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失败的四种类型
一切都源于1993年在一次社区会议中由一位沮丧的母亲提出来的建议。当时,圣路易斯市正经历着枪支犯罪的高发期,数以百计的青年男女死于枪击。这位沮丧的母亲想要知道,为什么警察就不能去搜查一下附近那处她认为有青少年藏匿了枪械的住宅。当她被告知,原因在于法律上申请一个搜查令的理由并不充分时,她坦率地回答:“那你们警察为什么不去敲敲门,并问一下房子里的妈妈是否同意让你们进去搜查呢?”
约瑟夫·理查德森队长(JosephRichardson)被这位妈妈的质疑触动了。毕竟,有了父母的同意,警察的搜查就会建立在牢固的法律基础之上。“难道我们不能去询问家长能否进行搜查?我想不到能够支持这一点的任何合乎逻辑的理由。”理查德森说。
就在那个时候,一项旨在使青少年摆脱枪械的创新性项目诞生了,并由一小群警官和研究人员孕育成型。这个项目的概念很简单:在犯罪高发的地区,为了发现枪械,警察将询问青少年的父母能否对他们的房子进行搜查。为了鼓励父母同意进行搜查,警方承诺不会因为在房子里发现的非法持有的物品,包括枪支、毒品以及失窃的赃物而采取任何逮捕措施。[1]通过牺牲实施逮捕的权力来换取街头枪支的减少并非一种常规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在暴力犯罪泛滥的圣路易斯市似乎值得一试。
这个后来被称之为圣路易斯市“同意搜查”项目的创新措施闪亮登场了。在这个项目最初的18个月里,积极主动并履行承诺的警官搜获了数以百计的枪支。如此耀眼的成果获得了全国的关注,比尔·克林顿总统甚至在每周例行的广播讲话中提到了这个项目。但不幸的是,1999年,仅仅在短短6年之后,这个项目实际上就终结了。
同样不幸的是,圣路易斯市发生的事情并不罕见。在刑事司法领域,就像在公共政策的其他领域,项目的失败是很常见的。这是只有极少数政策制定者或官员才敢于承认的肮脏的小秘密。真相是,很多社会领域的创新注定失败,并不是因为具体实施者的无能或贪腐(虽然无能或贪腐真的存在),而是因为真正有价值的改变是极其难以实现的。
圣路易斯市“同意搜查”项目有别于其他失败项目的是,两位来自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University of St.Louis-Missouri)的犯罪学家——理查德·罗森菲尔德(Richard Rosenfeld)和斯科特·德克尔(Scott Decker)——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为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详细记录了项目断续进行的整个过程。换句话说,圣路易斯市“同意搜查”项目并没有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给我们留下了可供解读和吸取经验教训的线索。[2]
[1] 本书将“arrest”翻译为逮捕,系短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同于中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逮捕系较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下同。——译者注
[2] 本章中相关内容主要基于受聘于联邦司法部的上述两位犯罪学家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参见Decker, Scott H., and Richard Rosenfeld. 2001.From Problem Solving to Crime Suppression to Community Mobilization:An Evaluation of the St.Louis Consent-to-Search Program.NIJ Report NCJ 188291.Washington,DC:National Institute ofJustice.http://www.ncjrs.gov/pdffiles1/nij/grants/188291.pdf;Decker,Scott H.,and Richard Rosenfeld.2004.Reducing Gun Violence:The St.Louis Consent-toSearch Program.NIJ Reducing Gun Violence Series Research Report NCJ 191332.Washington,DC: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http://www.ojp.usdoj.gov/nij/pubs-sum/1913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