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的历史:清代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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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绅与绅争

要了解当地的政治生态,我们必须先从地方士绅之间的关系入手。根据当地人的观察,除了地方官员外,其实还有不少地方士绅也站在与孙氏对立的立场。林垟冲突发生后,除了上面提到的高梁材外,若干士绅也同时展开劝和的工作。首先,七月初二日(1861-08-07),前江苏候补知县沈涣澜即劝诱陈、谢两家与金钱会讲和,而将事变的责任归之于办团的孙氏。[67]另外,在劝和陈、谢两家的同时,瑞安屿头的拔贡生蔡华于八月十三日(1981-09-17)带刘姓金钱会分子去见孙锵鸣,想为他们“开罪”。据说,孙在“席间以利害晓刘,刘无辞,蔡亦无所可否”。[68]蔡华后来与赵启合伙,联手围攻温州府城。[69]显然,在平阳与瑞安都有部分人士想从陈、谢两家以及孙氏两方入手,化解可能发生的冲突。甚至在金钱会焚掠安义堡,以及进占温州府城后,地方士绅为赵启谋和的举动仍未停止。根据黄体芳的记载,在咸丰十一年(1861)九月间,平阳诸绅曾两度集体修书瑞安团练公局,要求为赵启议和。第一次是在九月初三日(1861-10-06),也就是金钱会攻入温州府城后的第四天,有平阳士绅陈隽芬等致书瑞安公局。信中内容据黄透露,“多左袒钱仓会首语”,并且声称,赵启的同伙,“金谷山会友潘英、陈炳锡诸兄未肯修和,因飞函劝我邑诸绅婉为说合”。[70]瑞安公局没有任何回应。九月初六日,也就是金钱会再度进犯温州府城的后两日,平阳士绅再次驰书公局,声言次日将“设局南岸”,邀约“永(嘉)、瑞诸绅俱去说合”。这次署名的仍是十人,只是其中有二人为新人所取代。[71]次日,信差再度前来,表示平阳诸绅已经齐集南岸了。可是,瑞安公局的人认为其“来意叵测”,担心过江后,寡不敌众,没有前去赴约。[72]

这些平阳与瑞安的士绅为何一再要为赵启谋和?关于这个问题,因为缺乏直接的证据,目前我们没有任何肯定的答案。事实上,依常理判断,我们可能也很难就这个问题找到任何文字性的数据,因为这些人不可能将他们的动机形之于文字,而他们所考虑的可能只是一己私利。其实检视这次金钱会事件中的点点滴滴,已经提供给我们不少启示。最明显的就是杨配籛办团的例子。上文提到,杨氏办团时,曾以减租为手段,鼓励乡亲加入团练,但有一交换条件,即他们不得加入金钱会。他的佃户为了能得到减租的优惠,一时之间纷纷“入团”,而先前入金钱会的人也都立即出会,改入团练。这些杨氏乡亲当初入金钱会可能是为了某些好处,可是当有人提出更优惠的条件时,立刻改弦易辙而入团。另外一个就是雷渎人提高赎罪钱的例子。根据当时黄体芳的日志,八月十八日平阳人拿获钱仓的暗探二人,并在他们身上搜到两封分别邀约平阳江西垟与瑞安港乡两地同党,于次日分别进攻平阳与瑞安的信函。由于这一天金钱会的攻势又遭大挫,许多入会的乡民因为害怕,而“畏罪争缴钱”;可是雷渎的团练却乘机“昂其赎罪之值”。黄认为这些乡亲是“专意射利,不复以入穴取子为事”[73]。为了借机捞一票,雷渎的团勇可以向“弃暗投明”的同胞勒索一笔;同样的,平阳与瑞安的士绅出面为金钱会求和很可能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只是他们因为立场不同而有不同的着眼点。他们可能担心,一旦冲突继续扩大,金钱会最后可能不保;为了避免因为金钱会的被歼,失去了未来可资凭借的武力,在地方政治的角力上失去优势,他们因而出来游说议和。

如果这个看法可以成立,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平阳士绅为何必须借助金钱会的武力?这也许要从浙江当时的社会情势来看。左宗棠在接任浙江巡抚后不久即观察到当地民风不振,他在同治二年(1863)三月的一份折片中指出:

再,浙民风公战则怯,私斗则勇;富者急于求利,贫者拙于谋生;遇贼匪则畏之,见兵勇则欺之。其弊也,民与兵勇仇,绅与官吏仇;久且民与民仇,而械斗之患起;绅与绅仇,而倾轧之计生。乖气积久,灾沴乘之,浩劫所以独钟于一方也。[74]

依左氏之见,浙江动乱频仍乃是由于地方官、绅、兵、民不和。而金钱会之变应该正是上述所谓“绅与官吏仇”及“绅与绅仇”的典型案例。因此他才会在同年十二月的一份奏折中,在检讨了金钱会事变的原因后,又再重申这个观点,认为浙江在当时所受兵灾之惨为东南各省之最的原因,在于“官绅兵民怀利行私,各争意气之故”[75]。最后他甚而将上文所引折片的文字从“民与兵勇仇”起至“灾沴乘之”止重新引述一番,而后以“正谓此也”一语作结。[76]左宗棠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十二月接任浙江巡抚的[77],经过了一年多的观察,他对当地的民情风俗应有相当的了解。然而,他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忽略了另一个相关,而且可能还是相互作用的因素,也就是团练的问题。

