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监
【题解】
此门叙述唐朝的国子监和州县官学制度。唐朝前期国子监发达,太宗贞观时极盛,高宗时增设东都国子监,并称“两监”。武则天时学校教授内容和科举考试脱节,导致经学衰微,官学废散。中宗时学校和科举的关系日益密切,玄宗时官学更加系统化,进一步纳入科举轨道,不仅流程上举子们进京后要到国子监拜谒先师,录取上也加重国子监学生的比例。因此开元时进士都以两监生徒出身为荣,而天宝以后官学废弛,由两监及第者渐少,由乡贡及第者渐多,人心逐渐重乡贡而轻生徒。朝廷为了振兴官学屡屡下令,强制举人隶名官学,以此压制乡贡,提拔国子监和州县官学,但颓势难挽,德宗贞元以后进士出身两监者近乎绝迹。
按《实录》①:西监②,隋制;东监③,龙朔元年所置④。开元已前,进士不由两监者,深以为耻。李华员外《寄赵七侍御》诗⑤,略曰:“昔日萧邵友⑥,四人才成童。”华与赵七侍御骅、萧十功曹颖士、故邵十六司仓轸,未冠游太学⑦,皆苦贫共弊。五人登科⑧,相次典校⑨。邵后二年擢第⑩,以冤横贬⑪,卒南中⑫。又郭代公、崔湜、范履冰辈⑬,皆由太学登第。李肇舍人撰《国史补》亦云:天宝中⑭,袁咸用、刘长卿分为朋头⑮,是时尚重两监⑯。尔后物态浇漓⑰,稔于世禄⑱,以京兆为荣美⑲,同、华为利市⑳,莫不去实务华,弃本逐末。故天宝十二载敕天下举人不得言乡贡,皆须补国子及郡学生。广德二年制京兆府进士
,并令补国子生。斯乃救压覆者耳
。奈何人心既去,虽拘之以法,犹不能胜
。矧或执大政者不常其人
,所立既非自我,则所守亦不坚矣。繇是贞元十年已来
,殆绝于两监矣
。
【注释】
①《实录》:古代编年史的一种,专记某一皇帝统治时期的大事。最早见于记载的有南朝梁周兴嗣等编撰的《梁皇帝实录》。唐以后由史臣撰已故皇帝一朝政事为实录,如《顺宗实录》。后世沿之,成为定制。
②西监:设于西京长安的国子监。
③东监:设于东都洛阳的国子监。
④龙朔元年:661年。龙朔,唐高宗李治的年号(661—663)。
⑤李华(715—780?):字遐叔,赵州赞皇(今属河北)人。开元二十三年(735)登进士第,后又登博学宏词科,拜监察御史,迁右补阙。安史之乱中曾受伪职,贬杭州司户参军。上元中,以左补阙、司封员外郎召之,称病不赴,后隐居。中唐著名古文家,与萧颖士齐名,世称“萧李”。著有《李遐叔文集》。员外:员外郎的简称。赵七侍御:即赵骅(?—783),字云卿,邓州穰(今河南邓州)人。开元二十三年(735)登进士第,补太子正字。历大理评事、陈留支使、监察御史、比部员外郎等。代宗大历间,历祠部、膳部、仓部郎中。德宗时官至秘书少监。志学,善属文,与萧颖士、李华等交好。《全唐诗》存诗一首。七,家族排行第七。唐人行第,同族中同一辈人以年齿为序,赵骅行七,因称“赵七”。
⑥萧邵:萧颖士和邵轸(zhěn)。萧颖士(717—760),字茂挺,萧梁宗室后裔,祖籍南兰陵(今江苏常州),居于颍川(今河南许昌)。少聪慧,开元二十三年(735)登进士第,授金坛尉。历扬州参军、秘书正字、集贤校理等。天宝年间被李林甫排斥,调为广陵府参军事,后转河南参军事。官终扬州功曹参军。中唐名士,著名文学家,古文运动先驱,奖掖后进,门人众多,名重一时,卒后门人私谥文元先生。著有《萧茂挺文集》。邵轸,字纬卿,汝南(今属河南)人。开元二十五年(737)登进士第,与萧颖士、李华等游。蒙冤被贬,死在南方。
⑦未冠:年龄未满二十。古代男子年二十行冠礼,以示成年。
⑧五人:据上文,应为四人。文渊阁本作“四人”,当是。
⑨相次:相继。典校:主持校勘书籍。太子正字、秘书正字等皆是校书之官。
⑩擢(zhuó)第:科举考试及第。擢,登,及。
⑪冤横:蒙冤受祸。
⑫南中:泛指南方地区。
