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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先秦服制研究概述
对先秦服制的论述或可追溯到孔子,孔子周游列国来到了陈国,《国语·鲁语下》记载:
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椟,如之。[1]
孔子所述周武王克商后,通道于蛮夷地区,使边远方国来朝贡纳,不忘其职业。蛮夷方国的朝贡是对周王朝的职业。其中肃慎贡纳楛矢,被周分赐给武王长女大姬,嫁于虞胡公而封陈国。孔子提及古时分封同姓诸侯赐以宝玉,以示重亲,分封异姓诸侯,赐以边远方国的职贡之物,使异姓诸侯不忘其服。孔子论及周代平定四方,四方方国的朝贡是对周王朝的职业,表明贡纳是服制重要内涵之一。孔子所述分封同姓诸侯,赐以珍宝美玉,目的在于重亲,重亲的政治意义在于“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是同姓诸侯最为重要的职责,职是服制的重要内涵之一。孔子所述分封异姓诸侯赐以四方方国贡物,提醒诸侯不忘“服”,即不忘服王事,事亦是服制的重要内涵之一。孔子所论已经触及服制中事、职、贡三项内涵,为后世探讨服制问题提供了很多启示。