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文献综述

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财税政策发挥着直接而关键的作用。财税政策是政府主要运用财政科技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直接调控和管理,从收入与支出两个方面来影响市场要素资源的分配。下文拟从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涵与特点、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依据、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财税政策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我国财税支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绩效评估、优化我国企业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建议等方面对国内外的文献进行综述和评价。

(一)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涵与特点

1.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涵

以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为代表的创新学派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将原有的资金、厂房和人才等要素重新进行更为高效的统筹安排”,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重新发明新技术且推出新产品;二是采用新的生产方法;三是开拓新市场;四是开辟新的原材料供货渠道或半成品供货渠道;五是改变企业的构架方式。C. Freeman(1987)从工业的角度界定了创新,认为工业创新是首次引进新工艺或新产品中所包含的设计、技术、生产、管理、财政和市场等所有步骤。P. F. Drucker(1998)侧重从管理学的角度解释创新,即创新的行动就是赋予资源以创造财富的新能力,创新不单指技术方面,凡能改变已有资源的财富创造潜力的行为,都是创新。

国内学者对创新的定义主要是围绕技术方面展开的。王玺、姜朋(2010)认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改变,在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与技术创新等传统企业创新类型不同的商业模式创新已经在新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这里所说的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基于对技术创新活动规律和对自身资源产业链的认识,在一定的产业价值链中整合企业资源并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利润的一种独特创新方式。傅家骥(1998)的研究突出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并将企业与之相结合界定了技术创新,即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信息的潜在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工艺,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来源或建立企业新的组织的过程。

2.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Nelson(1959)和Arrow(1962)率先将市场失灵理论应用于技术创新领域的研究,指出技术创新收益的外部性,创新过程的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以及创新结果的不确定性,使技术创新私人市场中存在“搭便车”问题(9)和溢出效应,造成市场失灵,企业缺乏技术研发的动力。

(1)企业R&D产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

P. A. Samuelson(1954)(10)认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本质特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效用上的非竞争性。依据这两个特征,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研究开发就是生产技术性知识或信息的活动,由于知识和信息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其生产者就不能完全占有由研发所带来的收益,进而导致投入信息生产的研发费用减少。(11)Stiglitz(1997)也认为R&D产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指出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非排他性,因而可视为公共物品,如果由私人提供知识与技术,就必须要有一定形式的保护,使其不能被轻易公开使用。诸多学者均认识到,研发与创新是生产技术性知识的活动,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生产者不可能把研发和创新收益完全归为己有,导致私人研发与创新投入的减少,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保护(Arrow, 1962;Romer, 1990;Stiglitz, 1997)。

(2)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外部性

由于企业R&D成果不能被研发企业独自占有,新技术成果(或知识)必然会扩散到其他企业,形成技术溢出(Spillovers)。Arrow(1962)提出“当由投资产生的知识被不情愿地扩散到竞争者那里时,一个企业从事R&D投入的激励将减少”。Spenee(1984)也发现,溢出增加将减少企业在R&D上的投资。

在实证分析上,许多学者都支持了R&D的溢出效应。Bernstein等(1988)通过对美国5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证研究发现,产业R&D的社会边际收益大于企业R&D自身的边际收益,也大于资本利率。Jones和Williams(1998)认为,R&D投入能产生三种溢出效应:研发人员流动会让竞争对手获益;创造性破坏活动导致原有产品过时;创新活动具有跨时溢出效应。Mansfield Edwin(1991,1998)的研究表明,工业R&D投入的社会收益远超过来自这些创新的私人收益。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

Arrow(1962)首先提出,R&D的过程具有不确定性、不可分割性、利润的非独占性三个突出特征。不确定性贯穿于技术创新活动的每一环节,是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特征。Freeman和Soete(1997)指出,R&D的不确定性主要包含技术上、市场上和一般商业三个方面的不确定性,而R&D的技术强度越大,不确定性就越高,尤其是企业研发活动在早期常会发生失败,企业研发会面临极高的市场风险。Mansfield Edwin(1998)对美国3家大公司技术创新的调查分析就得出,60%的创新项目通过企业R&D能获得技术上的成果,只有30%的项目能取得商业上的成果,而最终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只有12%。技术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性,削弱了企业R&D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在一些关键产业技术创新的投资上,高风险往往也是单个企业无法承受的。