⑬郭代公:郭震(656—713),字元振,以字行,魏州贵乡(今河北大名)人。唐朝名将、宰相。少入太学,咸亨四年(673)登进士第,复中拔萃科,授通泉尉。历任凉州都督兼陇右诸军州大使、安西大都护,平息边患,安抚民生,累官至同中书门下三品,迁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玄宗立,封代国公。后坐罪流放新州,病卒。著有《郭元振集》。崔湜(shí,671—713):字澄澜,定州安喜(今河北定州)人。唐朝宰相。举进士,历左补阙、殿中侍御史、考功员外郎、中书舍人、兵部侍郎等,累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进中书令。后参与太平公主谋乱,被赐死。《全唐诗》存诗三十九首。范履冰(?—690):字始凝,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唐朝宰相。显庆元年(656)登进士第。武后时期“北门学士”之一。历任门下侍郎、吏部侍郎、礼部尚书,拜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坐罪被杀。
⑭天宝: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742—756)。
⑮袁咸用:李肇《唐国史补》作“袁成用”。事迹未详。刘长卿(约727—约790):字文房,河间(今属河北)人。玄宗时进士,历任地方官,代宗大历中以检校祠部员外郎出为转运使判官,鄂岳转运留后,被诬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任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中唐著名诗人,生性刚傲,工于五律,自称“五言长城”。著有《刘长卿集》。朋头:又作“棚头”,朋党领袖。《封氏闻见记·贡举》载:“玄宗时,士子殷盛,每岁进士到省者,常不减千余人。在馆诸生更相造诣,互结朋党,以相渔夺,号之为‘棚’,推声望者为棚头。”
⑯是时:此时。
⑰物态:世态。浇漓:浮薄。
⑱稔(rěn)于世禄:习于利禄。稔,熟悉,习知。世禄,世代的爵禄,古代贵族世代享有爵禄。
⑲荣美:荣耀。
⑳利市:吉利。
天宝十二载:753年。
广德二年:764年。广德,唐代宗李豫的年号(763—764)。制:帝王的命令。
压覆:埋没、困顿。
胜:成功。
矧(shěn)或:何况,况且。
贞元十年:794年。贞元,唐德宗李适的年号(785—805)。
殆(dài):几乎,大概。
【译文】
据《实录》记载:西京长安国子监,隋代已有制度;东都洛阳国子监,龙朔元年设置。开元以前,进士不由两监出身的,深以为耻。李华员外有《寄赵七侍御》诗,写道:“昔日萧邵友,四人才成童。”李华与侍御史赵七赵骅、功曹萧十郎萧颖士、已故的司仓邵十六邵轸,少时在太学游学,都同贫共苦。四人考中进士,相继担任校书的官职。邵轸在其后二年登第,蒙冤被贬,死在南方。又如郭元振、崔湜、范履冰等人,也都是从太学考中进士。李肇舍人撰写《国史补》也说:天宝年间,袁咸用、刘长卿分别为朋辈的领袖,当时还很看重两监。之后世态浮薄,人们热衷利禄,以京兆府出身考进士为荣耀,以同州、华州出身考进士为吉利,没有人不离弃实在,务求浮华,抛弃根本,追逐末梢。因此天宝十二载皇帝敕令天下应试的举人不得由乡贡,都必须补为国子监或者州县官学学生。广德二年下令京兆府出身考取进士,都要补为国子监学生。这是挽救被埋没的两监。怎奈人心已散,即使以法令拘束,仍不能成功。何况主政者不能固定,所制定的法令既然不是出自我,那么遵照执行也不会坚决。因此贞元十年以来,由两监出身的进士几乎绝迹。
贞观五年已后①,太宗数幸国学②,遂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增置学生凡三千二百六十员③。无何④,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⑤,亦遣子弟请入。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至永淳已后⑥,乃废。
