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新建矿井气象条件预测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并应对其进行分析:
1 矿井所在地与地温相关的地质资料;
2 当地气象台站最近10a及以上的气象资料;
3 邻近生产或在建矿井最近3a以上的最热月实际地热资料和作业环境气象资料;
4 矿井的开拓、开采、通风设计及设备安装、人员配备等资料。
5.1.2 改建、扩建和生产矿井井下气象条件预测的基础资料可使用实测统计资料,统计数据不宜少于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