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译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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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相信大部分人都曾遇上有行為問題的兒童或青少年吧。

他們的行為令人側目,輕則連群結黨叫囂,四處破壞公物,有時更會粗言穢語,滋擾途人;重則盜竊店舖,恐嚇甚至搶劫途人(受害者尤以幼童或長者為甚)。對他們而言,打鬥已習以為常,法紀只是被捕後的規條。

以下兩則個案,或多或少是他們的寫照。

個案一

嘉名是個孤兒。他在一歲時被一對中產夫婦領養。一年後,這對夫婦又多領養了一個男孩。雖然這對夫婦日常忙於工作,但對這對收養得來的兄弟,還是關懷備至。這對夫婦守法守規,以身作則,實行以「身教」來教導他們。奈何嘉名從小開始,已展現頑劣的秉性,且不太懂守規矩,處處與人作對。在家,他已作出各種搗蛋破壞的行為,如搶去弟弟的玩具、故意把弟弟推倒在地、及作出其他欺侮弟弟之事;在校,他一步一步地違規,每況愈下,最後更視校規如無物,無時無刻不向老師宣戰,到處鬧脾氣、欺凌同學更是司空見慣之事。

無論父母跟學校怎樣盡力合作教導嘉名,他也無動於衷,彷彿從不對自己的違規行為抱有任何歉疚,彷彿從不想及事情的後果,彷彿從不懂顧及別人的感受……

嘉名13歲時便闖下大禍。他的同學一不小心把水杯打破,並且弄濕了嘉名的校服。嘉名怒不可遏,立刻向同學揮拳反擊。無論同學怎樣解釋這是意外,他還是認定同學是蓄意的,最後更用水杯碎片刺傷同學。結果他在少年法庭被判一年感化令。可惜,他還不知悔改,在感化令生效期間仍恐嚇同學,揚言要擊斃害他的人。最終他被送至懲教署的教導所。一年後,他獲釋。但不知怎的,某夜他跟在街上認識數天的「朋友」,有計劃地搶劫一名夜歸老婦。他再次被送進教導所,直至18歲才獲釋。

個案二

志韋出生時,爸爸年約五十歲,媽媽則只有22歲。媽媽是新移民,從國內的窮鄉下嫁到香港。志韋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哥哥比他年長兩年,弟弟則比他年幼三年。雖都是親生兒子,可能是中國人傳統思想的緣故吧,志韋的爸爸偏愛長子。志韋的弟弟十分乖巧,是以深得媽媽的竉愛。志韋從七歲起便自覺夾在長兄孻弟之中,備受父母忽略,與兄弟的隔膜也漸漸加深。自從爸爸退休後,媽媽便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爸爸終日賦閒在家,對志韋愛理不理,媽媽則早出夜歸,忙於工作。上了中學後,志韋認識了幾個同住公共屋邨的同學,每天放學後便跟他們一起蹓躂邨內商埸、遊樂場、公園等地,很晚才回家。兄弟、老師曾好言相勸,志韋也曾多番思量改過,但最終還是敵不過朋輩的苦苦相纏,在某個週末晚上,應他們之約,一起在尖沙咀的夜店外遊蕩閒聊。他們在便利店買了許多啤酒,一灌而下,志韋則尚算節制。可是,在酒精的影響下,志韋的同伴因一些小事跟另一批夜青口角,繼而動武。志韋為了幫同伴,也跟他們打鬥起來,最終一併被警察逮捕。

以上兩則個案,可有似曾相識之感?嘉名跟志韋是不是問題兒童?問題是先天已定,抑或是後天所成呢?以下我們將介紹問題行為的成因、影響及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