【注释】
①贞观五年:631年。
②国学:国家最高学府,京师官学的通称。此指国子监。
③凡:总共。
④无何:不久。
⑤高丽:古国名。亦称高句丽,都平壤(今属朝鲜)。故地在今朝鲜半岛北部。相传朱蒙于前37年建国。4世纪后强大,与新罗、百济互相争霸。隋朝东征高丽,屡屡失败。唐朝时两国多次征战,总章元年(668)为唐军所灭,唐于平壤置安东都护府以统之。百济:古国名,都慰礼城(今韩国首尔特别市)。故地在今朝鲜半岛西南部。相传由朱蒙子温祚建立,4世纪后逐渐强大,与高丽、新罗鼎足称雄。显庆五年(660)为唐军所灭。新罗:古国名,都金城(今韩国庆尚北道庆州市)。故地在今朝鲜半岛东南部。唐高祖封其王为乐浪郡王、新罗王,借唐朝的力量先后灭百济与高丽,统一朝鲜半岛大部,以唐朝诸侯国自居,与唐朝关系密切,遣唐使居唐朝外藩之首。10世纪为王氏高丽取代。高昌:古国名。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东南。十六国时期,高昌地区先后隶属前凉、前秦、后凉、西凉、北凉五国。442年沮渠无讳建立高昌北凉政权。后历经阚氏高昌、张氏高昌、马氏高昌及麹(qū)氏高昌。贞观十四年(640)为唐军所灭,设安西都护府统之。吐蕃(bō):中国古代藏族政权名。7—9世纪时在青藏高原建立。赞普松赞干布定都逻些(今西藏自治区拉萨),制定法律,创建文字,形成了以赞普为中心的奴隶主贵族统治。8世纪后半期,势力达到西域河陇地区。9世纪中期,爆发大规模的奴隶和平民起义,吐蕃瓦解。酋长:部落首领。
⑥永淳:唐高宗李治的年号(682—683)。
【译文】
贞观五年以后,太宗皇帝数次亲临国子监,因此增建学舍一千二百间,增置学生共三千二百六十人。没多久,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首领,也都派遣子弟请求进入国子监读书。国子监之内,有八千余人,国子监的盛况,近古还未曾有过。到永淳以后,渐渐废弛。
龙朔二年九月敕①:“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脩之礼②。国子、太学③,各绢三匹;四门学生④,各绢二匹;俊士及律、书、算学、州县学⑤,各绢一匹。皆有酒脯⑥。其分束脩,三分入博士⑦,二分助教⑧。又,每年国子监所管学生,国监试;州县学生,当州试。并艺业优长者为试官,仍长官监试。其试者,通计一年所授之业,口问大义十条⑨。得八已上为上,得六已上为中,得五已下为下。类三下及在学九年、律生六年不任贡举者⑩,并解退⑪。其从县向州者,年数、下第⑫,并须通计⑬。服阕重任者⑭,不在计限。诸博士、助教皆分经授,每一经必令终讲,未终不得改业。”
【注释】
①龙朔二年:662年。
②束脩(xiū):原指条束的干肉。此指古代入学送给老师的见面礼。
③国子、太学:底本无此四字,据《唐会要》《全唐文》等补。
④四门学:我国古代学校。北魏创立四门小学。唐代四门学为大学,隶属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和优秀的平民子弟。
⑤律:律学。律学学习法律。魏晋始置律学博士,隋代律学隶属大理寺,唐代隶属国子监。书:书学。曹魏设书博士,隋朝首创书学,唐朝书学成为国子监六学之一。培养书法人才。算学:隋唐时为培养天文、数学人才而设。教授《周髀(bì)算经》《九章算术》等。
⑥酒脯:酒和干肉。后亦泛指酒肴。
⑦博士:原指博学多闻之士。战国时成为官职,掌管图书典籍,以备顾问。汉初诸学皆立博士,汉武帝时改置五经博士,置弟子,兼具学官职能,执掌教授儒家经学,考核人才等。后来精通一艺、从事教授职业的学官皆称博士,如律学博士、医学博士、算学博士、书学博士等。