Arrow(1962)认为不确定性存在于创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是其最核心的特征。弗里曼进一步把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划分为技术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商业的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Richard R. Nelson(1982)提出,为了降低研发与创新的不确定性,“政府应该支持在相反情况下就不可能达到社会最优水平的私人研究开发……分担大型和风险研究开发项目的风险。”

(4)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不对称性

Easley David(1987)认为,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缺乏创新投入的资金来源,政府应当采取直接支付或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企业的研发行为。徐冠华(2006)认为,创新型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特征使它们很难获得贷款支持。郭宏(2015)认为,技术创新的成功需要技术保密,但融资需要公开必要信息,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创新项目的资金来源。

鉴于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和技术创新领域存在着市场失灵,弗里曼提出,要想提高一国的创新能力,仅仅靠企业是不够的,需要从国家层面推行技术创新的制度与政策,发挥政府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支持与激励作用。

(二)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依据

对于政府为什么要采取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调控措施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相关研究从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与技术创新存在市场失灵这一矛盾出发进行了论证。Adam Smith(1776)在《国富论》一书中就已认识到了技术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认为劳动分工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还有某些机械的发明将减少生产中劳动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

1.熊彼特创新理论

Schumpeter(1912)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认为“企业家”是“创新”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同时,创新可以为企业带来潜在利益,当其他企业进行低成本的创新模仿之后,市场中需要有新的创新来形成突破,接连不断的技术创新将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在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之后,各国经济学家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围绕着技术创新多大程度上内生或外生于经济系统,理论界逐渐形成了新古典增长理论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两个学派。

2.新古典增长理论

以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为代表的新古典增长理论,将技术水平作为外生变量引入生产模型,认为当外生的技术以固定比率增长时,经济将在平衡增长路径上增长,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库兹涅茨也指出,科技与创新是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

3.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以保罗·罗默(Paul M. Romer)、罗伯特·卢卡斯(Robert Lucas)、肯尼斯·阿罗(Kenneth J. Arrow)等为代表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进一步强调了技术变化的重要性,认为经济能够不依赖外力推动实现持续均衡增长,内生的技术进步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因素;而技术进步是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结果。肯尼斯·阿罗(Arrow)的经济增长模型将技术内生化,他提出干中学效应,将技术进步作为资本积累的副产品,同时,他认为知识的外溢(或投资的外部性)导致整个经济生产率的提高。

在内生增长文献中,Romer(1990)、Helpman(1991)、Aghion和Howitt(1992)等提出了一组以R&D为基础的内生技术创新模型。如Yang和Maskus等从熊彼特的“创造性的毁灭”思想出发,认为技术创新必然导致旧技术的过时。他们强调了三个共同的命题:第一,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和源泉;第二,技术创新是内生的,是源于企业家利润最大化的R&D努力的结果;第三,创新产品内在地不同于其他经济产品,一旦被创造出来,可以无成本地不断复制。这组模型的提出,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两个经验事实——多国长期人均收入的持续正的、非递减的增长和跨国人均收入的差异——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这些模型无法为R&D投入和技术水平的巨大跨国差异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

内生新增长理论将制度结构与制度变迁作为外部的前提条件予以确定。主张内生新增长理论的经济学家虽然肯定了制度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或缺,但他们同时也认为制度创新和经济增长没有关系。他们把制度与制度创新看作不依赖于经济增长过程的外生变量,需要通过一些政治行动包括法律的决定来改变。这一理论忽略了制度变迁对社会生产技术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从而对该理论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4.新制度经济学

