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中国学者对于儒家“道德的政治”之实质的揭示
众所周知,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为政以德”“仁政”“礼治”,因之,儒家政治哲学被称为“德治”或曰“德治主义”。但无论是褒奖者或是诟病者,人们大多止步于这样的认识,即把道德认作是政治的方法并进而探讨道德与政治的关系。如果将道德仅视作为政的方法,便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形成两种难以纾解的困境:一是将道德与政治视作两件事情,并在西方观念影响下有“政治独立于道德”的主张;二是以“德治”为传统儒家的政治主张而与现代“法治”观念对立,乃使“德治”与“法治”呈现水火不容之势。尤其关于后一问题,有些学者以“德治”为高,或以“法治”为上。见仁见智,纠缠于此,难分高下。在对先秦儒家思想认同的基础上,以及在中西政治哲学比较、互摄的视域下,现当代学者关于儒家政治哲学本质的认识,为我们对于儒家“道德的政治”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了当代研究视域。学者在研究中揭示了儒家政治为“道德的政治”之思想实质,为我们接下来将要展开的研究提供了思想基础。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前辈学者的相关研究也应当放在当代中国社会背景及理论背景下予以分析。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文中指出,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关键在于它能把君民、上下统一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他说:“且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4]王国维这里明确指出周代政治制度同商朝的本质不同在于,它是通过道德而将君臣上下联结、凝聚而成的一个道德的团体、道德的社会。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古代所谓国家的实质:不只是政治的、统治的机器,更是形成道德、团聚道德的共同体。梁启超则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书中指出儒家政治的本质:“儒家之言政治,其唯一目的与唯一手段,不外将国民人格提高。”“以目的言,则政治即道德,道德即政治。以手段言,则政治即教育,教育即政治。道德之归宿,在以同情心组成社会;教育之次第,则就各人同情心之最切近最易发动者而浚启之。”[5]梁漱溟在其“伦理即宗教”的认识基础上揭示儒家政治的伦理性实质:“不但整个政治构造,纳于伦理关系中;抑且其政治上之理想与途术,亦无不出于伦理归于伦理者。”[6]这亦是对儒家政治的精当认识:一方面,儒家政治就其构造上是所谓家国同构、父子兄弟关系亦是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儒家政治无论就理想而言还是实现途径而言都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
现代新儒家学者徐复观对于儒家道德的政治极富同情意识。他集中关注了儒家政治哲学中“人治与法治的问题”“儒家修己与治人的问题”“中国古代自由社会的创发”等极富启发意义的问题。他认为:“儒家的政治思想从其最高原则说,可以称之为德治主义。德治的出发点是对人的尊重,是对人性的信赖。……所以,治者必先尽其在己之德,因而使人各尽其秉彝之德。治者与被治者之间,乃是以德相与的关系,而非以权力相加相迫的关系……这是政治的目的,亦正是政治的极致。”[7]徐复观先生从人性实现及人性的尊重方面理解和阐释儒家德治的政治哲学,既是对儒家德治哲学的高度概括,也包含着他本人对德治思想的期许。
李泽厚先生提倡实现新一轮的“儒法互用、礼法交融”。他倡言:儒学传统所重视的“人情”,应该在今后法律制度的建构和调整中,发挥某种建设性的作用。李泽厚说:“中国儒学传统所重视的‘情’——‘人情’,作为社会存在和人际关系的一个实在方面,能否在今后的‘公私生活’中,在今后的法律制度的建构和调整中,仍能开启某种建设性的作用呢?以亲子为轴心而展开的人际感情和人际关系,能否在未来社会中仍可扮演某种建设性的角色?所有这些,似乎并不是不值一顾的问题。”[8]郭齐勇先生认为,儒家主张的政治是“道德的政治”。他说:“我们认为,人们恰好应当追求道德的政治而摒斥、批判不道德的政治。儒家的政治理念最强调的就是其应然,即正当性,其中我们不难分析出不脱离一定时空条件下的实质正义,儒家为此而不断为人民去争取与追求。儒家强调对人,特别是人民的尊重,其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与社会正义观、公私义利观,其仁爱、民本、民富、平正、养老、恤孤、济贩、民贵君轻、兼善天下、和而不同、食货、仁政及德治主张、入世情怀、参与精神等,在今天还有极高的价值,是中国当下政改与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精神资源。”[9]陈来先生从儒家政治哲学的特质方面直接将先秦儒家孔子的政治哲学概括为“道德的政治”,认为儒家政治的目标不仅是追求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更重要的是实现一个善的、有道德心的社会。他指出:“古代儒家强调政治德行对于政治过程的重要性,认为政治的本质就是道德教化,坚持以美德为政治的基础,以善为政治的目的,以仁贯通于政治的实践。这些思想在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条件下,仍然有其不可忽略的意义。”[10]
另有其他学者从政治施政对象的角度将先秦儒家政治思想概括为民本政治。有学者主张将早期儒家思想界定为政治伦理类型,是从伦理政治理论形态的文化意义角度进行的概括[11]。杨国荣指出,虽然孟子的政治思想,对道德主导性的反复论证,每每蕴含着过分突出道德作用的立场,在某些方面甚而表现出某种泛道德主义的倾向,但他注重人格在政治实践中的规范意义、强调“徒法不能以自行”、要求以善教制衡善政,等等,无疑对近代民主政治过分强化形式化、程序化及技术理性的偏向,可以在思维进路上形成某种纠偏的作用。[12]胡伟希认为,“将儒家社会乌托邦作为政治哲学的范导性原理,将西方传统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与个人自由作为构成性原理,这不仅是对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重要补充与修正,也是中西政治哲学之合”[13]。任剑涛将儒家政治概括为“伦理政治”,并认为在面对征服自然会造成资源枯竭,相互牵制会造成社会冷漠,期望互利会带来利益集团抗衡的令人不安的情况,“伦理政治的天人合一生态观、仁者爱人的社会观、老安少怀的政治状态祈求,伦理政治可能具有解决现代社会困局的价值”[14]。另有很多学者在德治与法治关系的思考中,探讨儒家政治哲学的现代性问题。此处不赘引。
现当代学者对儒家政治哲学的研究和定位无疑是恰当的和有建设性的。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以下问题:其一,在当代社会背景下,在社会经济、政治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如何理解儒家政治哲学的实质内涵并探讨其现代转换的必要性和现实性问题?其二,在当代政治哲学的视域下,如何积极地、创造性地理解儒家政治哲学的本质特征,突破德治与法治二元论的思维模式以实现对其共通性理解,并将“道德的政治”之精神渗透进现代民主、法治的政治架构中?其三,如何深入了解儒家“道德的政治”在中国传统社会发挥作用的方式与特征,探讨其礼乐政治、君子政治、民本政治的内涵与方式,以寻求一条实现道德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道德的世界之途径?其四,如何认识先秦儒家的圣王理想和君子人格的政治哲学意义并在当代政治文明、官德建设中提供积极的精神思想资源?
总之,对于作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核心与奠基者的儒家政治哲学,我们应该时刻反思:“道德的政治”思想到底具有怎样的内涵和根本性特征?政治为什么应该是道德的?政治应以什么方式关注道德?以个人的政治美德还是制度伦理的建构方式发挥作用?在当代政治条件下,应如何对儒家“道德的政治”思想予以客观评价?基于此,我们的研究应该能够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欲回答和解决此类问题,我们需在“道德的政治”这一论域下对儒家政治哲学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