⑧助教: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年间(275—280)立国子学,始置助教,传授经典。其后历代沿置,协助博士教授生徒。
⑨口问:口试。大义:要义,要旨。
⑩类三下及在学九年:三次考居下等以及在学九年。不任贡举:不堪被贡举,不能获得贡举资格。不任,不堪。
⑪解退:免退,退学。
⑫年数、下第:在学年数以及考居下等的次数。下第,下等,劣等。按,底本无“年”字,据《唐会要》等补。
⑬通计:总计。
⑭服阕(què):守丧期满除服。阕,终了。
【译文】
龙朔二年九月敕令:“在学学生,各以长幼顺序排列。初始入学,都要行束脩敬师之礼。国子学、太学的学生,每人纳绢三匹;四门学的学生,每人纳绢二匹;俊士及律学、书学、算学、州县学的学生,每人纳绢一匹。都要有酒脯。束脩的分配,三分归博士,二分归助教。此外,每年国子监所管理的学生,由国子监考试;州县学生,由本州考试。以文艺和经业都优良的人为主试官,仍由主管长官监考。所考试的内容,统计一年内所教授的学业,口试要旨十条。通过八条以上的为上等,通过六条以上的为中等,通过五条以下的为下等。三次考试下等以及已在学九年、律学学生六年而不能获得贡举资格的,一概退学。那些从县学入州学的,在学年数以及考居下等的次数,都须总计。服丧期满重新入学的,不在此限之内。诸位博士、助教都分经讲授,每一经必须让他们讲授完毕,没讲完不得改授他经。”
开元二十一年五月敕①:“诸州县学生二十五已下八品、九品子弟,若庶人,并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未及一经而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②,听入四门学充俊士③。即诸州贡人省试下第④,情愿入学者,听。国子监所管学生,尚书省补。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州县学生取郭下县人替⑤。诸州县学生习本业之外,仍令兼习吉凶礼⑥,公私有礼事,令示仪式,余皆不得辄使。诸百姓立私学,其欲寄州县学授业者,亦听。”
【注释】
①开元二十一年:733年。
②铨量:衡量才能高低和考查政绩优劣,量才授官或升降除复。简试:铨叙考试。即一种考核其成绩,确定其升降级别的考试。
③听:准许。
④省试:在尚书省举行的考试。唐代省试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
⑤郭下:城下,本地。
⑥吉凶礼:吉礼和凶礼。古代以祭祀之礼为吉礼,以丧礼、吊礼等为凶礼。
【译文】
开元二十一年五月敕令:“诸州县学生中二十五岁以下的八品、九品官员子弟,若是庶人,则二十一岁以下,能精通一部经书以上,或者尚未精通一部经书但聪明颖悟、有文词史学才能的,每年考查衡量之后推举送入有关部门铨叙考试,允许进入四门学修习俊士之业。如诸州举子省试落第,情愿入学的,也都准许。国子监所管学生,由尚书省增补。州县学生,由州县长官增补,州县学生选取本地各县人补替。诸州县学生修习本属学业之外,仍让他们兼学吉凶之礼的礼仪,公私如有礼仪之事,可让他们演示仪式,其余场合都不能随便役使他们。百姓建立私学,有想借州县官学传道授业的,也都予以准许。”
会昌五年正月敕①:“公卿百寮子弟及京畿内土人、寄客修明经、进士业者②,并宜隶名太学;外州寄学及土人,并宜隶名所在官学③。仍永为常制。”
【注释】
①会昌五年:845年。
②土人:当地人。世居本地的人。寄客:底本无“客”,依《全唐文》补。
③宜:应当,应该。
【译文】
会昌五年正月敕令:“公卿百官子弟以及京畿内当地人、寄居者中修习明经、进士课业的,都要向国子监报名;外州寄学者以及当地人,都当向所在官学报名。如此永远作为常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