与内生新增长理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科斯和诺斯(Coase and North)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全都看成一种内生变量,都是“创新过程”,所有经济制度的演变都被看作人们为了降低生产的交易成本而做出努力的过程,而技术创新则被认为是人们为降低生产的直接成本做出努力的过程。他们认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动力都来自对某些经济变量所诱导的潜在利润的追求,而潜在利润又来自外部世界的不确定性。诺斯表示,上述可以解释技术变迁的理论也可以用来分析制度安排的变迁。毕竟一项制度安排是资源以某一特定方式进行创新组合的一系列安排中的一个,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变迁是技术流程的另一种形式。诺斯通过分析研究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后指出,制度变迁是比技术变迁更为重要的因素。他还得出了如下结论:即使在没有先进的设备或技术的条件下,一项效率较高的制度同样可以激励劳动者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相反,哪怕存在最先进的设备或技术,在低效的制度环境下,这些技术同样无法高效率地刺激经济增长。

新制度创新学派认为,那些技术进步、投资增加、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等以往被认为是经济增长原因的因素,实际上都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是经济增长的本身。对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相互关系,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不是技术创新决定制度创新,而是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因此,不好的制度选择和安排会使技术创新偏离经济发展轨道,或阻碍技术创新,而好的制度选择和安排会促进技术创新。技术和知识存量已经决定了理论产量的上限,实际产量还受到制度约束。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有决定性作用,同时技术创新对改变制度安排的收益和成本也会产生影响。这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对改变制度安排的利益有着广泛而普遍的影响。如技术创新能使产出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规模报酬递增,从而使构造更加复杂的经济组织形式(比如股份公司)变得更有利可图。技术创新不仅能增加因改变制度安排而带来的潜在利润,还能降低一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因此,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收入流是要求进行制度变迁的重要原因。新制度经济学派在研究组织诞生的原因时,往往抓住知识与技术背景。组织产生所包含的逻辑在于:技术创新推动了大批量生产,大批量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但又产生了高额的交易费用,若完全通过市场交换,则交易费用将高到使那些由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好处全部丧失,因而组织就产生了,用以减轻交易费用。

虽然新古典增长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技术进步内外生程度的认识不同,但都认为技术研发以及知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决定作用。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理论分析、实证经验研究支持技术创新活动对于一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意义。因此,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其技术创新活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就成了必然。

(三)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

对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作用机理的研究,经历了从抽象的、不易把握的企业家行为角度,到具体的、可以量化的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析的角度,研究的领域得以不断深化和拓展。

1.企业家行为角度

熊彼特(1912)认为,企业家在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影响企业家行为来鼓励创新活动开展的。Gentry Hubbard等(2000)的研究表明,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会削弱企业家承担风险的能力,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开展。Gullen和Gordon(2002)也发现较低的公司所得税率会鼓励企业家承担风险的行为,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2.成本、收益和风险等角度

霍尔·布雷斯韦特构建了霍尔—乔根森模型,解释了财税政策如何通过改变资本使用者的资金成本来影响预期资本存量,从而促进创新投入。Hal1(1993)等的研究表明,税收优惠减少了技术创新活动的边际成本。

(四)财税政策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

近几十年,国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R&D财税激励政策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程度如何等问题上,并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1.财政政策效应

从肯定财政政策效应的观点来看,D. Guellec、B. V. Pottlesberghe(2000)对1981—1996年17个OECD国家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研发相关政府补贴和其他政策优惠都能激励企业对研发创新活动进行投入,政府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投入,企业将会随之增加0.7个单位的投入,据此认为政府补贴在激励企业研发活动方面有杠杆效应。Bjorn Alecke(2012)对比享受政府补贴和未享受政府补贴的企业后发现,享受政府补贴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研发强度和更强的研发积极性。David等通过实证检验,认为税收优惠偏重于短期内刺激企业增加研发与创新投资,直接的财政支持可能是更好的选择。贾明琪等(2014)运用协整检验等计量分析方法,对中国的技术创新与政府采购规模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政府采购规模对技术创新能力具有长期正外部效应。李颜(2015)实证分析了广西财政科技支出与科技创新能力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表明,财政科技支出与科技创新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即财政科技支出对科技创新能力有促进作用。孟贵珍(2015)以信息技术服务业为研究对象,发现税收返还对企业研发支出有激励效应。