清代在雍正、乾隆时就曾招募乡勇团练,以协助正规部队平定地方动乱。不过,大规模利用团练协助平乱,一直要到嘉庆初年白莲教起事时才开始。咸丰二年(1852),太平天国运动方殷,清政府令在籍侍郎曾国藩(1811—1872)办理湖南乡团,希望再度借助团练的力量恢复社会秩序。[78]上文也提到,咸丰三年(1853)以后,在朝廷的三令五申下,各地纷纷开始办团,开启了所谓“地方军事化”的时代。诚如萧公权所指出,清政府虽然迫于情势,鼓励地方绅民兴办团练“以辅官兵之不足”,但对地方团练的控制仍不敢掉以轻心。咸丰皇帝就曾要求各地方官认真妥办,“俾守望可以相助,而权亦不至归诸民间”[79]。这是因为地方士绅是这一波办团风潮的主力,这使得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拥有地方武力。然而,兴办团练需要相当的财力。当时有人就曾指出,孙锵鸣的亲家曾鸿昌愿出钱从孙氏督办安胜义团,可是,由于他“家仅中人”,“志大力薄”,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就“赀产荡然,诸同事者委之去”。[80]萧氏也指出,有些地方民贫地瘠,或抗拒或根本无力筹组团练。[81]可是,另一方面,这也使得一些地方富户得以借办团之名,行建构私人武力之实。这无形中破坏了地方势力的均衡。一些有财力的地方富户在有武力作后盾的情形下,势力因而更加膨胀。久而久之,难免产生一些像侍郎沈兆霏所疏陈的“或借端以营私”的情形。[82]就在金钱会起事的同时,大学士周祖培(1793—1867)奏称:“北省近畿各处渐多藐视长官,倚恃团众,抗粮拒捕之事。”[83]当时的河南巡抚严树森(1814—1876)甚至因而“通饬北岸沿河各地方官吏禁止团练”[84]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孙锵鸣等人借端营私的证据。不过,在那种团练可以成为个人或团体的牟利工具的情形下,那些没有钱的或财力不够的人就得另寻他法,来建构自己的武力以自保。像金钱会那样拥有万人会众的武力组织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成为部分士绅争取的对象。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要将武力组织合法化的直接途径应该就是收编为团练。这也许可以说明为什么会有地方士绅向县令推荐将金钱会纳为团练。孙锵鸣显然也洞悉了他们的心思,所以他才会表示朱汉冕提议将金钱会收纳为团练,是为了“谋两利”,即谋金钱会与部分士绅的利。同治三年(1864)平阳县麻埠团练总董林孔葵出面成立红布会,后来改名为八卦会,计划攻打福建省福宁县城。据事后调查发现,“林孔葵本系从前金钱漏网会匪,借名由县请办联甲,招集余党,作为联丁,肆行无忌”[85]。无疑,这就是当年金钱会经验的直接传承。而地方行政长官为了维持地方政治生态的平衡,不愿让某一方的力量过分壮大,自然也乐见有一可以与孙氏等抗衡的团体出现,更何况这个团体还高举讨伐“长毛”的义旗。

如果以上的推论可以成立,则我们可以说,虽然金钱会事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因陈安澜与牙户的冲突而起,但其实是两股地方势力相抗衡的结果。金钱会代表了部分平阳与瑞安的士绅的利益,而这些士绅在平常可能就因为某种原因与以孙锵鸣为首的部分瑞安士绅处于对立的局面[86];这项对立究竟是因为什么因素而起的,目前不清楚[87]。不过,从现有的资料看来,孙氏集团的财力似乎较雄厚。平阳士绅由于受限于财力、人力的不足,不得不以拉拢金钱会作为与孙氏相抗衡的手段。然而他们对于赵启等人的行为也没有控制的力量,一旦赵启不听使唤,他们也无力阻止,除了安抚以外,也仅能出面为赵启求和。翟维本、黄维诰等地方官在平日应该就已经注意到这两派之间的不和,为求地方的和谐,只要双方不起冲突,他们也乐得清闲,不加干涉。因而,这些地方官在事件发生之初就一直认定是二会之争,不愿涉入其中,而对问题始终采取回避的态度。因此,我们看到地方官员对孙氏诉请对抗金钱会的表面冷漠与暗中阻挠。我们甚至可以见到当瑞安居民向温州府知府黄维诰哭诉,要求发令进剿时,他还“怒其渎,力辩赵启等为义团,并斥瑞民强悍”[88]。无独有偶,当有人告知分巡道志勋,说赵启一帮人要打进温州城时,他仍不愿相信这是事实,最后落得在睡梦中为喊杀声所惊起,赤足仓皇翻墙逃出道署。[89]如果不是后来赵启攻陷了平阳县城与温州府城,对这些地方官员而言,金钱会事件仅是“事止抢劫村庄,非聚众谋逆可比”[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