是就推进农牧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创业创新、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在青海广大的农牧区,各类专业化合作社成为返乡创业的主要平台,家庭农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网商平台和特色专业市场也占有一定比例。立足青海省情,在推动返乡创业过程中,重点打造“拉面经济”、“热贡艺术”以及藏绣、盘绣、民族服饰、石雕陶器铜器加工制作、特色食材食品加工、土特产品销售等创业创新品牌。

建设基层创业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加强农村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夯实城乡基层创业的制度基础,推动返乡人员网上创业。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承担集中发布政策和就业信息、失业登记、人才介绍、中介服务、招聘咨询等功能。在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部门职能对接,为创业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城乡基层创业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卫生、社保和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之内,为创业人员提供诸多便利条件和服务。将职业技能培训当作促进就业创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力就业培训。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结合市场对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同时,积极创新拓展创业培训内容,推进“创业+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开展“创业+拉面”“创业+农家乐”“创业+电子商务”等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正视青海特殊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把握青海农牧区基层创业特别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创业对快递物流业的依赖更大的特点,大力推进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