从政府采购的效应来看,Rosen(1995)通过对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优势性分析得出,政府采购具有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行政政策等一些政策所不具有的优势,因为政府作为市场上较大且采购力强大的消费者,对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是巨大的,因此政府采购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的销售和结构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Robert(1999)通过对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源性进行分析得出,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为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市场,确保企业最终的技术创新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这就大大削减了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复杂性造成的不确定性;Martin(2000)通过对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专业化的联系性进行分析得出,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国内的技术创新产品,因此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且通过政府采购也能够促进普通企业向高科技企业转变。政府采购还能够促使国家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加速知识扩散,并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改善国家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也有些学者认为,财政政策实施成本相对较高,或者政策本身有缺陷,使其在促进企业R&D活动上无显著作用。Dominique Guellec(2004)的研究表明,政府对私人研发与创新的补贴过高会产生挤出效应,过低则难以产生激励作用,政府资助对私人R&D支出的影响呈现倒U形的关系。Kumb-hakarand Lien(2008)以挪威1991—2006年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显示,补贴收入给农业生产力带来负面的影响;Schmidt(2008)利用德国制造业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德国的政府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活动有一定挤出效应。Tommy(2009)对挪威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研究,根据研究开发活动的性质差别,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分为两个部分:“适应市场”部分和“偏离市场”部分,研究发现,随着政府对“偏离市场”部分投入越多,企业也将付出更多资金以支持该方面研究,与之相反,政府对“适应市场”部分的投入却会挤出企业本身投入。

孙维章、干胜道(2014)发现IT行业获取政府补贴当期的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呈负相关关系,并且这个效应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更加明显。许玲玲(2014)利用湖北40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并不能促进国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R&D投入。张治河等(2014)使用Vensim PLE软件模拟了几个指标对国家创新能力的影响,得出了不同形式和来源的科技投入对国家的创新能力所产生的作用效果及其作用途径。研究发现了以下两个现象:第一,科研资金流向高校、科研人员流向高校或者是企业,对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更加有利;第二,从科技政策的角度来看,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对专利的保护强度,都能够促进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肖锦生、陈少晖(2014)分析了政府的R&D资助与企业科技投入之间的关系,并且利用福建省2009—2011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政府的R&D投入能够促进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出。张兴龙、沈坤荣、李萌(2015)用医药制造业2007—2013年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不同补贴方式有不同的效果:补贴率补贴及事后奖励方式的政府补贴促进了企业研发支出,而事前补贴等其余补贴则对企业研发投入没有促进效用。

2.税收政策效应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显著推动R&D投入,表现为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降低R&D活动的风险,避免R&D活动外溢性导致的企业研发意愿不足。Hall(1993)利用价格弹性估计方法,对美国800家公司全面估计发现,R&D的价格弹性效果大于1,且增加R&D带来的收益要大于税收减少带来的损失,税收优惠能够带来比支出量更多的研发资金。Bloom等(2002)用METC法(12)分析了税收政策的有效性。1999年OECD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税收支持对创新活动有积极影响,政府给厂商提供1美元的资金支持,可带来1.7美元的创新收益。Reenen(2002)认为企业的R&D投入会受到税收减免十分显著的影响,短期内税收减免10%,使得R&D额外投入上升1%。如果为长期的话,将会有10%的额外R&D投入产生。

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优惠对R&D的激励作用不大,甚至产生扭曲影响。Mansfield(1986)在对美国110个企业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估计得出R&D的价格弹性仅为0.35,税收优惠对公司技术创新活动只产生微小的影响。Boadway等(1995)也利用边际有效税率模型,对马来西亚免税期税收优惠的激励效应进行研究,认为5年免税期的规定等对在期内不盈利的企业是一种惩罚,对弱小或幼稚投资者几乎没有意义,因为这类企业不能把研发活动投资中最初每年的折旧扣除向免税期结束以后的年度结转。Rajagopal Shah(1995)利用生产结构分析对墨西哥、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的评估认为,税收激励政策只对部分行业的R&D投资有效。

李丽青(2007)通过对103家企业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实证检验,发现现行税收政策与企业R&D投入具有相关性,但不显著。黄洁莉、汤佩、蒋占华(2014)研究发现,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的税负减免,对于农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仍未达到预期效果。高培勇、夏杰长等(2015)通过模型转化和实证检验,发现我国的所得税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存在着激励效应,但是并不显著;而增值税政策对于自主创新则存在比较明显的抑制效应。

(五)我国财税支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绩效评估

1.财政政策

李婷(2013)认为我国目前存在财政科技投入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税收优惠立法层次不高、制度不完善,风险投资税负过重,政府采购规模偏小等问题。聂颖(2014)认为影响我国科技创新财政政策执行效果的原因主要有:缺乏高效的制度保障、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不成熟、支出体系缺乏统筹规划。

2.税收政策

从税收政策来看,许文丽(2010)认为我国各种科技税收优惠缺乏有机的结合与协调,在固定资产折旧、风险投资获利回收、产学研结合、专利受让等方面没有相应的优惠措施;优惠政策激励目的不明确,依企业而设定而非针对具体的科研活动设定。徐博(2010)认为,我国现行科技税收优惠侧重于R&D成功企业的终端环节,对企业R&D、设备更新、风险投资和孵化器等重点环节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大,税收优惠格局不合理。张明喜、王周飞(2011)从科技型中小企业角度入手,分析了我国科技税收优惠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现行税收优惠未普及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部分企业难以达到优惠条件及要求;税收优惠环节、方式和机制有待优化,优惠环节重技术成果,优惠方式重在对技术创新活动的事后补助,优惠政策缺乏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范围偏窄;现行消费型增值税,无形资产、智力投入、引进和购买专有或专利技术支出等不能抵扣,仍然制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周克清(2012)认为由于操作细节较为烦琐,力度不足,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果不强。张信东等(2014)通过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上市公司的分析,认为企业享受R&D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并不理想,且存在地区和行业差异。

3.财税政策绩效评估

梁淑美等(2012)运用因子分析法选择财政科技投入效率评估的指标,并通过DEA-BCC模型测算了我国三年内31个省份的财政科技投入效率。卢跃东(2013)在评估我国各地区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和效果时,分别运用了主成分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苗慧(2013)对DEA模型进行了改进,测算了辽宁省的财政科技支出效率水平,并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六)优化我国企业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建议

由于我国企业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存在诸多缺陷,学者们结合我国实际,对提高财税政策的作用效果提出了优化建议。

1.财政政策优化建议

邓毅(2007)围绕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政府采购的实施过程包括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多项内容设计了一个政府采购政策传导机制。陈文裕、张雅丹(2009)认为在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筹集上可以引入技术准备金制度。董为民(2012)指出现行的财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再创新没有实行分类扶持,财政政策单一,不利于激励企业家进行创新,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财政政策有待完善。姚维保、王朝才(2014)通过分析广东科技服务财政支出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提出科技服务财政支出未来应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向服务质量好、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服务企业倾斜,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科技服务企业。郑春瑛(2015)在指出了当前浙江软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力发展软件产业所面临的机遇,提出要从做优做强特色软件、培育新业态、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区域差异化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推动浙江省软件产业新一轮发展的对策建议。蒋昕昊、张冠男(2016)通过对我国工业软件的市场现状、竞争格局、技术发展趋势等要素进行分析,对比总结我国工业软件在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并从政策机制、技术产品和产业升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2.税收政策优化建议

毕秋丽(2004)提出完善我国科技税收优惠措施的建议:弱化直接优惠方式,强化加速折旧、提取开发准备金、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改变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与科研成果的侧重,转而针对具体的R&D项目和过程;改变只注重区域性的状况,同时要注重突出国家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的时效性,适时调整;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制;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

夏杰长、尚铁力(2006)认为要扩大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制,为企业R&D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改进研发费用抵扣方法,对现行R&D支出会计处理费用化的方法逐步过渡再予以转化;优惠环节上要注重对企业R&D的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应与政府对科技的直接投资相结合。

方重、杨昌辉、梅玉华(2010)提出一个设想,即推行“创新所得税收抵免”来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马海涛、姜爱华(2010)认为应通过找准支持重点、税收优惠方式从直接优惠为主转变为间接优惠为主、税收优惠环节从结果优惠转变为中间环节优惠以及利用税收政策引导风险投资等方式来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蒋柏乃(2010)提出优化我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加快税收优惠的立法进程,尽快改变现行税收优惠多、散、乱的局面;取消关于R&D经费投入税收优惠的不合理限制条件;实现直接优惠向间接优惠转变,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激励;加强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

宋文婷、赵华艳(2010)认为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存在问题,其中包括:激励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不健全;重视所得税优惠,流转税优惠效果不明显;缺乏激励人力资本累积的优惠政策;等等。并根据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关建议:建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重视流转税激励,拓展税收优惠的可选择性;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力度。

孙磊、唐滔(2011)指出近几年政府重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给予了许多税收优惠,但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帮助有多大,哪项政策更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方法,由此导致优惠政策重叠、脱节等问题的产生。因此提出着力建立一个科学、可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评价方法,从税收优惠实施的目的出发,本着操作方法简单、考核指标选取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以可持续增长率指标来评价优惠政策的绩效水平。

李树林、郭存芝(2014)指出我国应将企业技术税收优惠环节前移至R&D阶段,并构建流转税和所得税优惠协调并存的优化体系。张信东等(2014)提出了企业应当积极申请R&D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应当大力促进相关优惠政策“落地”。

冯海红等(2015)从R&D税收管理方面提出了建议,包括加快技术创新立法、重构税收支持体系、明确部门间协作分工,并强调要扩大优惠范围,引导低技术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王小平(2016)从完善税制结构、扩大优惠范围、实施直接和间接并重的税收优惠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李邵萍(2017)从简化对R&D税收优惠申请程序、增加透明性、丰富税收优惠形式、加强科技和税务部门协作等方面提出优化措施。

(七)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整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关于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研究比较深入。从国外研究来看,一是从经济增长和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以理论研究为主;二是研究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性,以实证分析为主。国外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许多理论和模型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资本市场和现代化的公司制度基础上的,对于发展中国家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迅速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问题关注很少。同时,受各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的影响,国外许多研究成果并不适用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大国。

在对中国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理论研究方面,大部分理论模型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型,在理论模型设置过程中没有很好地从我国实际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财政支持体系出发,构建符合中国实情的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理论模型,因此得出的结论可能与现实相违背。在对财政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实证检验方面,大部分学者在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指标时往往采用单一指标来反映,没有综合考虑企业技术创新的运行过程,得出的影响结果不能真实地反映财政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影响。因此,完善财政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理论模型以及综合衡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将成为财政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从国内外对财税政策影响企业研发投入的研究成果来看,也存在需改进之处:一是由于不同国家R&D财税政策的优惠力度和操作方法不同,加之学者研究视角和方法有差异,对于财税优惠政策激励R&D活动是否有效尚未达成共识,中国对R&D财税政策的研究也鲜见有说服力的经验证据。二是国内外学者大多是从宏观层面上探讨税收对R&D的作用,但在微观层面,即具体行业与企业上,研究成果不足。而且,作为市场转轨的新兴国家,我国还存在政府干预严重、政策落地较难等问题,也对财税政策支持R&D投入的效果产生制约。三是由于我国税收优惠统计工作的欠缺,具体税收优惠项目的实际数据无法获得,但如何准确衡量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水平是开展相关实证研究的前提,尽管学术界在这方面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索,但在具体衡量方法上还需要进一步梳理、规范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